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科融環境(300152.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0年9月2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確定自願性披露標準的議案》,為保證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則,使廣大投資者能夠更加全面地瞭解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同時結合公司當前的業務規模,公司針對簽訂的未達到《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7.3.1條規定的“合同金額佔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主營業務收入5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1億元人民幣的”披露標準的日常經營合同,擬定了自願性披露標準。
公司擬定的自願性披露標準如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簽署的單個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合同、PPP項目合同、新業務合同金額達到1億元人民幣的,公司將按照《創業板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號—上市公司日常經營重大合同(框架性協議)公告格式》及時披露。對於聯合體投標項目,如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能夠控制該項目的,按照項目的投資金額適用該披露標準;如不能夠控制該項目的,按照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承擔的投資金額適用該披露標準。對於達到上述標準,公司已經以其他形式披露過的合同將不再重複進行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