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驍然:金融機構讓利如何直達企業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部署引導金融機構進一步向企業合理讓利。據估計,通過降低利率、直達貨幣政策工具、減少收費三方面舉措,全年金融系統可向企業讓利達1.5萬億元。
近年來,金融業全面深化改革不斷提速,“脱實向虛”的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在疫情衝擊下,2020年一季度GDP同比下降6.8%,而銀行業淨利潤同比增長5.62%,引發各界熱議。疫情給實體經濟帶來了衝擊,同時更是檢驗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的試金石。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是擴大內需、解決就業的主體,讓利是否能夠直達中小企業,事關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的全局。為了確保金融機構的讓利能夠直達中小企業,以下三方面尤其值得注意:
其一,明確各類讓利目標對象。要在過往實施普惠金融經驗的基礎上科學決策,結合大數據信息精準分類,確保讓利直接轉化為提振實體經濟的“源頭活水”。對於受疫情影響經營出現暫時困難但具備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要有效運用減免息、展期、無還本續貸等方式降低企業融資成本。並且,通過信貸投放導向信號,引導這類企業積極轉型,與當前形勢下的市場需求有效對接。相較而言,要避免讓利於那些不具備持續發展能力的中小企業甚至是“殭屍企業”,鞏固前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成果,配合市場出清進程。
其二,強化金融機構分工合作。大型銀行與中小銀行要注重協調配合,明確各自的“主戰場”,構建多層次、普惠性讓利模式。針對各類金融機構不同特點,進一步完善考核指標和激勵政策。可以考慮結合當前政策目標,針對大型銀行進一步強化對普惠金融的考核,實現普惠讓利。中小銀行要充分挖掘在特定地區、行業的信息優勢,通過“精耕細作”找準目標羣體,實現精準讓利。避免各類金融機構在存貸款市場上的不當競爭。
其三,注重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在市場有效需求不足的情況下,金融機構自身和部分企業客户的道德風險問題也不容忽視。特別是地方性中小銀行自身盈利能力有限,風險管理能力偏弱,與它們對接的也往往是經營風險較高的中小企業,易出現不良資產反彈、呆壞賬累積等問題。在政策實施過程中,要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並通過降低負債端成本、合理補充資本金等途徑,增強中小銀行穩定持續開展業務的能力,並且,要以化解疫情衝擊為契機,支持引導中小銀行運用金融科技等手段,有效識別企業客户潛在風險。(作者是廈門大學經濟學院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