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2日訊(記者朱國旺 楊奇奇) 8月10日,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了對泰好康電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
根據行政處罰公開信息顯示,泰好康電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於2018年9月28日將法定代表人由洪傑星變更為洪傑輝,2019年4月24日將法定代表人由洪傑輝變更為洪清喜,而兩次法定代表人變更均未變更後30個工作日內向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變更登記,也未在法定代表人變更後30個工作日內向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變更登記,違反了《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
根據《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福建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泰好康電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處以罰款5000元人民幣。
記者通過企查查發現,2018年3月9日,泰好康電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曾因生產、經營、使用不符合強制性標準或者不符合經註冊或者備案的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被泉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鯉城分局罰沒收不合格電子血壓計23台,並罰款28000元人民幣。
據瞭解,泰好康電子科技(福建)有限公司成立於2010年,經營範圍包括醫護人員防護用品生產(Ⅰ類醫療器械);第一類醫療器械生產、銷售;日用口罩(非醫用)生產、銷售;醫用口罩生產;第二類醫療器械生產、銷售;醫護人員防護用品批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