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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內幕交易?慈星股份控股股東高位瘋狂套現,“神秘接盤人”妻兒敏感期買賣

由 頻長志 發佈於 財經

一週前控股股東提出轉讓5%公司股份,手續還沒辦完,一週後再提出減持不超過10%的計劃。近一個月股價大漲超過80%的慈星股份正被控股股東計劃大筆套現。

更需要注意的是,在第一次股權轉讓前,受讓人一致行動人在敏感期對慈星股份進行買賣操作。多位律師直指,此舉“涉嫌內幕交易”。

績差股擬引入戰投股價大漲

慈星股份8月4日晚間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寧波裕人投資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裕人企業有限公司擬在未來6個月內尋找合適投資者通過協議轉讓方式減持股份比例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0%。

這是慈星股份控股股股東近期第二次提出減持計劃。

7月24日,慈星股份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擬通過協議轉讓方式,分別將其所持公司2010萬股、2000萬股轉讓給自然人徐松達。截至發稿日,此次協議轉讓尚未完成。

慈星股份7月24日股權轉讓情況

第一次協議轉讓的目的,是為緩解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資金壓力。而此次減持目的除了緩解控股股東自身資金壓力外,還意在引進戰略投資者、優化股權結構。

因上次協議轉讓還在進行中,截止公告日,裕人投資和裕人企業合計持有慈星股份47.05%,若剔除公司回購專用賬户中的股份數量,持股比例為48.35%。二者實控人均為孫平範。

若完成協議轉讓。裕人投資和裕人企業合計持有慈星股份比例降至42.05%,若剔除公司回購專用賬户中的股份數量,持股比例為43.21%。

此次減持不超過10%的計劃若完成,慈星股份控股股東則可能發生變化,實際控制人不變。

第一次轉讓的價格確定為4.80元/股,合計轉讓總價為1.92億元。

第二次減持價格還未確定,若以公司8月4日收盤價7.01元/股來計算,減持金額最高將達5.46億元。

照此計劃,兩次合計慈星股份控股股東及一致行動人將套現超過7億元。

慈星股份近期股價出現大幅上漲,股價漲幅明顯超過創業板綜合指數。7月1日至8月4日,累積漲幅65.33%。尤其是7月27日,控股股東向徐松達轉讓5%股份當日,慈星股份出現漲停。近期成交量也明顯放大,有資金搶籌的跡象。

8月5日早盤因引入戰略投資者消息刺激,慈星股份股價逆市走高,直至漲停,累積漲幅超80%。

然而,基本面並不支持慈星股份的大漲。

慈星股份是一家針織機械企業,2018年起公司業績急轉直下,當年淨利潤下滑超過40%;到了2019年,公司因計提收購的子公司杭州優投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多義樂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商譽減值6.26億元,當年虧損8.74億元;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響,公司繼續虧損近3000萬元。

當前經濟形勢之下,紡織機械行業整體呈下行趨勢。慈星股份表示,若未來國外疫情持續惡化且無法有效控制,可能導致市場需求大幅下降、公司應收賬款出現壞賬損失、存貨積壓造成跌價損失,對公司持續盈利能力產生不利影響,公司經營業績持續虧損的風險。

律師:“我認為涉嫌內幕交易”

就是這樣一家業績連續虧損,且目前看不到好轉希望的公司,為何自然人徐松達願意拿出近2億元接盤呢?

本輪漲勢突破前高之日正是股權轉讓之時,因此市場對“神秘接盤人”徐松達表示出極大關注。

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徐松達家住浙江慈溪,今年53歲。公告再無徐松達詳細信息。慈星股份實控人孫平範同為慈溪人。

徐松達接盤期間,慈星股份股價走勢異常也被深交所關注到。深交所要求補充披露徐松達受讓股份的原因,持股的目的。同時,“是否存在利用信息披露影響股票交易、拉抬股價以配合股東減持的情形”。

在問詢函回覆中慈星股份表示,實控人孫平範和自然人徐松達同屬於紡織設備行業,“平常交流較多,對彼此也較為了解”。徐松達對慈星股份的一線成型設備的未來發展比較認同,表達出有意受讓股份的想法,此後雙方又通過多次溝通達到一致。

此次受讓後,未來12個月內徐松達不存在繼續增加公司權益的意向。

公告還稱,“雙方在意向交流至確定股權轉讓事項過程中,儘可能地縮小了內幕知情人員的知情範圍,不存在內幕信息泄漏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二人交流股權轉讓的時間發生在6月中旬。7月中旬,徐松達家人就買入慈星股份。

徐松達一致行動人配偶胡苗珍及兒子徐海鋒二人在7月10日分別買入13.8萬股和8.58萬股。雖然從買賣價格來看,二人是虧損出局,但作為徐松達的一致行動人在股權轉讓的敏感時間點進行買賣操作,這一行為是否涉及內幕信息泄露,值得商榷。

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對界面新聞表示,是否涉嫌泄露內幕信息、內幕交易有待證監部門調查,關鍵在於內幕信息形成時點如何認定。

厲律師進一步分析,該股權轉讓事項屬於《證券法》規定的“重大事件”和“內幕信息”。

據對深交所問詢函回覆公告披露,受讓意向始於6月中旬,此後雙方多次溝通達成了一致,而股權受讓人妻子、兒子交易股票時間是7月10日、7月17日、7月17日,“從轉讓洽談時點、股票交易時點、特定身份來看,不排除有涉嫌泄露內幕信息、內幕交易的可能”。

“我認為涉嫌內幕交易。”廣東一不具名律師事務所律師接受界面新聞採訪時表示,如果一致行動人的買賣時間點在討論股轉讓時間點之後,這是涉嫌內幕交易。

《證券法》第五十二條指出,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發行人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發行人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證券法》第八十條第二款、第八十一條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屬於內幕信息。

根據《證券法》第八十條所列重大事件第八項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從事與公司相同或者相似業務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上述律師認為,慈星股份實控人5%的股權轉讓已屬於第八十條第八項的重大事件,屬於內幕信息範圍。

《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違反本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從事內幕交易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慈星股份問詢函回覆

徐松達一致行動人近半年買賣慈星股份情況

對接下來半年內的這次減持,慈星股份表示,控股股東將尋找合適投資者協議轉讓股份,新的投資者將不會與前次協議轉讓受讓方徐松達存在關聯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