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 2020 年 5 月 17 日召開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子公司簽訂特別重大 合同的議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廣東金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賣方”)與 美國某公司(以下簡稱“買方”)簽訂《貨物買賣合同》,約定在貨物買賣合同 期限內,賣方根據貨物買賣合同及買方的具體採購訂單,向買方出售 KN95 口罩。 2020 年 5 月 16 日(北京時間),賣方收到買方的採購訂單,訂購金額 97,500 萬美元,期限為三個月。本次採購訂單約定,買方收到賣方提供的形式發票之日 起 3 個工作日內,應向賣方支付訂單金額 40%的前期款項。買方經賣方同意適當 延期後,至今未按訂單約定支付款項。
公司分別於 2020 年 5 月 18 日、2020 年 5 月 23 日和 2020 年 6 月 11 日在《中 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 露了關於子公司簽訂特別重大合同的公告及其進展公告。
二、交易進展情況
採購訂單期間,公司為盡力推進合同的履行,並要求買方儘快付款,以實現 合同履行的目標,多次與買方進行交流和溝通。近期,公司業務部門嘗試通過電 話或其他方式與買方就合同是否履行事宜進行探討,買方未予有效回應。公司於 2020 年 8 月 4 日致函買方,徵詢其是否仍有意繼續履行合同訂單,並要求其在 2020 年 8 月 7 日前書面回覆賣方,逾期未回覆則視為不再履行合同訂單。截至 目前,公司未收到買方的有效書面回覆。
本次交易採購訂單三個月履行期限行將屆滿,公司一直未收到買方按訂單應 支付的 40%前期款項。買方在賣方多次聯繫及書面致函後,也未就合同訂單是否 繼續履行或延期履行等事項予以有效回覆。此外,合同訂立至今跨期達三個月,受全球疫情變化等因素影響,貨物市場供需及行情價格也已經發生一定的變化。
綜上,公司分析認為,按合同訂單約定,賣方在未收到買方按約應支付的前 期款項情況下,無須向買方交貨,且買方在賣方書面函證後,也未表達繼續履行 合同訂單的意願,本次合同訂單未得到買方的履行且合同訂單實際已經終止。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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