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機構人士日前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已經收到監管部門口頭指導,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個人貸款利率應全面控制在24%以內。業內人士稱,由於消費金融公司的資金成本較高,這一規定或使得利潤受到影響,行業或迎來洗牌,降低資金成本至關重要。
監管劃定紅線
東部地區某消費金融公司人士表示,近期已經收到地方監管部門要求“個人貸款利率控制在24%以內”的口頭指導。
另一家消費金融公司人士也表示,此前地方監管部門已經提出類似要求,公司早已調整業務,個人貸款利率保持在24%以下。不過,也有機構表示暫未收到類似窗口指導。
最高人民法院去年修訂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提出,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修改為1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以最新發布的1年期LPR計,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相較於過去的24%和36%有較大幅度下降。
儘管金融機構和民間借貸適用的規則和利率標準不同,但有專家指出,部分地方法院會採用民間借貸的利率上限來約束金融機構的放貸行為,因此對民間借貸利率重劃紅線也給消費金融公司帶來調整壓力,涉及下調利率等。
在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看來,消費金融公司因為服務客羣更加下沉、資金成本高,因此其借貸產品的年化利率比銀行高。在貸款利率不斷規範的背景下,消費金融公司對利率全面控制在24%以內的要求已有所預期。
行業內部分化或加劇
在貸款利率下行背景下,消費金融行業利潤承壓,行業內部分化或進一步加劇。
上述東部地區消費金融公司人士表示,與銀行相比,消費金融公司貸款綜合資金成本更高,其中資金成本在5%-8%之間,第三方平台的導流費用在7%左右,此外還有風控、運營等成本。雖然從法律上來説,消費金融公司依然可以執行24%-36%的貸款利率,但消費金融公司會嚴格按照此次監管指導執行,各家公司利潤會受到一定影響,未來行業或迎來洗牌。
事實上,受疫情影響以及獲客和融資成本攀升影響,消費金融公司2020年度業務發展增速略有放緩。中國銀行業協會日前發佈的《中國消費金融公司發展報告(2021)》顯示,截至2020年年末,消費金融公司資產規模首次突破5000億元,達5246.49億元,同比增長5.18%;貸款餘額4927.8億元,同比增長4.34%。
《中國消費金融公司發展報告(2020)》顯示,截至2019年年末,消費金融公司資產規模達4988.07億元,同比增長28.67%;貸款餘額4722.93億元,較上年增長30.5%。
多舉措降低資金成本
監管紅線劃定後,專家認為,降低成本對消費金融公司未來發展至關重要。
上述消費金融公司人士表示,降低貸款成本需要加強大數據應用,重新刻畫客户羣體畫像,尋找更優質的客户。“消費金融公司服務的多為長尾客户,客户資質與銀行客户不同,風險較高,這也是一系列資金成本抬升的主要原因。”
“消費金融公司的目標客户主要是年輕消費者,這部分羣體的不良貸款率較高,因此產品和利率調整並不輕鬆。調整過程中,會對客羣進行重新篩查分層,這對放貸規模會有一定影響。”於百程表示。
在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看來,消費金融公司應通過多種方式降低成本,主要涉及三方面:一是降低融資成本,釐清消費金融公司同業借款的債權資產屬性,取消其在同業借款中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認定,從源頭上降低融資成本;二是降低徵信成本,徵信管理部門在成本可覆蓋的基礎上,進一步整合降低金融機構查詢徵信數據費用,間接降低徵信管理成本;三是降低流量成本,有效規範互聯網平台與金融機構合作的流量分發模式和分潤方式,進一步約束高企的流量成本,防範“多頭借貸”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