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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生存不容易,如果一心只專注在工作上,似乎不是好事,人際應對也是很重要的吧?但有時候同事、主管、部屬間的相處,真的不容易!針對「女生不悦的職場行為」所做的調查。
1.穿着老是被關注
有些公司沒有統一制服,如果晚上有聚會或是活動,女生會穿得比較美,和平常不太一樣,但這時就常有同事會説:「哎唷~穿這麼美要約會哦!」「穿給誰看呀~」「你今天干嘛刻意打扮?」之類的話。
2.直接反駁女生的意見
雖然説社會風氣已逐漸開放、男女講求平等原則,但不免還是有立場不平等的情況,不僅男性對女同事講話比較輕浮、態度差,甚至會説出「女生不懂啦~」「女人就是這樣。」等話語,好像女性提供的意見永遠都不對似的。
3.亂傳閒話
工作之餘,同事之間難免愛講閒話、講八卦…有時表現太好、獲得升遷機會、被主管提拔,或被加薪,可能就會被亂講閒話,被説用了什麼手段之類的。
4.女同事生氣,請吃東西就好?
或許很多人以為女生就是心腸軟、愛吃甜食,所以有些同事做錯事、對職場女性有虧欠時,總會膚淺地想説:「請她吃東西就會被原諒啦~」但真相可能是,女生就算吃了你的東西,對你也沒有任何好印象…
5.被亂取綽號
有些同事喜歡亂幫別人取綽號,好比説「那個新來的」、「跑腿妹」、「小菜鳥」之類,其實聽起來都不是很舒服啦!
6.單獨談話
這點在調查過程中,是讓日本女性最不舒服的一點!有些話其實可以在公開場合直接説,但有些主管或男同事,硬要邀女性職員到沒有人的小角落或是辦公室閉門談話。
不少網友也説,
「我曾在升遷隔天,就在廁所聽見有關於自己的八卦和閒話。」
「只是稍微打扮一下,就被問東問西,真的很煩!」
「很不喜歡講話沒分寸的男同事。」
「有好的同事,就有討人厭的同事。」
唉呀~從以上六點可以發現,職場生態不輕鬆耶~或許是因為當地競爭大,人際相處似乎沒那麼容易~以上六點,你也認同嗎?
從2月1日被宣判無罪釋放離開監獄,時間很快過去了3個多月。在闔家團聚,盡享人倫幸福的同時,尚未完全適應社會,尤其是國家賠償申請一事,陳滿也有着不少的煩惱,晚上經常睡不着覺。
今日(5月13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佈消息,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陳滿達成國家賠償協議,向陳滿支付國家賠償金275萬餘元。
“與我提出的賠償要求相距太遠,但是認可這個賠償,畢竟有相關法律規定。”陳滿説,現在他不想再提起過去的苦難日子,在國家賠償了結後,能像多數人一樣,陪伴在父母家人身邊,過一種寧靜、安詳的普通人的生活。
從2月1日無罪釋放,到如今已經三個多月,陳滿一直在做的一件事就是融入社會。圖為2月2日,四川省德陽市綿竹市,剛到小區門口的陳滿被團團圍住。 視覺中國 資料
逐步適應 懷念當年的單純美好
在陳滿前往海南協商國家賠償前,他與成都商報記者見面,有一次長時間的交流。當天,坐在德陽市區旌湖邊的一家茶樓裏,腸胃不是很好的他要了一杯紅茶。比較起剛回家的時候,他明顯黑了許多。
從2月1日無罪釋放,到如今已經三個多月,陳滿一直在做的一件事就是融入社會,因為對他來説,23年的時間,不管是物質層面,還是精神層面,很多東西都有了太大的變化。車子,房子,手機,電腦等等,這些對於很多人來説司空見慣的東西,對陳滿來説卻很新奇。
