本報記者郝亞娟秦玉芳上海廣州報道
連日來,各地因資金用途違規的房抵經營貸、個人消費貸等貸款被銀行提前追還的消息不斷。《中國經營報》記者從廣州、深圳、上海等地瞭解到,各商業銀行已經加強自查及風險排查,對資金用途違規客户貸款進行提前回收。
另據記者瞭解,2021年以來,各地方監管部門針對信貸資金用途違規的罰單不斷。截至3月9日,銀保監會各局級、分局共披露63張罰單,多家銀行因信貸資金用途違規被罰。
而監管加強的同時,市場對貸款資金買房的需求依然較大。部分信貸中介機構業務人士透露,今年以來幫助客户“轉貸”的操作依然較多。
信貸監管加碼
據悉,由於缺乏場景支撐,房抵貸、消費貸等貸款資金進行貸後管理的難度較大。不過,年後在監管驅動下,銀行對房抵經營貸審批審核趨嚴,對貸後資金用途檢查力度更大、範圍更廣、頻率也更高。
某股份制銀行零售業務人士告訴記者,根據監管要求,2020年年底以來銀行對貸款資金拿來買房、炒股的管控就越來越嚴,對已放出的貸款核查範圍、頻率都提高很多,一旦查出有明顯資金挪用情況,就會提前進行貸款回收。
某國有銀行零售客户經理透露,今年已經有幾位房抵貸客户被協商提前還款,但並不多。“一般這種情況主要是資金流明顯有被挪用問題,現在根據監管機構的要求,銀行都在加強對貸後資金的用途監控。通過大數據追蹤貸款資金的流轉痕跡,一旦發現資金流轉與申請目的不符,甚至通過幾經流轉進入房市、股市,銀行就會與客户協商提前還款。”
上述股份制銀行零售業務人士稱,銀行提前收貸一般有三種情況,一是借款人違反資金用途規定或欠供,二是監管要求銀行壓縮貸款規模,三是銀行內部為了騰挪額度需要協調有能力還款的客户提前還款。該人士表示,此前一些住房按揭貸款轉成了抵押經營貸款,還能享受小微企貸款利率優惠,但2020年底監管開始加強這塊業務的檢查及懲處力度。今年以來,監管加強、規模壓縮及銀行內部額度騰挪的情況更加明顯。“近來房抵貸利率成本都有上升,且額度也有收縮趨勢,我們銀行為了給新審貸客户放貸,會鼓勵有條件的客户提前還貸。”
另一股份制銀行廣州分行零售業務負責人也透露,目前該行房抵貸及消費貸等個人貸款的貸後監管力度明顯加強,房抵貸的審批速度也在調整,要求勻速發放。
另一國有銀行業務經理則表示,該行近來房抵貸利率和額度方面都還沒有變化,但預計4月底將會提高貸款利率,額度也可能會有一些調整。
2021年2月初,廣東銀保監局就透露,通過快速開展自查、全面風險排查、組織現場檢查等多措並舉嚴肅查處經營貸、消費貸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行為。廣東銀保監局方面稱,及時通過窗口指導、監管提示約談等方式部署全轄銀行機構開展快速自查,全面摸排有關情況,針對違規問題立查立改,嚴格規範與中介機構的業務合作,及時堵塞業務管理漏洞、完善產品服務流程,嚴肅開展問責。並要求轄內銀行機構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圍繞授信調查、授信審查審批、授信後管理、第三方機構業務合作等各個環節開展全方位風險排查。
不僅廣東地區,上海等地也加強了對房抵貸、消費貸等貸款資金用途的自查、排查和監管懲處。2021年1月29日,上海銀保監局印發《上海銀保監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個人住房信貸管理工作的通知》,對上海轄內商業銀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住房信貸管理等工作提出要求,主要內容包括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首付款資金來源和償債能力審核、借款人資格審查和信用管理、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管理、信貸資金用途管理、房產中介機構業務合作管理、風險排查等方面。
上海銀保監局表示,將根據銀行房地產政策執行及自查情況,開展房地產貸款業務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將依法採取監管措施,促進上海商業銀行住房金融業務穩健運行。同時,繼續加大上海市房地產信貸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力度,一如既往地督促轄內商業銀行嚴格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工作要求,堅持“房住不炒”定位,嚴格執行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促進上海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我們收到了央行寧波中支、銀保監局寧波監管局、寧波住建局聯合發文,要求開發貸、按揭、經營性貸款、消費貸款統統自查。”某銀行寧波分行人士向記者透露。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3月9日,銀保監會各局級、分局共披露63張罰單,多家銀行因信貸資金用途違規被罰,處罰事由包括信貸資金被挪用於購房、信貸資金被挪用流入證券市場;信貸資金流向管控不到位、貸後管理不到位,導致信貸資金改變原有用途;信貸資金迴流借款人等。
