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導報記者 韓祖亦
瑞康醫藥(002589)21日晚間公告稱,公司當日收到山東證監局《關於對瑞康醫藥及尹世強、俞斌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決定對公司及尹世強、俞斌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市場誠信檔案。
該《決定》稱,2020年2月21日,瑞康醫藥發佈了2019年度業績快報,稱2019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0.21億元。之前,公司未對經營業績發生虧損事項進行業績預告。
對此,山東證監局認為,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尹世強、俞斌作為公司的總經理、財務總監,其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對該公司及尹世強、俞斌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將相關情況記入證券市場誠信檔案。
瑞康醫藥表示,收到上述監管措施決定後,公司及相關人員高度重視,深刻反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今後的經營管理中將認真吸取經驗教訓,堅決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規範要求,進一步規範公司運作水平,依法切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斷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