雖然只相隔幾十公里,但德陽對陳滿來説還是很陌生。陳滿説,就連自己出生、成長的綿竹,由於20多年的分別,加上“5·12”後大規模重建,好多地方、好多街道都不認識了,“有幾次,一個人出去把方向都走反了”。
陳滿介紹,為了適應在綿竹的生活,他經常選擇走路上街,這樣好熟悉各個街道“家鄉變化也大,還走迷路過幾回,慢慢適應嘛!”言語中陳滿充滿樂觀。
“感覺和社會有些脱節,正在努力適應。”陳滿介紹,回來後很多東西變化太大,他都是努力去適應。剛回家時,諸如看病需要身份證、辦手機卡需要身份證等就不太習慣,後來他開始嘗試使用微信,用微信和身邊的朋友聯繫。
陳滿還記得,兒時和自己剛參加工作那陣,同學、朋友之間,你今天在我家吃飯,我明天在你家玩耍,都是極其尋常的事情。而現在,“都住的是單元房,進去就關門,不要説相互間難得串門,就連請客,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下館子,很少有在家裏的,總覺得少了點什麼”。
言談間,陳滿不由自主地流露出對當年那種單純的幸福、美好的懷念。
盡享天倫,好好陪伴父母家人
雖然現在已經能夠較為熟練的使用智能手機,並且還開通了微信,但在接完一個電話後,除在手機上存儲好號碼,陳滿還是習慣的掏出一個筆記本,用簽字筆將來電人的姓名、電話號碼工工整整地記錄在上面。“做個備份嘛,萬一搞掉了難得找。”
“有什麼事情要辦,我儘量自己去。近點的就走路,稍微遠點自己去趕車。”陳滿説,前不久去海南時,他就是自己一個人趕車從綿竹去的成都,“朋友聽説後都埋怨我沒跟他們説,他們可以送我的。但我真不想給別人添太多的麻煩”。
在綿竹,陳滿生活上的很多事前,大哥陳憶都不幫忙,“讓他自己去做,他也做得好。”
為了照顧好父母,陳憶為父母請了一個保姆,在家裏大部分時間陳滿自己買菜,“有時候我喊保姆把材料準備好,我來炒菜。”陳滿介紹,曾經和同學合夥開過餐館,對於炒菜來説,他還是比較有信心,更多的是他覺得虧欠父母太多,陳滿説,自己現在大多數時間都用在陪伴父母上。將來所有的事情都了結後,他會去學車,然後買輛車,帶着父母家人出去玩,享受天倫之樂。
陳滿回家後,有街坊鄰居給他介紹女朋友,也有大膽的女性自己寫信來表白的,有主動找上門來的,還有讓他到外地去一起過日子的,不過他現在都還沒有考慮。
經歷那麼多的事,陳滿更加冷靜。他説“這個不着急,要看緣分,希望能在生活中遇到一個合適的,彼此間知根知底,相互都瞭解。”
相距太遠,但認可這個賠償
提起前幾天就國家賠償申請與海南高院的協商,陳滿還是表示有些差距。
“出事前,我是有職業和穩定收入的。”陳滿認為,如果不是蒙冤入獄,這23年時間裏自己仍然會靠自己的勞動來獲取一定的收入。我正是因為蒙冤被判入獄,才被剝奪了賺取收入的權力。
“雖然沒有明確列出‘誤工費’這一項目,但《國家賠償法》明確規定,‘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陳滿表示,因為自己獲取收入的權力遭到了損害,因此要求予以賠償合情合理,“這一點,在海南高院的賠償中應該得到體現”。
“過去的23年,每天都是噩夢!”陳滿説,回到家中後,原來的同學和同齡朋友,早已是兒孫滿堂。每每看到別人膝下兒女承歡,自己就頓感揪心。更別説自己揹負殺人放火的罪名蒙冤入獄後,家人、親戚遭遇了各種難以言表的打擊。“我現在經常夜不能寐,23年裏那些日日夜夜時常浮現在眼前。這種心理上的創傷和精神上的折磨,豈是用金錢能夠衡量和彌補的?!”
