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去年營收降4成 上交所:説明ROE大幅下滑原因
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29日訊 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近日發佈關於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上證公函【2020】0578號)。2020年4月18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方大炭素”,600516.SH)發佈2019年年度報告。
2019年,方大炭素實現營收67.51億元,同比下滑42.06%;實現歸母淨利潤20.16億元,同比下滑63.95%;實現扣非淨利潤18.03億元,同比下滑67.38%;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44.00億元,同比下滑23.00%。
其中,方大炭素2大主營業務表現不同。炭素業2019年實現營收57.31億元,營收同比下滑49.64%;毛利率40.72%,同比減少35個百分點。採掘業2019年實現營收9.35億元,營收同比增長882.90%;毛利率72.39%,同比增加4.69個百分點。
2019年,方大炭素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為14.67%,同比減少29.4個百分點。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為13.12%,同比減少30.43個百分點。
對於方大炭素上述營收、淨利、資產收益率等數據的大幅下滑,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此提出問詢。問詢函顯示,與往年相比,2019年方大炭素收入大幅下降42.06%,公司毛利率下降30.09%,淨利率下降22.47%,公司整體淨資產收益率(ROE)下降35.52%。
方大炭素2019年度年報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為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簽字會計師為王君、王世海、康玉濤。
經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對方大炭素2019年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為便於投資者理解,請方大炭素從行業、經營與業績、財務數據等方面進一步補充披露包括總體業績下滑、商譽減值測試、存貨週轉率和跌價準備等10個方面的信息。並請年審會計師就以上問題予以核實並發表意見。
對於前述問題,方大炭素依據《格式準則第2號》、上海證券交易所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等規定要求,認為不適用或因特殊原因確實不便説明披露的,應當詳細披露無法披露的原因。請方大炭素收函後立即披露本問詢函,並於2020年6月2日之前,回覆上述事項並予以披露,同時對定期報告作相應修訂。
以下為原文: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證公函【2020】0578號
關於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 2 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以下簡稱《格式準則第 2 號》)、上海證券交易所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等規則的要求,經對你公司 2019 年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為便於投資者理解,請公司從行業、經營與業績、財務數據等方面進一步補充披露下述信息。
1、關於公司總體業績下滑。上市公司是主要從事石墨及炭素製品生產與銷售的製造型企業。年報披露,2019 年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 67.5 億元,其中炭素製品收入 57.3 億元,佔營業收入的84.88%,採掘業收入 9.4 億元,佔營業收入的 13.85%。與往年相比,2019 年公司收入大幅下降 42.06%,公司毛利率下降 30.09%,淨利率下降 22.47%,公司整體淨資產收益率下降 35.52%。請公司:(1)結合行業趨勢情況以及原材料和產成品價格波動情況,説明公司業績波動的合理性;(2)結合收入確認的時點和條件,説明是否存在收入提前確認問題;(3)結合營業收入中關聯交易的佔比情況,説明關聯交易定價公允性;(4)結合公司在國內外市場中的競爭格局,説明公司淨資產收益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公司核心競爭力的可持續性以及面臨風險的應對措施。
2、關於分季度經營情況。公司各季度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8.01 億元、21.38 億元、16.96 億元與 11.15 億元,歸屬於股東的淨利潤分別為 7.13 億元、7.34 億元、4.85 億元和 0.83 億元,經營性現金流淨額分別為 20.36 億元、11.35 億元、5.41 億元和 6.88 億元,在公司各季度營業收入變化趨勢不大的情況下,淨利潤及現金流變化趨勢出現較大差別,其中第四季度利潤下滑較大、第一季度經營性現金流大量流入。請公司結合所屬行業季節性特點、生產經營情況、主要採購及銷售政策、收入確認政策等,分析説明在各季度營業收入相差不大的情況下,淨利潤和經營活動現金流出現較大波動的原因及合理性。
