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6月24日,證監會今日公佈了一起公安機關移送的內幕交易案。
證監會近日依法對汪耀元、汪琤琤內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36億餘元。經查,在健康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東鴻信行有限公司減持及轉讓健康元股份的內幕信息公開前,汪耀元與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聯絡、接觸,並與汪琤琤共同控制多個賬户並投入鉅額資金交易“健康元”股票,交易行為明顯異常,且沒有正當理由或正當信息來源,構成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內幕交易行為。
證監會表示,本案是一起公安機關依法審查後認為不構成刑事犯罪並移送我會管轄的行政違法案件,證監會收到公安機關移交的案件線索後依法進行了調查並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證監會稱,下一步,證監會將貫徹落實好新證券法,把“嚴”的執法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一以貫之依法嚴厲打擊各類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並會同公安、司法機關構建起自律管理、日常監管、稽查處罰、刑事追責、集體訴訟和民事賠償有機銜接、權威高效、立體多元的資本市場執法體系,綜合運用民事、行政和刑事追責手段提高違法違規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