陳滿説,23年來,為了替自己伸冤,家裏不僅耗盡了所有,更得到了親戚和朋友們的不少接濟。“我提出了100萬元的伸冤費用補償,雖然實際發生的遠遠高於此,但海南高院卻只認定了50萬元,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
他表示,自己提出國家賠償,一方面是法律法規給予的權力,另一方也是希望通過自己的行動,“對國家賠償方面的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和更加人性化,起到一些推動”。
“和我提出的訴求相距大,但我認可這個賠償。”他説,從目前我國國情看,以及賠償標準的比較,海南高院已經盡力了,既然認可了這個結果,也不再糾結,考慮接下來生活。
陳滿表示,希望所有的一切都能夠儘快過去。自己現在最希望的,就是像大多數人一樣,陪伴在父母家人身邊,過一種寧靜、安詳的普通生活。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林梅芳”:保管好自己的錢,不要象趙作海那樣,被人騙了。
網友“清河祺祥”:國家賠償是應該協調嗎,有相關規定,直接判就行了,賠少了,國家增加收入了,當事人利益受損了,賠多了,是誰給他們的權利慷國家之慨。
網友“努力學習考取復旦!”:過了23年再回來就好像穿越了一樣,什麼地方都是新的,但是心卻老了。
網友“雲居水月”:借錢的親戚朋友陸續到來。。。
網友“揚”:看心態了,決定了一輩子
網友“年華幾許 -”:樂觀點想的話,這人還躲過了512地震=_=
網友“1745111692”:陳滿好好孝敬父母吧,在國內老百姓也只能這樣了,早點娶妻,早點融入社會。
網友“以以雙子星”:事情過去了,好好生活。
網友“zero”:請完善立法,完善追責流程
網友“小羽毛”:一年平均下來將近12萬,可是自由,婚姻,孩子都沒有了,脱離社會那麼久,也不知多久才能徹底融入
(1970-01-01)
《雲之凡》發佈會現場。
10月21日,由唐人影視出品,根據熱門IP遊戲《仙劍奇俠傳五》改編的仙俠劇《雲之凡》在橫店開放探班,男主角韓東君首次以姜雲凡的造型亮相於媒體面前。
《雲之凡》從7月開機至今,韓東君一天都沒有休息過。前一天,韓東君收工後接受微信羣訪,聽筒裏傳來的聲音略帶沙啞,第二天接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專訪時,他也一直在咳嗽:“拍攝工作很緊張,每天早上五六點化妝,平均工作十七八個小時。橫店早晚温差大,每天的工作量特別大,雖然我一直在吃各種營養品,但最近還是頂不住感冒了。”
專訪結束後,天色漸黑,韓東君沒顧上吃飯,匆匆與記者告別,馬不停蹄趕往片場去拍下一場夜戲。次日清早,記者又在片場見到他,換了一套更加厚重的蜀山派白色道服,舉着一隻迷你電風扇,站在烈日下候場。
23歲的韓東君無疑是被機會垂青的幸運兒,大二時被導演田沁鑫相中,出演話劇版《山楂樹之戀》,因為這次表演,唐人總裁蔡藝儂給了他《無心法師》主演試鏡的機會,結果,這部網絡劇成了2015年暑期檔的一匹“黑馬”,韓東君因為無心一角也被觀眾所熟知。
出演《雲之凡》,是一柄雙刃劍。先前的兩部《仙劍奇俠傳》電視劇,誰演誰火,捧紅了胡歌、劉亦菲、安以軒、彭于晏、霍建華、楊冪、唐嫣等一眾演員,而胡歌與“仙劍”的搭配已成為觀眾心中不可磨滅的經典,《雲之凡》主創陣容自公佈的第一時間起,韓東君就不可避免面臨與胡歌的比較。同時,韓東君在戲中的紫色中長髮造型,也因為和《無心法師》清爽的齊眉劉海寸頭有較大反差,讓部分觀眾表示“很難接受”。
《雲之凡》劇照