3、關於商譽減值測試。年報披露,2019 年年末公司商譽餘額為2496 萬元,涉及對合肥炭素有限責任公司、撫順炭素有限責任公司、吉林方大江城碳纖維有限公司等多家炭素併購標的。請公司補充披露:(1)在近年來炭素行業價格下行、公司營業收入和利潤率下滑的行業趨勢之下,公司未對炭素併購標的進行商譽減值的具體原因及合理性,並結合收購標的的收購時間、收購價格以及產品價格自購買日以來的變動情況,説明商譽減值計提合理性;(2)請公司補充披露商譽所在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的相關信息,商譽減值測試的具體過程和包括增長率、折現率、利潤率在內的重大參數和假設,説明商譽減值計提的充分性。
4、關於存貨週轉率和跌價準備。年報顯示,2019 年年末公司存貨餘額為 15.95 億元,2019 年公司存貨週轉天數呈現下降趨勢,表明公司的存貨週轉效率有所上升,公司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比例從0.05%上升到 7.97%。請公司補充説明:(1)在週轉天數下降的情形下,大比例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原因及合理性;(2)請結合存貨銷售價格與原材料價格波動的同期比較數據,量化説明在產品、原材料、產成品等各類存貨的跌價計提合理性。
5、關於應收賬款壞賬計提。年報顯示,2019 年年末公司應收賬款餘額為 3.70 億元,比上年期末餘額下降 50.22%,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比例從 18.03%上漲到 24.39%,請公司補充説明:(1)請結合同行業上市公司情況,説明在應收賬款餘額下降的同時,壞賬準備計提比例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2)詳細分析本報告期內主要客户的應收賬款信用風險的變化情況,闡述壞賬計提的依據、原因及合理性。(3)本期應收賬款重分類為應收票據及應收款項融資的金額,如有,説明重分類的合理性。
6、關於大額預付款項。年報披露,公司 2019 年年末預付款項餘額為 5974 萬元,比上年末減少 52.49%,主要原因是預付原料款減少所致。在前五大預付對象中第一、第二名為關聯方預付款項,請公司補充披露:(1)關聯預付款項的具體內容、性質,是否與主營相關,預付款項是否具有商業實質和商業合理性;(2)結合同類可比的非關聯交易定價情況,説明預付賬款的關聯交易定價公允性。(3)賬齡在 3 年以上的預付款項的性質,公司遲遲未到貨的原因和合理性,以及公司的風險應對措施。
7、關於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年報披露,公司於 2019 年 1月 1 日之後將購買的理財產品投資,重分類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列報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影響金額為 2,736,977,657.53 元。請公司補充披露理財產品投資的主要投資去向,是否涉及股權投資,如涉及,請説明對理財產品投資進行公允價值計量所採用的估值技術和重要參數信息,相關預期收益率的確定依據及其合理性。
8、關於產能利用率和長期資產減值。年報顯示,2019 年年末總資產為 184.76 億元,其中非流動流動資產為 42.41 億元。2019年公司總資產週轉天數從 471 天上升到 934 天,總資產週轉效率有所下降,總資產收益率為 11.67%,比上年同期下降 25.56%。請公司補充披露:(1)結合月均產能利用率和與去年同期的比較情況,説明公司是否存在大量閒置資產,分析總資產週轉率和收益率雙降的原因;(2)請結合長期資產利用率和收益率情況,分析長期資產是否存在減值跡象,説明公司對長期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充分性。
9、關於在建工程轉固問題。年報披露,2019年年末在建工程餘額為 5.16 億元,在建工程科目附註明細中顯示有多項工程目前的項目進度為 100%,均未轉固。請公司補充説明,上述工程項目是否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多項工程項目遲遲未轉固的原因及合理性。
10、關於銷售運費計提合理性。年報顯示,本期銷售費用發生額為 2.39 億元,其中運輸費用為 1.07 億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76%。與上年同期相比,2019 年公司銷售運費佔收入的比重從0.72%上漲到 1.74%。請補充披露:(1)結合同行業上市公司可比情況,説明公司本期營業收入下降的情況下,運輸費用大幅上漲的原因及合理性;(2)結合公司本期主要產品銷售方式、銷售半徑、銷售渠道的變化情況,以及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運輸費用情況,説明本期銷售運費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
請年審會計師就以上問題予以核實並發表意見。
對於前述問題,公司依據《格式準則第2號》、上海證券交易所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等規定要求,認為不適用或因特殊原因確實不便説明披露的,應當詳細披露無法披露的原因。
請你公司收函後立即披露本問詢函,並於2020 年6月2日之前,回覆上述事項並予以披露,同時對定期報告作相應修訂。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