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創新不得排斥現金

  中國人民銀行日前發佈第18號公告稱,人民幣是中國的法定貨幣,人民幣現金是中國境內最基礎的支付手段,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公告明確,不得排斥和歧視現金支付。消費及支付方式創新要堅持有利於暢通支付流通環境、有利於保障民生、有利於提升公眾的幸福感和獲得感,不得采取歧視性或非便利性措施排斥現金支付,造成“數字鴻溝”。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現,對現金收付環境產生了新的影響,拒收現金問題有所反彈:一是部分醫療、出行、水電煤氣等基本公共服務以及普通生活消費等領域由原本的“面對面”線下場景逐步變為線上辦理,有的甚至取消了現場服務;二是“非接觸式”等新消費模式很多沒有考慮現金收付需求,造成部分羣體特別是老年人消費及支付障礙;三是一些商户服務人員熱衷於引導顧客安裝APP、關注小程序,容易產生歧視、排斥現金情況。

  為解決上述問題,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第18號公告,旨在進一步普及現金收付規範要求,促成社會各界達成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的共識,共建多元化支付條件下的現金和諧流通環境。中國人民銀行方面表示,打造多元化支付條件下的現金和諧流通環境,將主要聚焦以下五項工作:一是採取多種措施,保障公眾合理、安全、順暢地使用現金;二是持續優化人民幣設計水平,發揮其文化傳播功能;三是強化大額現金管理,提高現金流通效率;四是支持多元化支付方式發展,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鼓勵相關經營主體在保障現金收付渠道通暢的前提下,選擇安全合法的非現金支付工具;五是不斷完善現金服務基礎設施、提升現金服務水平。

  據介紹,此次發佈的第18號公告與2018年發佈的第10號公告相比,內容更加全面和具體。首先,第18號公告從現金收付的整體生態環境出發,將現金流通、使用和管理的主體劃分為現金收付主體、現金收付服務主體及現金生態主體等三大類。其次,聚焦公眾日常生活消費的高頻場景,明確了行政事業性收費、基本公共服務、交通運輸、大中型商業機構、小微經濟主體以及線下無人銷售、線上網絡經營等不同現金收付主體、不同場景、不同支付方式下的現金收付要求,進一步釐清了拒收現金行為邊界。最後,對各類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及自助服務機具廠商等現金服務主體提出指導性意見,並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基層社區和社會公眾提出倡議,號召大家共同維護現金流通生態環境。

  公告指出,公眾享有自主選擇支付方式的權利,因現金支付受到排斥或歧視的,應保留證據,並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反映,依法維權。公眾應培養良好的現金使用習慣,自覺愛護人民幣、維護人民幣形象。任何單位和個人存在拒收現金或者採取歧視性措施排斥現金支付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會同當地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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