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已開通創業板並交易,註冊制實施後存在過渡期的銜接規定,但是同樣也是需要補籤協議的。
創業板註冊制業務新規實施時間:
2020年4月28日,之前這部分客户為創業板存量投資者。對此類開通權限的投資者做個新老劃斷的銜接工作,券商根據《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制定了一系列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其中支出在2020年4月28日之前已開通創業板權限並交易,註冊制實施後買賣註冊制上市股票需要補籤開通註冊制權限協議。
首先根據註冊制的相關規定對投資者進行資質審核。對於新規實施前已開通創業板相關權限的存量投資者,券商會充分了解投資者的基本信息、財務狀況、證券投資經驗、交易需求、風險偏好等相關信息,對其風險認知與承受能力進行評估情況下受理投資者業務。也就是説申請人需要重新對於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新一次的評估。
其次開通方式仍然有線上線下兩種:
一種是投資者通過網上系統申請開通,由於註冊制政策剛剛實行,目前還處於測試階段,有部分券商已開通線上辦理通道,但是並非全部券商均可線上辦理,預計未來在今年7月底實現此項業務功能。
另一種是線下營業廳現場辦理。券商工作人員和投資者單向視頻進行雙錄,同時簽署創業板風險揭示書和《適當性匹配意見及投資者確認書》或《產品或服務風險警示及投資者確認書》。營業廳所涉及業務範圍是最全面的,所以如果不清楚如何辦理聯繫券商的客户經理和營業廳是最為穩妥的。
註冊制的執行將帶來一些關於A股市場風險和交易的變化,所以即便是之前已經是創業板交易用户在新政策執行以後也需要重新簽署一份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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