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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債務重組進入實操程序 有望降低負債率 提升業績

由 高會雲 發佈於 財經

永泰能源債務重組加速。8月8日晚間,永泰能源(600157.SH)發佈公告表示,公司債權人河南省豫煤礦機有限公司向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對公司進行重整的申請。

公告顯示,本次債務重組方案的主要內容為包括,通過實施司法重整,以債轉股和留債債權延期降低公司負債率,留債債權合理調整利率水平降低公司融資成本,結合出售公司非主業資產,將公司資產負債率及負債結構調至合理水平,提升公司業績。

“司法重整是近年來發生債務危機的上市公司實施債務重組的有效方式之一,此方式需要得到法院、政府、證券監管機構等多方面的支持”,業內人士表示,從案例來看,近幾年實施司法重整的上市公司都取得了成功,並有效化解了債務問題;永泰能源債權人提起重整申請標誌着公司債務重組已取得各方支持,正式進入實操程序。

永泰能源此次危機是從2018年開始的。

據瞭解,受內外部環境影響,永泰能源2018年7月發生流動性困難,2017 年度第四期短期融資券構成實質性違約,觸發了公司其他債券交叉違約條款。

為積極穩妥化解公司債務風險,保護廣大債權人和投資人的合法權益,2018年8月23日,永泰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簡稱“債委會”)正式成立,國家開發銀行為主席行,中信銀行為聯席主席行。

在這一背景下,債委會協調債權人對永泰能源開展幫扶。一方面,要全力保證公司實體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另一方面,要保證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合理調整短期債務到期回收計劃,保持債務餘額整體穩定。

此外,債委會還提出要降低公司財務負擔,目前,永泰能源有息負債已有70%左右融資成本下調至基準利率或LPR水平。債委會提出,要慎重採取查封資產、凍結賬户等保全措施,積極協調達成和解方案,以及推動多隻債券簽署和解協議。

2019年7月19日,債委會提出,要進行“資產處置+債務重組”。

按照這一辦法,資產處置方面,永泰能源通過剝離無效及虧損資產,加快非主業資產處置,全面開展降本增效工作,減少出血點並盤活資產;債務重組方面,通過“以股抵債+留債延期清償”,處置存量金融有息債務,實現公司財務可持續發展。

據介紹, 永泰能源已發展成以電力、煤炭和石化為“三駕馬車”的新型綜合能源企業,資產規模已達千億元。公司所屬電力總裝機容量1241萬千瓦,達到國內中等電力企業規模,擁有優質煤炭資源儲量總計38.52億噸。

從業績來看,2018年,永泰能源實現淨利潤約1.59億元,實現經營淨現金流約48.39億元;2019年,永泰能源實現淨利潤約2.79億元,實現經營淨現金流約51.7億元。

“永泰能源將通過本次重整實現債務展期、利率調降、債轉股”,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永泰能源業務屬於重資產行業,具有投資回收期長、槓桿高的特點。公司債務風險是由於受自身債務規模大,融資政策趨緊等因素影響導致流動性困難。本次重整,可以通過債轉股直接減少公司負債規模,降低資產負債率,增強資本實力。

此外,業內人士也表示,通過債務展期,永泰能源的負債期限結構會得到優化,更符合能源行業投資回收期長的特點,資本結構將大大改善,公司經營將更加穩健;同時,利率調降和負債規模的下降,還將減輕永泰能源的財務成本,增加公司利潤,提升公司業績。

今年2月,永泰能源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所屬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員、公司控股股東管理層共計增持公司股票2012.77萬股,並於今年5月自願將所增持的全部公司股票鎖定期由原增持完成之日起的6個月延長至自公告之日起的12月。

永泰能源方面稱,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認可,永泰能源控股股東及公司管理層堅定看好公司發展前景。

“債務違約後,永泰能源不會倒”,永泰能源董事長王廣西在接受採訪時也充滿信心。

編輯 嶽彩周 校對 陳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