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ST岩石原董事長內幕交易被罰,辯稱家庭負擔重

由 回秀蘭 發佈於 財經

中新經緯客户端8月21日電 日前,海南證監局公示對時任ST岩石董事長張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涉嫌內幕交易、短線交易ST岩石股票,張佟合計被罰沒35.23萬元。

海南證監局指出,經查明,張佟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是內幕交易ST岩石股票。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9年5月中旬,為提高控股股東的持股比例,ST岩石實際控制人韓某召集時任董事長張佟、董事會秘書姜某芳等人開會,討論擬回購2%左右的ST岩石公司股份。

5月16日上午,張佟與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興證券)投資銀行總部董事總經理毛某列等人討論股份回購事宜。6月18日,ST岩石發佈《關於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預案公告》,ST岩石擬以不低於人民幣4000萬元且不超過人民幣7000萬元的股東借款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ST岩石擬回購公司股份信息,屬於2005年《證券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第八項所述“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在信息公開前,為內幕信息。該內幕信息不晚於2019年5月16日形成,公開於2019年6月18日。

張佟作為ST岩石時任董事長,參與了回購股份事項的討論、決策和信息披露,是內幕信息的知情人,知悉內幕信息的時間不晚於2019年5月16日。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張某霞”證券賬户於2019年5月23日開立於國泰君安證券河南焦作塔南路營業部。該賬户由張佟本人實際控制和操作,交易資金來源於張佟及其配偶唐某霞招商銀行賬户,系張佟和唐某霞家庭共有財產,資金經張佟岳母張某月招商銀行賬户轉入“張某霞”證券賬户對應的中國銀行三方存管賬户。

內幕信息公開前,張佟使用其本人號碼為137×××××285的手機,控制“張某霞”證券賬户於2019年6月14日至17日,共買入“ST岩石”221600股,成交金額172.21萬元。在內幕信息公開次日即6月19日全部賣出,成交金額183.25萬元,共獲利10.74萬元。

二是短線交易ST岩石股票。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張佟作為時任ST岩石董事長,控制“張某霞”證券賬户於2019年7月11日、7月12日共買入“ST岩石”121500股,成交金額99.90萬元,7月17日、7月19日、7月23日分55筆全部賣出;8月6日買入“ST岩石”59700股,成交金額53.34萬元,8月16日全部賣出,上述交易共獲利11.87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聽證過程中,張佟提出如下申辯意見:第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對2019年6月14日至6月19日內幕交易盈利金額的計算與其理解不一致;第二,鑑於其積極配合調查、承認錯誤態度誠懇、努力降低事態影響,以及家庭負擔重等因素,請求我局對其內幕交易行為的量罰由“沒一罰二”降低為“沒一罰一”。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海南證監局對當事人的陳述申辯意見不予採納,並表示,當事人所稱家庭負擔重、可能無力承擔過重的資金支付壓力等情況並不構成對其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的法定事由,不予採納。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海南證監局決定:

一、對張佟內幕交易行為,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沒收其違法所得10.74萬元,並處以21.49萬元罰款。

二、對張佟短線交易行為,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

wind提供信息顯示,張佟,漢族,1977年7月出生,碩士學位,中國註冊會計師。曾任職於深圳國企,益海嘉裏投資,亞商資本,五牛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張佟於2016年11月任職ST岩石董事長,2019年10月離職。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點是,上市以來,ST岩石多次“更名”,曾用名包括福建豪盛、利嘉股份、多倫股份、匹凸匹等。據媒體報道,ST岩石更名匹凸匹之時,A股市場的互聯網金融概念十分火熱,因匹凸匹的稱號和“P2P”諧音,在發出改名公告後,ST岩石股價連續拉出6個漲停,股價在一個月時間內上漲132.76%。

不過,ST岩石在當時並未開展互聯網金融的業務,因為匹凸匹這一更名行為,公司還受到了監管層調查,其董事會相關人士因此被處以行政處罰。(中新經緯APP)

作者:熊思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