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貨,錢還沒給;工程做完,賬款遲遲不結。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付款慢,中小企業“壓力山大”,即日起這一狀況將有所改變,中小企業迎來利好。
2020年9月1日起,《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條例》緊緊圍繞保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從規範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付款期限,明確檢驗驗收要求、禁止變相拖欠、規範保證金收取和結算、公示拖欠款項信息、建立健全投訴和監督評價機制、明確遲延支付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依法保障中小企業款項得到及時支付,緩解中小企業資金壓力。
為切實推動《條例》在廣東有效實施,在此前“廣東省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登記平台”基礎上,廣東專門建立全省統一的“廣東省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投訴台”,9月1日正式開通上線,對於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拒絕或者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中小企業均可通過投訴平台登記反映,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將會同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法及時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
特別強調的是,除了拖欠主體是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國有企業外,首次把民營大型企業、外資大型企業納入投訴範圍,統一由相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及時處理,並要求大型企業應當將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合同數量、金額等信息納入企業年度報告,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對於拒不履行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義務,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將其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並將相關涉企信息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依法實施失信懲戒。對於未按照規定在企業年度報告中公示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據瞭解,廣東是中小企業大省,中小企業數量超過500萬家。2019年全省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民營經濟實現增加值超過5.88萬億元,貢獻了50%以上的GDP、60%左右的税收、75%以上的創新成果、80%以上新增就業、90%以上的市場主體,促進中小企業平穩健康發展顯得尤為重要。廣東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先後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為全省中小企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近年來,受國內外複雜多變的經濟形勢及經濟下行壓力等因素影響,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賬款回收期延長。在當前做好“六穩”“六保”工作,特別是保中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背景下,切實解決好拖欠中小企業款項問題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廣東將進一步有效落實《條例》各項規定,不斷完善投訴處理解決機制,加強監督檢查,切實建立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的長效機制,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
【記者】李鳳祥
【通訊員】粵工興
【作者】 李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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