事實上,自2020年以來,房抵經營貸資金流入房地產的情況已引起監管部門的注意。2020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深圳中支貨幣信貸處下發《關於房抵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情況的緊急自查通知》,要求各銀行針對2020年以來新發放的房抵經營貸(含借款人為企業或個人)情況立即開展自查,主要包括截至2020年3月末房抵經營貸餘額、貸前准入情況、貸款管理情況、貸後管理情況等。
中介“刀尖舔血”
隨着監管趨嚴,商業銀行紛紛加強自查力度,進一步強化對房抵貸、消費貸審批及貸後監控,通過大數據、智能監控等手段防止貸後資金違規挪用。
記者獲得的某銀行下發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通知書》顯示,該行在開展貸後檢查的過程中,發現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貸款資金未用於貸款經營實體經營週轉,故宣佈貸款提前到期,借款人需在2021年3月31日前歸還合同項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上海某銀行普惠金融部人士坦言,大面積排查肯定會有用途不合規的情況存在。應建立“系統加人工”的常規用途監控系統,比如系統監控疑似房產、股市等關鍵字,人工順着這些線索去核查。另外,銀行會要求金額較大的貸款通過受託支付到指定賬户。
“不過,以銀行現有的技術手段,只能監測到貸款資金的第一手流向,至於第二手及以後的資金流向,銀行很難查到。從貸後資金監管的角度來説,銀行已經做到了貸後監管。在貸後管理中,銀行還會考察企業的主營業務是否正常,但通常情況下是這類客户主營業務是正常的,常規的貸後管理手段識別不了(違規行為)。”某城商行寧波分行普惠金融部負責人分析。
普華永道中國基礎資產資產證券化合夥人劉磊也認為,由於這些貸款的金額與傳統業務比起來相對較小且分散,金融機構很難組織人力物力對這些款項的後續使用情況進行持續跟蹤。“針對這種情況可以考慮利用大數據為工具,打通不同金融機構間的界限,對不同貸款的流向進行彙總分析,考慮其流入這些行業及企業的合理性及必要性;對於不合理的行業或者公司形成負面清單,控制這些行業及公司的規模,以便從源頭上控制這些可能流入地產的貸款的發放,起到監控效果。”劉磊如上指出。
然而,在貸後管理不斷升級的同時,市場通過房抵貸、消費貸等渠道融資購房的需求熱度依然旺盛,貸款中介服務機構“轉貸”的業務需求不減。
上海某貸款中介人士向記者透露,目前銀行排查經營貸資金用途,貸款人需準備好相關資料和憑證,目前很多銀行都停掉了,但該公司可以操作轉貸事宜。
廣東地區某貸款中介機構客户經理也告訴記者,現在銀行對貸款資金用途審核及貸後監管都比較嚴,但是依然可以幫助客户進行“轉貸”處理,可以通過中介機構辦理客户或者其相關親屬的營業執照,並“運作”詳細的經營流水,以應對貸款審批及後期資金用途監管。
上述中介機構客户經理透露,通過中介機構“運作”的企業經營流水一般銀行是很難檢查出問題的。銀行審批放貸後,業務人員還會指導客户通過取現存入有現金的賬户等操作途徑,繞過監管從而實現資金挪用。隨後,機構還會為客户完善資金使用的票據資料等,以應對監管核查。“近來辦理貸款買房的客户比較多,我們也一直在‘操作’,暫時並未出現被查出並被要求提前還款的情況。”
談到貸款被提前收回該如何處理,上述中介人士向記者“支招”稱,遇到這種情況,需要儘快安排其他銀行申請,然後用過橋資金歸還上筆貸款。“有兩種方案可供選擇,一是借款人需要代持公司或者做實控人,可以申請一筆貸款,利率6.2%,三年期先息後本;另一種是借款人需要註冊新公司,我們可以幫助辦下來最長十年期先息後本貸款,利率只要5.5%。”該人士如是説。
據其表示,該公司每個月處理約2億元的抵押貸款業務,除了負責貸款申請外,還負責諸如資金迴流、貸後憑證等貸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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