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正對原產於美國、歐盟和日本的進口未漂白紙袋紙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發起期終複審

本文轉自【央視新聞客户端】;

近日,商務部發布關於對原產於美國、歐盟、日本的進口未漂白紙袋紙反傾銷措施發起期終複審調查的公告。在今天商務部舉行的例行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高峯介紹了目前的進展情況。

高峯表示:應有關國內企業申請,商務部按法定程序於2021年4月9日發佈第5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歐盟和日本的進口未漂白紙袋紙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發起期終複審。該反傾銷措施於2016年4月10日開始實施,反傾銷税税率分別為美國公司14.9%,歐盟公司23.5%-29%,日本公司20.5%。被調查產品未漂白紙袋紙是一種高強度包裝用紙,制袋後主要用於包裝水泥、化工產品以及食品等。

目前,商務部正依法開展複審調查,希望得到有關利害關係方的積極配合。此次複審調查期限1年,將於2022年4月9日前結束,調查機關將在法定期限內客觀、公平、公正地做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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