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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創新貨幣政策工具“直達”實體經濟?對中小微企業貸款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如何實行?怎樣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力度?下一步貨幣政策又將怎麼走?6月1日,央行、銀保監會等多部門重磅發佈《關於進一步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的通知》(以下簡稱《延期還本付息通知》)、《關於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信用貸款支持通知》),以及《關於進一步強化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強化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意見》),針對多個熱點問題給出了詳細答案。
自《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將創新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推動企業便利獲得貸款後,關於監管如何進一步創新貨幣政策工具直達實體經濟話題引發熱議。
此次下發的《信用貸款支持通知》,便正是為落實《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強化穩企業保就業支持而落地,將有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和無還本續貸,穩定小微企業融資性現金流,提高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信用貸款支持通知》指出,央行會同財政部使用4000億元再貸款專用額度,通過創新貨幣政策工具按照一定比例購買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普惠小微信用貸款,促進銀行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業獲得免抵押擔保的信用貸款支持。
具體來看,自2020年6月1日起,央行通過貨幣政策工具按季度購買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新發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貸款。其中,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為最新央行評級1級至5級的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民營銀行。購買範圍為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新發放普惠小微信用貸款的40%,貸款期限不少於6個月。
央行通過貨幣政策工具購買上述貸款後,委託放貸銀行管理,購買部分的貸款利息由放貸銀行收取,壞賬損失也由放貸銀行承擔。購買上述貸款的資金,放貸銀行應於購買之日起滿一年時按原金額返還。
《信用貸款支持通知》強調,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注重審核第一還款來源,減少對抵押擔保的依賴,豐富信用貸款產品體系,確保2020年普惠小微信用貸款佔比明顯提高。獲得支持的地方法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制定普惠小微信用貸款投放增長目標,將政策紅利讓利於小微企業,降低信用貸款發放利率。
“明確4000億再貸款專用額度購買特定銀行的特定信貸資產,從細則上看,信貸風險及收益將由放貸銀行承擔,其作用與定向降準較為類似。此外,《信用貸款支持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增加對小微企業純信用貸款的支持力度,也是針對小微企業抵質押品不足所提出的針對性要求。”在建銀投資諮詢分析師王全月看來,本次出台的政策中,更多的是再次明確政策導向、壓實各方責任,對於“保小微”、“保就業”、“保供應鏈”將起到積極作用。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同樣指出,央行通過創新貨幣政策工具使用4000億元再貸款額度購買地方中小銀行信用貸款,通過這種創新有助於提升中小銀行放貸能力與意願,有助於中小微企業獲得低成本資金,穩定就業崗位,並推動中小銀行在中小企業信用貸款方面的創新,例如應收賬款、知識產權、專利商標等抵押品等質押方式的創新。
02
兩類貸款可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
除了加大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力度外,針對如何緩解中小微企業年內資金壓力,監管也再次給出了明確的要求和實施方案。
此次《延期還本付息通知》提出,兩類貸款可以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一是對於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貸款本金、2020年年底前存續的普惠小微貸款應付利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企業申請,給予一定期限的延期還本付息安排,最長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並免收罰息。第二類則是對於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業貸款和大型國際產業鏈企業(外貿企業)等有特殊困難企業的貸款,可由企業與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主協商延期還本付息。
《延期還本付息通知》強調,對於普惠小微貸款,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應延盡延。同時,為充分調動地方法人銀行積極性,央行會同財政部通過特殊目的工具,對地方法人銀行給予其辦理的延期還本普惠小微貸款本金的1%作為激勵。國有金融資本管理部門在考核國有控股和參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2020年經營績效時,應充分考慮階段性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的影響,給予合理調整和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企業徵信記錄。
周茂華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此次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將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户渡過難關,總體來説,可以較好克服總量貨幣政策不足問題,並暢通政策傳導、提升政策效率。在他看來,由於海外疫情對全球經濟、產業鏈循環影響時間與範圍超預期,有必要相應延長小微企業貸款,避免抗風險弱的中小微企業的資金鍊壓力。央行為提升銀行積極性,在風險可控前提下,調整相關考核評價等。
王全月進一步指出,《延期還本付息通知中》不僅明確對於小微企業的延期申請“應延盡延”,同時對於中型企業、大型外貿企業等有特殊困難的企業也提出了借貸雙方“協商延期“的政策,對於鞏固我國國際產業鏈地位也能起到十分積極的作用。
另外,《延期還本付息通知中》加入的正激勵措施、風險分類指導、企業徵信記錄指導等配套措施,可以有效解決前期激勵政策不足、相關業務指引不明確的問題,對金融機構尤其是商業銀行解除“後顧之憂”將起到明顯作用。
03
定向降準等操作可期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自2020年貨幣政策定下穩健靈活的基調後,此次央行等多部門下發的系列政策中,再次對貨幣政策進行了定調。
《強化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意見》中提到,要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環境和激勵約束機制。其中包括強化貨幣政策逆週期調節和結構調整功能。實施穩健的貨幣政策,綜合運用公開市場操作、中期借貸便利等貨幣政策工具,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
同時,發揮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改革作用,將主要銀行貸款利率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點差納入宏觀審慎評估考核,密切監測中小銀行貸款點差變化。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內嵌到內部定價和傳導相關環節,疏通銀行內部利率傳導機制。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有序推進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定價基準轉換。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陶金指出,近期的流動性波動明確地體現了《強化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意見》所提及的貨幣政策底線,即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例如在近期流動性有所收緊的情況下,央行非常及時地通過逆回購放量投放流動性,近一週以來7天期質押回購利率大幅下降了超過40個基點。
陶金進一步稱,此次《強化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意見》中更重要的是,貨幣政策更加定向化和貼近實際,因此預計定向降準和定向政策工具的空間依然可期。另外,貨幣政策與監管措施和窗口指導的結合更加深度,體現了央行下決心要緩解LPR等實體貸款基準利率與中小微利率水平脱鈎的問題,包括對貸款基準利率應用程度納入考核、對中小銀行貸款利率水平密切監測、將LPR嵌入內部資金轉移定價(FTP)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