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7月13日電(記者 韓宋輝)《上海證券報》13日刊發題為《多險種可理賠洪澇災害 巨災險覆蓋面有待提高》的文章。文章稱,近期,長江、淮河等流域,洞庭湖、鄱陽湖、太湖等湖泊處於超警戒水位,重慶、江西、安徽、湖北、湖南、江蘇、浙江等地發生嚴重洪澇災害。在此次洪澇災害中,受災主體有機會獲得哪些保險賠償呢?對自然災害有較好對沖作用的巨災保險,當前進展如何、又面臨哪些挑戰?
(小標題)多個常規保險都可理賠洪災
保險對於自然災害的事後補償起着重要作用。據記者瞭解,目前,保險業並沒有專門針對洪澇災害的洪水保險產品。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副教授何小偉解釋稱,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現行商業財險普遍已覆蓋洪水風險,而且即便保險公司推出專門的洪水保險,在沒有財政補貼的情況下,費率水平可能較高,消費者的投保需求就會有限,這一點在很多國家的實踐中已得到驗證。
因此,此次災害中的受災主體,主要可以通過包含洪水風險責任的保險產品進行理賠。具體來看,車險、企財險、家財險、農險等險種,普遍都將洪水列為保險責任。此外,人身受到傷害的保險消費者,還可以通過醫療補充保險、意外傷害險等人身險產品獲得相關就醫賠償。
其中,車險是投保最為普遍、損額也較高的險種。災害發生後,財險公司普遍加快了對受災車輛的理賠效率。記者瞭解到,截至7月5日,大地財險累計已接到暴雨造成的車險報案7307件,已完成結案6366件,累計賠付3501萬元。
在此次洪澇災害中,受災面積最大的是農作物。截至7月9日,我國農作物受災面積達2667千公頃。據記者瞭解,農險承保險企普遍啓動了應急預案,加派理賠人手到達受災地區,協助農户進行理賠。
此外,對於因洪災造成的房屋及家庭財產損失,業內人士表示,住宅保險、家財險是可以理賠的。不過,由於老百姓保險意識還不高,這兩類保險的投保率很低,整體理賠金額可能不會太多。
(小標題)巨災險覆蓋面有待提高
由於洪澇災害屬於巨災保險的保障範疇,因此,地方政府部門還可以通過巨災保險進行風險分散和經濟補償。在我國,巨災保險通常由地方政府出資購買,多家保險公司以“共保體”形式共同承保,災害發生以後,由保險公司對當地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進行賠償。
我國探索巨災保險已多年,深圳於2014年率先推出《深圳市巨災保險方案》,將暴雨、雷擊、洪水、龍捲風等15種災害納入保障,每人每次災害最高可獲得10萬元人身傷害救助費用,每次災害總限額20億元。2019年,每人每次災害責任限額被提升至25萬元。
此後,多地紛紛探索因地制宜的巨災保險制度。2016年下半年,廣東在全國首創鉅災指數保險,在湛江等10個試點地市落地;浙江寧波市出資5700萬元,為全市1000萬城鄉居民(含外來人口)投保7億元的巨災保險;2019年,湖北在武漢市、十堰市、黃岡市和恩施州試點巨災保險。
何小偉表示,各地巨災險試點方案均不同,這是因為即便同一種災害,在不同地方的風險基礎都是不一樣的。同時,各地經濟和財政實力也存在差距,體現在賠付方案上也會有相應的差距。
此外,在巨災保險基礎上,部分地方政府還與保險公司合作開發了巨災指數保險,該保險具有高槓杆、低成本、低風險、高效率、覆蓋範圍廣的優勢。其中,氣象指數保險已在福建、廣東、湖北、浙江、山東等多地試點。
業內人士表示,雖然各地政府在巨災保險方面已做多種積極探索,但鑑於我國自然災害種類多,又呈現高發態勢,巨災保險的覆蓋面還需要大幅提高,才能確保受災主體都能得到補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