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發佈《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規定,提升交強險保障水平,將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
該意見自9月19日起開始施行。
意見要求,商業車險保險責任更加全面,新的機動車示範產品的車損險主險保險責任增加了機動車全車盜搶、地震及其次生災害、玻璃單獨破碎、自燃、發動機涉水等保險責任,刪除了事故責任免賠率、無法找到第三方免賠率等免賠約定,刪除了實踐中容易引發理賠爭議的免責條款。
機動車輛保險是與人民羣眾利益關係密切的險種,長期以來是財險領域第一大業務,社會關注度高。2019年我國車險承保機動車達2.6億輛,保費收入8189億元,佔財險保費的63%。
銀保監會預計,改革實施後,短期內對於消費者可以做到“三個基本”,即“價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減,服務基本上只優不差”。屆時,消費者將真真切切感受到改革紅利。
【來源:濟寧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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