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證監會就廣發證券在康美藥業造假案中相關投行業務的違規行為,對其發出行政監管函,擬對其採取暫停保薦機構資格6個月、暫不受理債券承銷業務有關文件12個月的監管措施。
另外,擬對14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採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10年至20年、公開譴責、限制時任相關高管人員領取報酬等監管措施,並責令廣發證券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追責,按公司規定追回相關報酬收入。
廣發證券表示,在相關業務風險爆發後,已按要求啓動全面自查,並控制各項業務規模,防止新增風險。同時,證監會也對廣發證券強化了日常監管,提高了現場檢查頻率,還責令廣發證券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內部控制制度全面審計,為公司全面整改提供參考。證監會嚴肅重申,在新《證券法》頒佈實施和註冊制改革深入推進的背景下,會始終保持高壓態勢,讓違規者付出代價。
去年5月,康美藥業被爆出2016至2018年財報存在重大虛假,具體包括使用虛假銀行單據虛增存款,通過偽造業務憑證進行收入造假,部分資金轉入關聯方賬户買賣本公司股票等。康美藥業IPO、歷次定增、發債的保薦人和主承銷商正是廣發證券,雙方“親密合作”近20年。
有媒體統計,康美藥業共進行了三次增發、一次配股、一次發行優先股,加上IPO融資,共計金額約166億元。另外,康美藥業大股東康美實業2014年以來在廣發證券及其資管子公司處實現了多達33次股票質押,涉及質押股票規模近40億股。
今年5月14日,證監會公佈了對康美藥業的財務造假的處罰結果,表示已將康美藥業及相關人員涉嫌犯罪行為移送司法機關,並稱,相關中介機構涉嫌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行政調查審理程序中。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在證監會還未出調查結果前,廣發證券原CEO林治海就已全面卸任,由董事長孫樹明兼任,該舉被廣泛認為是為康美案背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