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斌
本報訊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昨日表示,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三號指數基金指引》共十三條,一是在產品註冊環節強化管理人勝任能力;二是在產品運作環節,強化投資者保護和產品規劃運作;三是加強與交易所的自律監管協同。
高莉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按照要求,加強指數基金運作監管,推動指數基金高質量發展。
高莉還表示,證監會大力推進科技監管,建立健全了科技監管的制度體系,發佈了多項規章制度,規範促進了金融科技發展,保障了資本市場的科技制度運行,基本實現了行政許可等政策的一網通辦,探索金融科技的創新應用。未來一年證監會將深化科技監管改革,築好基礎工程,加強行業的安全建設,推動科技監管再上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