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服務類型、壓實主體責任,銀保監會發文規範保險公司健康管理服務

界定服務類型、壓實主體責任,銀保監會發文規範保險公司健康管理服務

近日,銀保監會印發《關於規範保險公司健康管理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進一步規範保險公司健康管理服務行為,提升相關服務質量和水平,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保險公司探索為客户提供健康管理服務,在豐富健康產品內涵、提升人民羣眾健康水平、降低醫療費用支出、提升健康保險專業化服務水平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通過深入調研分析,我們認為目前保險行業開展的健康管理業務總體上仍處於初期發展階段,尚未形成成熟的服務模式,一定程度上存在服務質量不高、服務內容繁雜、服務邊界不清的問題,甚至異化為獲客工具和手段”,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在健康保險與健康管理融合發展已成為行業發展趨勢、保險公司普遍把健康管理作為健康保險增長新動能的背景下,有必要根據行業實際情況,完善健康管理服務監管制度,規範公司服務行為,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基於此,銀保監會起草制定《通知》,來建立保險公司健康管理業務監管框架,規範服務行為,補齊監管短板,防範潛在風險,推動健康管理服務與健康保險業務融合發展,拓展健康保險服務內涵,提高人民羣眾健康水平,提升健康保險風險管控和專業化服務能力。

具體來看,《通知》首先明確健康管理服務的概念和目的,對健康管理服務的概念、服務內容和實施目的進行界定,將保險公司健康管理服務分為健康體檢、健康諮詢、健康促進、疾病預防、慢病管理、就醫服務、康復護理等七大類型,並提出保險公司開展健康管理服務是通過對客户健康危險因素的干預,預防疾病發生、控制疾病發展、促進疾病康復,通過降低疾病發生率、提升健康水平,進而降低醫療費用支出。

同時提出健康管理服務應遵循的原則和要求,明確保險公司開展健康管理服務應遵循科學性、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客觀性及符合倫理學要求等基本原則;同時提出保險公司開展健康管理服務要尊重客户的知情同意權、保護客户的隱私權,確保相關數據和信息安全,並及時做好服務評價反饋和投訴處理等要求。

此外,《通知》對保險公司組織管理、制度建設、從業人員、人才培養、信息系統,第三方服務機構的合作範圍和資質條件、遴選考核、合作協議、服務監督、質量評價等方面要求進行了明確。此外,還對保險公司開展健康管理服務的信息披露內容、原則和途徑提出了要求,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為了強化健康管理服務的監督管理,《通知》明確了保險公司開展健康管理服務的合規要求和內部問責機制,壓實公司主體責任。對保險公司開展健康管理服務的信息報送、重大事故和突發羣體事件應急處置與報告等提出了要求。此外,《通知》注重發揮保險行業協會自律組織作用,支持其探索建立保險公司間健康管理業務交流平台和健康管理服務機構評價體系,並牽頭組織行業制定管理、技術、數據等相關標準。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引導行業發揮自身優勢,依法合規開展健康管理業務,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穩健發展;強化健康管理服務的監督管理,規範服務行為,提升服務質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支持行業協會加強自律,促進保險公司提升專業能力和服務水平。(藍鯨保險 李丹萍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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