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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對藍光發展(600466.SH)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其未按照規則要求執行公開披露的現金分紅方案

由 夏侯依絲 發佈於 財經

智通財經APP獲悉,12月9日,上交所對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藍光發展,600466.SH)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對該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羅瑞華予以監管警示。上交所指出,藍光發展未按照規則要求在規定期限內執行公開披露的現金分紅方案,而是經董事會審議後延緩實施,影響了投資者的合理預期。同時,公司也未就影響分紅的相關事項及時公告,風險提示不充分。相關責任人未勤勉盡責,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對此,上交所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藍光發展及時任董事長楊鏗、楊武正,時任財務負責人歐俊明、楊偉良予以通報批評;時任董事會秘書羅瑞華未能確保公司及時披露影響分紅的不確定性風險,予以監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