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公告顯示,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太平洋財險)麗江中心支公司及相關負責人因涉及編制虛假材料等,被監管機構予以處罰。
麪包財經對原銀保監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其分支機構披露的行政處罰進行整理發現,2023年(以公告披露日計,下同)以來,太平洋財險下屬機構多次被監管部門處罰,被罰款總金額超800萬元。
其中涉及2張超100萬元的大額罰單,罰單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均涉及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因編制虛假材料等被罰56萬元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麗江監管分局2023年10月10日發佈的公告顯示,太平洋財險麗江中心支公司因虛掛個人代理人業務套取手續費、編制虛假費用報銷資料套取費用,被罰款56萬元。
同時,因對上述違法違規事實(部分)負責,太平洋財險麗江中心支公司的總經理王濤、總經理助理楊榮吉二人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麗江監管分局警告並分別罰款7萬元、4萬元。
2023年以來被罰款超800萬元今年以來,太平洋財險旗下分支機構多次受到監管部門行政處罰,合規問題不容忽視。以公告披露日初步統計,2023年初至今,太平洋財險各地分支機構合計被監管部門罰款817.5萬元,涉及33張罰單。其中,單張罰款金額在10萬元及以上的罰單超過25張。
需注意的是,2023年以來,太平洋財險收到2張超百萬的大額罰單,罰單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均涉及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
3月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夏監管分局發佈行政處罰公告,對太平洋財險寧夏分公司、太平洋財險銀川中心支公司等6家分支公司進行處罰,合計罰款165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均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
8月18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深圳監管分局發佈行政處罰公告,對太平洋財險深圳分公司進行處罰,合計罰款105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財務數據不真實、未嚴格執行經備案的保險條款。
除此之外,7月31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海監管分局發佈行政處罰公告,對太平洋財險西寧中心支公司進行處罰,合計罰款35萬元,主要違法違規事實為編制虛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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