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仁東控股收問詢函 頻籤戰略合作協議是否履行信披義務

由 公松臣 發佈於 財經

  中國經濟網北京6月30日訊 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今日公佈的中小板問詢函(【2020】第130號)顯示,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在日常監管中關注到,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仁東控股”,002647.SZ)於2019年9月與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興業銀行北京分行分別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

  2020年1月,公司與北京眾籤科技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協議,擬通過區塊鏈技術、智能合約技術共同建立供應鏈金融平台和貿易金融平台。

  2020年5月,公司與五礦證券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擬合作設立50億元產業基金等。

  據上述事宜,深交所要求仁東控股對以下情況自查並補充披露:截至目前,上述戰略合作協議的具體進展情況,公司是否及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等;公司與五礦證券有限公司的戰略合作協議是否構成與專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若是,公司是否已經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並説明公告內容是否符合《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2號:上市公司與專業投資機構合作投資》的要求;補充報備簽署上述戰略合作協議的內幕知情人名單;其他公司認為應當説明的問題。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仁東控股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説明,在2020年7月8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並對外披露,同時抄報浙江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仁東控股成立於1998年7月24日,註冊資本5.60億元,於2011年12月28日在深交所掛牌,王石山為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霍東為董事長、實控人,截至2020年3月31日,北京仁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1.38億股,持股比例24.66%。北京仁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為仁東(天津)科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仁東(天津)科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為仁東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霍東為仁東集團有限公司大股東,持股比例99.90%。

  仁東控股於2020年1月10日發佈的《關於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顯示,2019年9月3日,公司發佈《關於與京東集團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公司與京東集團簽署了《京東集團與仁東控股戰略合作協議》,雙方一致同意建立全方位、多領域、長期穩定的戰略合作關係。截至目前,雙方戰略合作正在推進過程中。

  2019年9月17日,公司發佈《關於與興業銀行北京分行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公告》,旨在通過公司與興業銀行北京分行的未來戰略合作,優化和改善公司的融資結構,減少融資成本,促進資金流通,從而對公司的發展起到良好的促進作用。截至目前,雙方戰略合作正在推進過程中。

  公司於2020年1月9日與北京眾籤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北京智匯信元科技有限公司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仁東控股擬通過增資和/或存量股受讓方式對北京眾籤或智匯信元進行戰略投資,雙方將結成戰略合作伙伴,就通過區塊鏈技術、智能合約技術與行業場景結合來共同建立供應鏈金融平台和貿易金融平台,進而推動創新金融業務進行全方位合作。上述合同僅為意向性協議,無需經過公司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以下為原文:

  關於對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問詢函

  中小板問詢函【2020】第130號

  仁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我部在日常監管中關注到:

  2019年9月,你公司與北京京東世紀貿易有限公司、興業銀行北京分行分別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2020年1月,你公司與北京眾籤科技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協議,擬通過區塊鏈技術、智能合約技術共同建立供應鏈金融平台和貿易金融平台;2020年5月,你公司與五礦證券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擬合作設立50億元產業基金等。請你公司自查並補充披露以下事項:

  1、截至目前,上述戰略合作協議的具體進展情況,你公司是否及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等。

  2、你公司與五礦證券有限公司的戰略合作協議是否構成與專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若是,你公司是否已經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並説明公告內容是否符合《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12號:上市公司與專業投資機構合作投資》的要求。

  3、請你公司補充報備簽署上述戰略合作協議的內幕知情人名單。

  4、其他你公司認為應當説明的問題。

  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説明,在2020年7月8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我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報浙江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