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層擬開放批量個人不良貸款轉讓和個人不良資產轉讓試點,減輕銀行不良資產處置壓力
近日,銀保監會在業內下發《關於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為《意見稿》)和《銀行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實施方案》,擬開放單户對公不良貸款和批量個人不良貸款的轉讓試點。參與試點的銀行包括國有六大行和12家股份制銀行,不過目前該政策仍在業內徵求意見階段,並非最終版本。
監管的這一舉措其實早有預兆,6月4日,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就曾表示,將有效應對銀行不良資產反彈。堅決治理各種粉飾報表的行為,督促銀行做實資產分類、真實暴露不良、足額計提撥備。疏通不良資產核銷、批量轉讓及抵債資產處置等政策堵點,指導銀行採用多種方式加大不良處置。
確實,今年疫情的發生以來,銀行不良貸款持續上升,中國銀行業面臨着巨大的不良資產處置壓力。銀保監會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較上季末增加1986億元,不良貸款率較上季末增加0.05個百分點至1.91%。
具體來看。《意見稿》中顯示,此次參與試點的銀行包括6大行和12家股份行,試點參與不良資產收購的機構包括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符合條件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AMC)和5家金融資產投資公司(AIC)。監管也沒有強制參與,試點範圍內的銀行和收購機構可以按照自主自願原則參與試點業務。參與試點的個人貸款範圍包括:個人消費貸款、住房按揭貸款、汽車消費貸款、信用卡透支、個人經營性貸款。
試點期間,銀行可以向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轉讓單户對公不良貸款和批量轉讓個人不良貸款,且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應當經營管理狀況較好、主營業務突出、監管評價良好,並由升級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出具同意意見;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受讓本省區域內的銀行不良貸款,今後根據參與試點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具體情況及市場需求等逐家放開地域限制;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可以債轉股為目的受讓試點範圍內的對公不良貸款。
據瞭解,此前不開放批量個人不良貸款轉讓是因為考慮到暴力催收等問題,監管對此仍有擔憂。因此《意見稿》要求AMC對批量收購的個人貸款,只能採取自行清收、委託專業機構清收、重組等手段自行處置,不得再次對外轉讓。
此外,《意見稿》規定,對於五類不良貸款禁止轉讓:債務人或擔保人為國家機關的貸款、精準扶貧貸款;“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各項貸款等政策性、導向性貸款;虛假個人貸款、個人教育助學貸款、銀行員工及親屬在本行的貸款;在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中有限制轉讓條款的貸款等。
那對於個人來説,比較擔心的還是轉讓後的徵信問題如何處置?《意見稿》表示,不良貸款轉讓後,債務人的銀行徵信記錄變更等權益一併轉讓給受讓人,由受讓人根據債權後續清收處置情況決定是否清除或變更不良徵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