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傑明·富蘭克林曾經説過一句名言:“世界上只有兩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税收和死亡。”但是,對於美國的超級富豪們來説,通過一些所謂“合法”手段和“正當理由”避税,甚至是可以擺到枱面上來的慣常操作。最近《紐約時報》調查特朗普“避税多年”的文章在美國掀起巨大爭論,也再次引起大家對美國超級富豪們避税問題的關注。
美國實行的是累進税制,即收入越高,税率越高。儘管有一些税收減免政策,但都是有收入上限的,超過上限就失去了減免的資格。但美國的超級富豪們一直以來的税率並不高,他們總能通過各種各樣的手段來“合法”避税。這一現象在近些年來愈加嚴重。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的經濟學家伊曼紐爾·賽斯和加布裏埃爾·祖克曼2019年發佈的一項調查發現,2018年美國400個最富有家庭的平均實際税率為23%,比美國底層50%家庭的24.2%還低一個百分點。相比之下,1980年“最富400人”(《福布斯》雜誌評選的全美最富有的400人)的實際税率為47%,1950年這個比例甚至高達70%,而底層50%人口繳納的有效税率幾乎沒有隨時間變化。
美國富豪們的避税手段可謂多種多樣,一些甚至還隱藏在温情的面紗之下:
一是通過申報鉅額虧損來避税。在美國的富豪階層中,採用這樣避税手段的不在少數。他們通過手段將旗下的企業營業額申報為鉅額虧損,這種做法不僅可以減免當年的税收,還能進行虧損結轉,在未來數年抵扣税款,深受超級富豪們喜歡。《紐約時報》稱特朗普的納税記錄顯示其旗下的企業是鉅額虧損。
二是通過把名下跨國企業的利潤留在海外來避税。美國國內的企業營業税税率高達35%,而一些海外避税天堂國税率可能低至3%。許多富豪把自己名下企業註冊在海外離岸中心。在2017年底推出“減税和就業法案”之前,美國跨國企業國外利潤匯回美國本土要繳納鉅額税款。因此,許多富豪選擇把名下跨國企業的鉅額利潤保存在海外。截至2017年底,美國跨國企業在海外積累了大約1萬億美元現金。
三是通過慈善捐款的手段來規避遺產税。在美國,遺產税徵收比例高達50%,無論生前贈予還是死後繼承都要徵税。但是美國國税局規定對慈善捐款不徵收任何税費,每年只需使用慈善捐款的5%,剩餘的95%捐款可以用來投資,投資盈利也不徵税,而且無需對外公佈具體的運作明細。因此,許多超級富豪選擇在晚年成立一個慈善信託基金,由子女掌管,然後捐款給這個基金會,以此來避免高額的遺產税。
税收作為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對於縮小收入差距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富豪們的避税手段客觀上導致美國在税收方面的“不平等”,也反映在美國近年來不斷擴大的收入分配差距上。據美國人口普查局的調查,2018年美國的基尼係數為0.485,創歷史新高,收入不平等達到50多年來最高水平。
有人把美國的税收史描述為“想要向富人徵税的人和想要保護富人財富的人之間的鬥爭”。 鬥爭的結果不言而喻,富豪們通過各種手段實現了合理避税。今天美國的富豪們交的税不僅比過去少,也比他們該交的要少,這值得美國社會反思。(作者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所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