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證券違法副總樊平時遭罰 客户風險等級劃分違規
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28日訊 央行網站近日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上海銀罰字〔2020〕6號、7號)顯示,申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申港證券”)未按規定劃分客户風險等級,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罰款20萬元。
樊平時任申港證券常務副總裁(代行總裁),分管經紀業務,對申港證券未按規定劃分客户風險等級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罰款1萬元。
官網顯示,申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6年3月14日獲中國證監會批覆設立,並於同年10月正式開業,系國內根據CEPA協議設立的合資全牌照證券公司。公司總部位於上海自貿區,主要經營證券資產管理,證券經紀,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投資諮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人民幣利率互換,IB,代理證券質押登記,股票質押式回購,期權結算等業務。
申港證券註冊資本43.15億元人民幣,由3家香港持牌金融機構、11家國內機構投資者共同發起設立,其中港資股東持股比例合計為29.32%。
據中國證監會公佈2019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2019年,申港證券級別為BBB。
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證券公司分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類11個級別。A、B、C三大類中各級別公司均為正常經營公司,其類別、級別的劃分僅反映公司在行業內風險管理能力及合規管理水平的相對水平。D類、E類公司分別為潛在風險可能超過公司可承受範圍及被依法採取風險處置措施的公司。
以下為原文:
上海銀罰字〔2020〕6號-7號
當事人名稱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違法行為類型
行政處罰內容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機關名稱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日期
樊平(時任申港證券常務副總裁(代行總裁),分管經紀業務)
上海銀罰字〔2020〕6號
對申港證券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未按規定劃分客户風險等級。
罰款1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
2020年5月26日
申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銀罰字〔2020〕7號
未按規定劃分客户風險等級。
罰款20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