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緩風險暴露、虛報涉農貸 近兩月來62家農商行被罰「附表」

農村商業銀行是銀行業支持“三農”和小微企業的主力軍,在助力縣域經濟發展、穩定金融供給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快速發展同時,農商行也面臨着發展中的問題。據人民網金融頻道不完全統計,今年4至5月份以來,有62家農商行被監管部門處以2630萬元罰款。

內部管理不善、虛報涉農貸款等問題凸顯

據銀保監會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農商行被處罰的“重災區”集中在,內部管理不完善、延緩風險暴露、信貸管理嚴重不盡職、虛報涉農貸款及小微企業貸款數據等問題。

圍繞內部經營管理問題,主要涉及“未按規定審批重大關聯交易”“員工利用銀行賬户過渡、歸集資金”“未按規定報送案件信息”“未嚴格進行股東股權內控管理”“未按規定限制股東表決權”“股東股權管理不合規”等問題。

被處罰農商行涉及安徽宿州農村商業銀行、江西會昌農村商業銀行、湖南桃源農村商業銀行、錦州農村商業銀行、吉安農村商業銀行、黑龍江湯原農村商業銀行等。其中,深圳農村商業銀行被罰金額高,為260萬元,原因包括“重大關聯交易未按照監管要求進行審批”等。

延緩風險暴露,藏匿風險吃罰單,也是農商行出現的問題。記者梳理發現,河南汴京農村商業銀行,違反規定屢次漏報、遲報、錯報銀行業監管統計資料;貴州普定農村商業銀行,通過空存還款後再貸款平庫方式掩蓋不良貸款;江蘇東台農村商業銀行,提供虛假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湖北恩施農村商業銀行,以貸轉存;安徽泗縣農村商業銀行,違規返利吸存。

針對信貸管理嚴重不盡職,銀保監會通過行政處罰的方式,再次明確了態度。僅五月份一個月,就對安徽泗縣農村商業銀行“違規發放貸款”、廣西浦北農村商業銀行“信貸管理嚴重不盡職及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淮南通商農村商業銀行“貸後管理不到位”、江蘇泗陽農村商業銀行“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山東昌邑農村商業銀行“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青海剛察農村商業銀行“信貸資金迴流借款人後被挪用”等問題,進行了嚴肅處罰。

“虛報涉農貸款、小微企業貸款數據”也是監管工作的重點,特別是4月下旬相關罰單尤為集中,多是出自銀保監會贛州監管分局。被處罰的農商行涉及江西寧都農村商業銀行、江西安遠農村商業銀行、江西全南農村商業銀行、江西大餘農村商業銀行、江西上猶農村商業銀行、江西龍南農村商業銀行、江西尋烏農村商業銀行、江西定南農村商業銀行。

專家:對農商行加強合規落實和社會監督

記者查閲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推進農村商業銀行堅守定位 強化治理 提升金融服務能力的意見》,其中明確“對經營定位出現偏離的,要及時進行監管約談和通報提示,督促限期整改”“出現重大風險的,要果斷採取暫停相關業務、限制市場準入、調整高管人員以及下調監管評級等監管措施”。

“依法依規處置高風險金融機構”,6月4日,銀保監會新聞發言人圍繞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表示,要落實好金融機構主體責任、股東的救助責任、地方政府的屬地責任和金融管理部門的監管責任。有效應對銀行不良資產反彈,督促銀行做實資產分類、真實暴露不良、足額計提撥備。

中國銀行原副行長、人大重陽高級研究員張燕玲對人民網金融頻道表示,隨着我國金融監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中小銀行特別是農商行隱藏的風險得到一定程度解決。目前對農商行的監管,制度設計逐步完善、監管處罰及時,但在落實合規和社會監督上還有提升空間。

張燕玲説,對農商行的管理者而言,要將監管部門的要求不打折扣落實下去,需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升級,重新設計工作流程,制定符合實際又行之有效的實施辦法。

“大部分農商行業務立足‘三農’和小微的服務下沉,但也有一些機構由於快速展業,服務的對象發生了變化,承擔了超出其能力的風險。”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金融與證券研究所聯席所長趙錫軍對人民網金融頻道表示,從監管出具的處罰看,問題是現實存在的。農商行在內部管理上要“補課”,在經營理念、股權結構等方面亟待完善。

張燕玲建議,農商行可通過供應鏈、產業鏈、信息鏈、區塊鏈等技術,切實瞭解客户,瞭解客户的業務,瞭解客户的交易對手,並完善貸後管理。“金融穩定是實體經濟發展的基礎,要把控制不良貸款工作做在前頭,確保不發生引爆系統性風險事件。”她説。

“疫情給農商行帶來‘雙頭擠壓’,其所服務的受眾受到疫情帶來的波動;其資金來源以縣域為主,存款也受到不小影響。”趙錫軍認為,隨着經濟和金融運行環境的變化,農商行不能再用老思路來經營。同時要理解新政策、用好新政策,除了金融政策外,還有財政和地方出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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