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電子行業上市公司信披揭曉:35家考核結果為優秀,3家不合格

近日,深交所完成主板、創業板上市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考核工作。

根據深交所數據顯示,已披露考核信息的222家深交所上市電子企業之中,共有35家考核結果為優秀(A),佔比15.77%;160家為良好(B),佔比72.07%;19家為合格(C),佔比8.56%;3家為不合格(D),佔比1.35%;另有5家未公佈考核結果,佔比2.25%。

深交所電子行業上市公司信披揭曉:35家考核結果為優秀,3家不合格

此前,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評價辦法曾於1月7日進行過一次修訂,去掉了針對公司相關人員參加培訓或出席會議的要求,同時增加了投資者熱線電話回覆質量為投資者關係管理考核內容。

評分標準圍繞披露的真實、準確、及時、完整等展開,主要聚焦於註冊會計師針對公司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出具審議報告的類型、營業利潤及目標實現情況、是否接受過問詢函及被立案偵查、公司董秘任職情況等方面。

3家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數據顯示, 2021年,不合格企業數量從2020年的1家上升至3家。其中,東旭光電已連續第三年被評為信息披露考核不合格,*ST星星則由2021年的良好,降為了不合格,*ST長方從去年的合格降為了今年的不合格。

深交所電子行業上市公司信披揭曉:35家考核結果為優秀,3家不合格

按照深交所的考核細則,上市公司在評價期內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其評價結果應當為不合格,包括:

年度財務報告或半年度財務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僅因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而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情況除外)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公司出現股票及其衍生品種應當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其他風險警示或被終止上市的情形,但未按照《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的期限和要求向深交所報告、辦理相關操作並對外披露。

根據企業公告,東旭光電因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曾於2021年11月1日收到深交所監管函,或成其被評為信披不合格的原因之一。

*ST星星因未能遵守法律法規及深交所業務規則,未能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財務報告,會計差錯更正金額巨大,且涉及多個年度,嚴重違反了深交所規定,被深交所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相關當事人被給予紀律處分。觸發了“公司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則被評價結果應當為不合格”的規則。

*ST長方因2021年年度財務報告中銷售返利的確認;客户通過第三方回款;存貨管理;商譽減值;內控失效等問題,被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而被評為信披不合格。

35家考核結果為優秀

數據顯示,2021年有35家電子行業上市公司信披考核結果被評為優秀。其中千億市值以上的有4家,分別是京東方A、北方華創、紫光國微、歌爾股份。

深交所電子行業上市公司信披揭曉:35家考核結果為優秀,3家不合格

根據深交所的規定,信息披露評定為優秀的企業需在考核評價期間上市滿12個月,且不能出現以下情況:

年度或半年度財務報告被註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上市當年營業利潤同比下滑50%以上或上市當年即虧損;盈利低於盈利預測數的80%被深交所出具監管函或約見談話;被有權機關立案調查;董秘空缺累計超三個月;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深交所公開譴責或通報批評處分,或被深交所出具監管函累計二次以上;出現違規違法行為;未按照規定及時披露報告等。

17家企業連續三年被評為優秀

數據顯示,222家企業中,有17家電子行業上市公司連續三年信息披露被評為優秀。這些企業多為細分行業龍頭,營收、利潤穩定且信息披露質量高,評價結果與上市公司風險情況具有較高的匹配度。

深交所電子行業上市公司信披揭曉:35家考核結果為優秀,3家不合格

23家企業考核結果評級上升

數據顯示,2021年,有23家企業實現了評級上升,佔到整體的10.45%。其中,有9家由去年的良好,上升為今年的優秀。有14家由去年的合格上升為今年的良好。值得一提的是,錦富技術近三年信息披露質量穩步提升,由2019年的不合格,上升為2020年的合格,逐步上升為2021年的良好。

深交所電子行業上市公司信披揭曉:35家考核結果為優秀,3家不合格

信息披露質量是衡量上市公司質量的客觀、重要的標準,背後反映了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與否。從本次深交所電子行業企業信息披露的評審結果來看,222家企業中,評級為良好及以上有195家,佔比達到87.83%,較去年有所上升,信息披露質量總體穩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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