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城第十屆董事局聘任朱榮斌為總裁
來源: 觀點地產網
5月18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第十屆董事局第一次會議決議公告,其中審議通過了的《關於公司第十屆董事局專業委員會組成的議案》、《關於選舉公司董事局主席的議案》、《關於聘任公司總裁、執行副總裁的議案》、《關於公司擬以部分按揭應收款債權進行資產管理的議案》等。
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到,提名委員會中,戰略委員會成員包括主任委員林騰蛟(董事),委員朱榮斌(董事)、吳向東(獨立董事)。
公告披露,公司第十屆董事局選舉林騰蛟為公司第十屆董事局主席,任期三年(2020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
根據公司董事局主席林騰蛟的提名,經董事局提名委員會審查同意,公司第十屆董事局聘任朱榮斌為公司總裁,聘任吳建斌、闞乃桂為公司執行副總裁。
資料顯示,闞乃桂,漢族,1967年11月出生,碩士,具有造價工程師資格。曾任中海發展(廣州)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中海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發展管理部總經理,中海地產天津公司總經理,世茂集團助理總裁兼成本中心負責人,世茂集團副總裁,世茂集團執行董事兼成本中心負責人和設計中心負責人等職務。
另外,公司第十屆董事局聘任陳霓為公司財務總監,任期三年;聘任徐慜婧為公司董事會秘書,任期三年;聘任國曉彤為公司證券事務代表,任期三年。
上述人員任期與公司第十屆董事局任期一致,即2020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4日。
此外,還審議通過《關於公司擬以部分按揭應收款債權進行資產管理的議案》,陽光城擬與上海隆輝商業保理有限公司合作,以公司及下屬子公司項下房地產項目在銷售過程中形成的購房應收款為基礎資產,以上述基礎資產發行相關產品進行資產管理,
在總額不超過20億的額度範圍內分期實施,每一期資產管理存續期間不超過12個月。
增信措施就基於相關交易合同而對隆輝保理享有的要求其履行的相關義務(如差額補足等),公司作為共同債務人及擔保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