“我在接這部戲時,就知道會被廣大遊戲迷吐槽,也做好了這個心理準備。”面對質疑,韓東君回答淡定:“我也看到有網友説我一頭紫毛,大劉海,非主流……但其實,我不太在意一些外在的東西,比如CP比如造型,我更在意我是不是能演出大家心中所想的那個角色。”
最近,韓東君和胡歌這對上戲師兄弟在《大好時光》裏合作演了一回親兄弟,戲外,韓東君也自然而然對胡歌以“我哥”相稱:“我哥的《仙劍一》和《仙劍三》給人印象太深,大家一時半會兒轉變很難,我非常盡力地去演《雲之凡》這個作品,豐富每一場戲,好與不好,等到播出之後留給觀眾評價吧。”
韓東君的父親最早是越野摩托車選手,從小就培養韓東君騎越野摩車和賽車。韓東君2013年考取了中國汽車運動協會賽車駕照,專業運動員的身份,讓他面對壓力更能承受:“賽車雖然是一個追求速度追求激情的項目,但是最看中的還是賽車手過硬的心理素質。因為它是一個非常危險的項目,在高速行駛兩百多公里的情況下,你要非常明確自己怎麼開,怎麼操控,不光是拼速度,更是拼內在承受壓力的能力。我覺得,這一點對我當演員有很大幫助。”
也許正是因為出身體育世家,韓東君有對自己也有“狠”的一面,比如説到自己是易胖體質,剛考取上海戲劇學院後不小心胖了20斤,見面後被老師打擊,發憤圖強健身,便有了《無心法師》裏“一脱成名”的好身材。
《無心法師》劇照
《雲之凡》作為仙俠劇有大量武打戲,韓東君也和武術指導商量,最大程度不用替身,這樣選擇的代價是肩袖扭傷和手腕挫傷,還有戲服下露出的手臂上肉眼可見的一些擦傷。韓東君從小到大,最敬佩的藝人是成龍:“他的作品我基本上都看過,花絮和新聞報道里,我知道他幾乎在用生命拍戲。”
《大好時光》編劇王麗萍第一次見到韓東君時,被這位哈爾濱小夥身上的逗萌吸引,特地為他把角色改成東北人。《雲之凡》發佈會現場,韓東君舞着劍出場,不小心脱了手,大笑着向台下舌頭,舉手投足間是90後大男孩的率真開朗。
但是,和韓東君聊天,你會發現他身上有超越年齡的成熟,他認為,自己這種常常被誤以為不是90後的氣質,來自中學獨自在加拿大留學的四年,家人曾反對他回國進入演藝圈,但是他非常堅持自己的選擇:“相對於同齡人,我更有主見,更清楚自己要什麼,對於來之不易的機會也更加懂得珍惜。”這也許就能解釋得通,為什麼1992年出生的韓東君身上很少見到這個年紀的稜角和張揚,會一再強調公司的信任,一再強調感恩和努力,用他自己的話來説,“我這個人好像天生就充滿正能量。”
《雲之凡》劇照
韓東君説,他和姜雲凡這個角色最像的一點是講義氣。韓東君和鄭元暢在《雲之凡》裏飾演一對出生入死的兄弟,唯一一場兩人的對峙戲,他們吵得特別兇,吵完以後韓東君覺得有點難受:“我主動去跟鄭元暢説我有點傷心,我們之間的兄弟情,濃烈到吵架和離別都會很傷感。”殺青在即,他和鄭元暢戀戀不捨地相約去哈爾濱滑雪,去台灣吃美食。
出道至今的三個電視劇主角,《大好時光》裏的羅一洋,《無心法師》裏的無心,《雲之凡》裏的姜雲凡,被問真實生活中的性格更傾向於哪一個,韓東君想了又想,最後的選擇是無心:“無心法師不老不死,雖然有一個小鮮肉的外表,但是看過了很多起落,內心自有沉澱,我在私下其實有安靜的一面,不太愛説話,也比較能承受孤單。”
《雲之凡》發佈會現場。
【對話】
澎湃新聞:你怎麼理解姜雲凡這個角色?
韓東君:他是一個十分講義氣,活潑開朗陽光的大男孩,每天無憂無慮跟老爹跟朋友住在一起,直到知道了自己是魔教教主兒子的身份被追殺後,揹負了很多人的命運,更加有了使命感,他必須做一些事情讓天下蒼生太平。因為我覺得我也是一個比較有責任感,比較講義氣的人,我們的共同點在這裏。
澎湃新聞:為了這個角色做了哪些準備,有沒有玩過《仙劍》的遊戲?
