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上市委2020年第44次審議會議於昨日召開,審核結果顯示,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帆科技”)首發獲通過。這是今年過會的第64家科創板企業。
正帆科技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是國泰君安證券,保薦代表人為楊志傑、業敬軒。這是國泰君安證券今年保薦成功的第5單科創板項目。4月30日,國泰君安證券保薦的北京億華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過會;6月2日,國泰君安證券保薦的蘇州敏芯微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過會;6月10日,國泰君安證券保薦的寧波天益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過會;6月12日,國泰君安證券保薦的九號機器人有限公司過會。
正帆科技是一家致力於為泛半導體、光纖通信、醫藥製造等行業客户提供工藝介質和工藝環境綜合解決方案的高新技術企業。正帆科技的主營業務包括:(1)氣體化學品供應系統的設計、生產、安裝及配套服務;(2)高純特種氣體的生產、銷售;(3)潔淨廠房配套系統的設計、施工。
正帆科技的控股股東是風帆控股,持有其5328.88萬股股份,佔正帆科技本次發行前股本總額比例的27.72%。YU DONG LEI和CUI RONG夫婦持有風帆控股100%股權,通過風帆控股控制正帆科技27.72%股份,為正帆科技的實際控制人。二人均為美國國籍。
正帆科技本次擬在上交所科創板發行新股不超過6423.54萬股(未考慮本次發行的超額配售選擇權)且不低於本次發行後總股本的25%(以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後的數量為準)。超額配售部分不超過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5%。發行後總股本不超過 2.57億股(未考慮本次發行的超額配售選擇權)。本次擬募集資金4.42億元,其中8081.00萬元用於“新能源、新光源、半導體行業關鍵配套裝備和工藝開發配套生產力提升項目”,1.82億元用於“超高純砷化氫、磷化氫擴產及辦公樓(含研發實驗室)建設項目”,1.8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上市委審核意見
請發行人説明:(1)發行人已經對長春長光圓辰微電子技術有限公司起訴,但以股東背景較強等為由沒有單項認定計提壞賬,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2)發行人對銷售人員的薪酬考核機制中,針對上述逾期款項的懲罰措施是否落實。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1.請發行人代表説明,認定通過風帆控股僅持有發行27.72%股份的 YU DONG LEI 和 CUI RONG 夫婦為實際控制人的法律依據是否充分,是否與發行人報告期內重大決策行為相吻合,且符合未來發展的需要,是否存在通過其他股東的相關承諾而規避對部分股東減持限制的情形。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2.請發行人代表:(1)結合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對比分析,説明收入及銷售利潤率增長的原因及合理性;(2)説明報告期內各年度與包括中芯國際在內的主要客户的簽約及收入確認情況;(3)結合國際貿易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的背景,分析發行人應對下游客户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發生變動是否可能導致業績大幅下滑,並説明擬採取的應對措施;(4)結合國內外市場前景和市場格局,分析募投項目投資的可行性。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3.請發行人代表結合主要核心零部件所存在的進口依賴風險,説明國際貿易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是否可能導致發行人主要產品的原材料供應不足、成本上升,從而對發行人未來的持續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並説明發行人擬採取的應對措施。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