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晚間,ST步森發澄清公告稱,廣東信匯聲明,通過對我公司所有歷史合作及正在合作的服務商及商户進行依次排查,並未發現商户“中城證券”及關聯商户,該證券公司與我公司無業務上的往來。
日前,有媒體刊登名為《李鬼“中城證券”背後是誰?或隱現ST步森實控人》的報道。該報道提到,投資者許亮被中城證券拉入股票交流學習羣,買入後股票立馬暴跌,虧損到來不及追加資金,最終所持股票直接被平倉。
該報道寫道,“查詢中國證券業協會官網,備案公示信息的133家證券公司中,並無這家‘中城證券’。”“值得一提的是,許亮展示‘最後出金只有10多萬’的匯款賬號,抬頭為一家叫做‘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的公司,背後則隱現ST步森實控人。”
ST步森指出,文中提到廣東信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信匯”)原系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春江控制的企業易聯匯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聯匯華”)的控股子公司,後ST步森於2019年9月收購了“易聯匯華”持有的該公司60.4%股權。該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該股權交易涉及到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銀行卡收單支付業務許可證的轉讓,需向中國人民銀行提交資料辦理變更,目前央行正在審批中。
ST步森表示,上述報道中提及廣東信匯為相關平台提供資金結算通道等內容,此後部分媒體進行轉載。相關報道與事實不符,為避免誤導投資者,現予以澄清説明。
ST步森表示,根據調查結果,廣東信匯做如下聲明:經我公司核實,此報道情況不屬實。我公司僅從事實體商户的銀行卡收單業務。我公司本身並不經營或參與經營任何證券類公司。通過對我公司所有歷史合作及正在合作的服務商及商户進行依次排查,並未發現商户“中城證券”及關聯商户,該證券公司與我公司無業務上的往來。此前,我公司從未接到過關於“中城證券”和文章提到的“許亮”的投訴,也沒有任何監管機構和司法部門向我公司調查與此證券公司有關的情況。經再三核實,我公司不存在直接或變相為任何非法平台提供資金結算通道的行為。
ST步森表示,上市公司及廣東信匯並未接受相關媒體的採訪,對此事亦不知情。本次事件不排除有違法分子的惡意投訴,或者競爭對手的惡意污衊。歡迎媒體及廣大投資者積極提供相關證據。廣東信匯擁有人民銀行頒發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允許為商户開通銀行卡收單,提供支付結算相關服務。如果有平台商户利用合法賬户從事非法行為,此種情形與犯罪份子通過銀行賬户、支付寶或者微信賬户從事非法交易行為屬於同一性質,建議掌握有關證據的當事人及時報警處理,第三方支付機構會妥善處理,配合調查。
ST步森最後指出,公司將持續關注媒體報道,對於造謠誹謗中傷公司、損害公司形象的行徑,公司不排除將根據事態發展追究其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公開道歉直至消除影響,賠償由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並對相關責任人侵害公司商譽的行為追究其法律責任。
此外,15日晚間,ST步森還發布了《關於立案調查進展暨風險提示公告》。該公告提到,ST步森於2020年1月14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浙證調查字2020005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該公告指出,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基本正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國證監會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公司正積極配合調查工作,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就上述立案調查事項的結論性意見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