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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風集團無法在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報 7月1日起停牌

由 哈愛朵 發佈於 財經

  2020-06-30 21:13 來源:北京商報

  北京商報訊(記者 高萍)6月30日晚間,暴風集團(300431)公告稱,公司無法在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根據規定,公司股票將於7月1日起停牌。深交所將在停牌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根據公告,由於尚未聘請到首席財務官和審計機構,暴風集團無法在2020年6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已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第13.1.1條第(七)項“在法定披露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個月內仍未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的情形。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第13.1.8條“上市公司出現本規則13.1.1條第(七)項情形的,本所自兩個月期滿後次一交易日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其股票上市的決定”的規定,暴風集團股票將於2020年7月1日起停牌,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在停牌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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