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金融機構困頓展業與艱難重組的背後,還存在不少員工薪資糾紛。
信託百佬匯記者注意到,截至2021年末,安信信託在臨時公告中未披露的訴訟仲裁有10樁,其中2樁為證券投資人訴訟,另有8樁為勞動合同糾紛、勞動報酬爭議等。
“類似情況也出現在其他問題機構中,安信信託作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更充分。”行業資深觀察人士稱。
那麼,安信信託與相關員工的勞資糾紛主因為何?不久之前,裁判文書網披露的一份民事判決書恰好為外界窺探其中原委提供具體案例。
風險責任判定有異議
李某原是安信信託華南片區信託經理, 於2017年1月19日入職,2020年4月30日被解除勞動合同。
隨後,李某向深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要求安信信託支付2017年度未發放的績效獎金40萬元、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差額40416.67元,以及2019年度至2020年度未休年假工資6379.31元。
3個月之後,深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安信信託向李某支付2019年度至2020年度未休年假工資6379.31元、2017年績效獎金40萬元和律師費5000元。
然而,安信信託認為前述裁決屬於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不正確,又向法院提起訴訟。
記者梳理案情發現,安信信託與李某的爭議點主要在於李某參與的深圳中弘項目(即深圳金時代項目和深圳南玻項目)風險責任如何劃分。
安信信託稱,李某參與的深圳中弘項目的風險至今仍未釋放,他不符合獲得風險準備金的條件,也即2017年的績效獎金40萬元。
李某則表示,安信信託未舉證證明其2017年度績效獎金的發放與其陳述的深圳中弘項目(即深圳金時代項目和深圳南玻項目)相掛鈎。而且,實際上,深圳金時代信託計劃已經終止清算,且屬於無風險退出。《風險準備金遞延管理制度》未經民主協商程序制定及公示,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其中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應認定為無效。
這份民事判決書還顯示,安信信託自行出具了《安信·安盈金時代股權投資附回購集合資金信託計劃清算報告》。法院認為,該報告由安信信託製作並加蓋公章,現其對該報告矢口否認,顯然是虛假陳述,意圖逃避支付獎金的義務。
某信託公司業務負責人對此分析稱,“清算報告的出具即是表明項目清算完畢。現實操作中,如果項目確實出現風險,機構方可以選擇不清算,通過申購贖回或受益權轉讓的方式處理,投資人往往只關心本金收益是否到賬,不介意項目是否清算。”
疫情停工抵扣年假爭議
安信信託與李姓信託經理的另一爭議焦點,是關於疫情停工抵扣年假。
雙方在一審期間均確認在2019年度至2020年度李某可享受年休假為6天。安信信託主張其在2020年度因疫情停工,該停工期間應視為其已安排李某休了年休假。但安信信託並未提供證據證明其已告知李某因疫情停工期間優先折抵年休假,所以其主張以停工期折抵年休假的理由不成立。
法院一審判令安信信託支付李某2019年度至2020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資6379.31元,二審法院認為,這一判令符合法律規定,予以確認。
最終,二審法院認定,安信信託應支付李某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差額1875.02元;安信信託公司應支付李某2019年度至2020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資6379.31元;安信信託應支付李某2017年績效獎金400000元;安信信託應支付李某律師費5000元;駁回安信信託的訴訟請求。一審案件受理費10元及二審法院受理費10元均由信託公司負擔。
安信信託艱難重組中
作為A股市場僅有的兩家上市信託公司之一,安信信託曾因驚人業績備受矚目,也因風險暴露飽受責難。近兩年,公司一直處於重組階段。
4月30日,安信信託發佈2021年年度報告。年報顯示,2021年度該司實現營業收入2.25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1.29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8.74億元;截至2021年末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為2.50億元。
審計師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並對上年度導致非標準審計意見事項的消除情況進行了專項説明。同時認為,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和相關規定,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彼時公告顯示,安信信託已向上交所提出撤銷公司股票其他風險警示的申請。
然而,5月27日,安信信託又披露,該司已撤回申請撤銷公司股票其他風險警示。
安信信託稱,公司滿足了前述撤銷其他風險警示的基本要求,近期公司所在地新冠疫情持續時間較長,相關工作進程受到延緩。在回覆問詢函過程中,董事會從充分保護投資者利益角度進行了更加審慎嚴格的評估,公司尚未全面恢復自主管理類資金信託等業務,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有一定影響。“基於上述情況,為更充分保護投資者利益,更充分揭示後續不確定性相關風險,公司董事會決定撤回已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的《關於撤銷公司股票其他風險警示的申請》,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待上述局面得以轉變,基礎進一步夯實後,公司將擇機再次提交撤銷公司股票其他風險警示的申請。”
天量兜底函是安信信託重組的一大風險點。截至2020年底,安信信託存量保底承諾合計餘額高達752.76億元。年報顯示,2021年以來,在有關部門指導下,大量保底承諾持有人與安信信託達成了和解。截至披露日,保底承諾僅餘20.07億元。
作為風險化解方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安信信託於2021年7月公佈了《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擬向上海砥安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砥安”)非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43.75億股,募集資金不超過90.13億元。
今年4月份,安信信託公告稱收到《上海銀保監局關於同意安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新股份方案的批覆》,同意安信信託以募集新股份的方式變更註冊資本。該方案尚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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