韓東君:我其實不是一個遊戲控,先前只愛玩賽車遊戲。我有專門去玩《仙劍五》的遊戲,但是技術不精,玩到一半就發現主線任務進行不下去了,哈哈。但是我有搜索資料,瞭解仙劍的劇情,看網友做的仙劍視頻來參考。
澎湃新聞:你的造型上也比無心時期有了一些改變。
韓東君:對,曬黑了,而且瘦了,因為《雲之凡》拍攝消耗特別大,運動量特別大。我們7月開機,我又特別怕熱,常常是紫色戲服拍完全變黑色,一擰都是汗。(印象最深的動作戲什麼?)吊威亞,我特別喜歡吊威亞,空中飛來飛去做各種空翻、打鬥的動作,用劍的徒手的都有,感覺特別自由。
澎湃新聞:自從《無心法師》之後,粉絲很期待你露身材。
韓東君:現在不僅粉絲,導演都想看我脱(笑)。特別感謝大家對我身材的認可,但我是個演員,還是要更多用作品、表演詮釋人物,不能一直脱,一直靠身材去吸引觀眾。(記者:在劇組還堅持健身嗎?)劇組沒有專業健身房和大型器械,我就隨身帶一些拉力繩等便於攜帶的道具,在房間裏練胸練肩做俯卧撐什麼的。
《大好時光》中,韓東君與胡歌飾演一對兄弟。
澎湃新聞:第一次見胡歌是什麼時候,《大好時光》合作對他是什麼印象?
韓東君: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公司的年會,然後在《大好時光》是第一次合作,他是我的師兄,但其實我們相處也不是那種很嚴肅的關係,我哥呢是一個表演經驗很豐富的人,但是他一點都沒架子,很幽默,在片場是一個“逗比”。
澎湃新聞:知道你要接棒《仙劍奇俠傳》,他有給你建議嗎?
韓東君:拍攝《大好時光》時,我哥更多是告訴我如何成為一個專業的演員,做演員劇本是死的,但是他教給我很多種方法去表達人物的情感以及劇本給的東西。然後,他也跟我聊,説《仙劍奇俠傳》是一個很經典的作品,最重要的是如何用自己的特質去豐富這個角色。
澎湃新聞:但是,不可避免有人會拿你跟胡歌作比較。
韓東君:我是一個不喜歡競爭,不喜歡比較的人,比贏了又能怎樣,還有無數的演員和無數的角色在等着你,你是比不完的,最重要的是跟自己比,你每一個作品每一個角色所表達的演技或者情感也好,比你上一個角色更有突破是最重要的。我跟我哥比,的確是有壓力的,因為有“仙一”和“仙三”作為很經典的兩部戲一直在傳承。但是因為我是運動員出身,喜歡把壓力轉為動力,拍着拍着,壓力就給忘了,有一天娜扎突然在片場問我:“你怎麼變成姜雲凡啦!”那時候我覺得,喔,我應該已經入戲很深了。
澎湃新聞:《無心法師》之後知名度劇漲,對你有影響嗎?
韓東君:我覺得完全沒有,紅不紅跟我沒關係,我還是該吃吃,該睡睡。
我跟你説實話,我家裏人一開始不贊成我做這行,父母一開始把我送出國去留學是想讓我念房屋設計,我只身一人到了加拿大,一直跟姑姑在一起生活,姑姑對我特別特別好。當時因為國外買車相對來説便宜一點,所以姑姑給我買了車,也給我買了很多生活必需品。那幾年姑姑幫我找一些學校,帶我學唱歌,我偶然接觸了影視行業發現自己特別喜歡,瞞着家人偷偷報了温哥華電影學院,拿到錄取通知書以後還是毅然決然回國發展,所以我選擇的,是我所熱愛的行業。
當然,你要説一個人當演員,不想出名是不可能的,但是對於我來説,更多是對這個職業的熱愛之情。我覺得無心對我而言只是一個開始,我希望未來能創造出更多新的高度。
澎湃新聞:家人現在對你的事業很支持,你爸爸的微博,現在除了比賽內容就全是你的新聞。
韓東君:對,我們家裏都是搞體育的,所以他一開始對我的選擇不理解,但也不能説不支持,他們非常愛我,到現在覺得説,哎,有了一點小小成就,他們挺欣慰的,因為一路走來他們也覺得我很不容易,自己在國外打工賺錢,到自己決定回國,考上了大學,又一個人在上海唸書,然後又在外面拍戲。10月1號的時候我爸有來現場探班,也是想我了,他當時挺心疼的,説,哎,真是不容易(笑)。
澎湃新聞:大學沒畢業就擁有這些表演機會,你已經是年輕演員裏很幸運的了。
韓東君:對,我不否認我是一個很幸運的人,公司信任我,可能是我身上的某種東西吸引到了他們,但是也不能否認,我很幸運。
我放棄了一些更好的環境,深造的機會重返國內,因此我有明確的目的,每年有幾萬人競爭去考藝術類院校,我第一年就考上了,我不能辜負老天給我的這個機會,一定要把握住,所以我在學校特別特別努力,大一就拿了雙重獎學金。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凡鑫”:仙俠成災了
網友“JQ-山頂洞人”:贊一個,加油呀
網友“亞南”:好愛無心
網友“筱竹清青要考研”:我喜歡你最後説的那句話,所以你在大學裏很努力很努力。差距不是天生的,只因為你比別人更努力,他比你更努力。
網友“於口口口亡月”:男神加油(≧∇≦)
(1970-01-01)
為期3個月的託管到期後,山東省濱州市鄒平縣民企齊星集團正面臨破產重整的命運。然而,此前在託管事件裏近乎“隱身”的齊星集團趙長水選擇在此時公開表達了看法。
《齊星集團關於被託管事件的聲明》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一個名為“趙長水地盤”的微博賬號於7月5日凌晨1時10分發布一則《齊星集團關於被託管事件的聲明》(下稱“《聲明》”)的圖片,《聲明》最後顯示為齊星集團董事長、法人趙長水於2017年7月4日簽署。該賬號註冊時間顯示為7月5日,頭像為趙長水本人。澎湃新聞從接近趙長水的人士處證實,該聲明屬實,確為趙長水授權情況下發布。
7月3日,鄒平縣另一家民營企業西王集團發佈公告稱,西王集團將全面退出託管齊星集團。
上述《聲明》中還提到,在過去的3個月內,齊星集團及其下屬公司被迫處於非正常狀態,企業經營受到極大影響,公司品牌深度受損,原有的正常發展不能為繼。
3個月的託管期限到期後,《聲明》中用“齊星集團終於迎來‘當家做主’的時刻”來形容。對於託管期內,《聲明》中則表示“為了響應鄒平縣委、縣政府的要求,本着顧全大局的原則,齊星集團趙長水及各位股東在事件之後遵紀守法,力盡剋制,選擇隱忍,但從沒放棄過給地方經濟帶來巨大利好的齊星集團,堅定相信齊星的未來是美好的”。
在發佈的六點聲明中,澎湃新聞注意到,其中有一點顯示,審計機構對齊星集團的清產核資,沒有得到齊星集團的允准,最終形成的評估報告,與實際情況背離甚遠,齊星集團不予認可,沒有簽字。
這一點或許正是作為對西王集團於7月3日發佈公告的回應。
7月3日,西王集團發佈公告。公告中提到,目前鄒平縣政府及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聘請的第三方機構對齊星集團進行清產核資和資產評估工作已經初步完成,等待最終數據的確定。而公告隨附的一份鄒平縣人民政府在6月28日出具的《關於對西王集團託管齊星集團化解齊星集團債務的意見》(下稱“《意見》”)中則直接稱,從審計評估機構對齊星集團初步的清產核資情況看,齊星集團已經資不抵債。
另外,《聲明》中還提到,齊星集團決定於7月5日下午4時在七星大廈20樓會議室召開股東會議。據澎湃新聞從知情人士處瞭解,6月底,也就是託管協議到期之前,趙長水曾召集齊星集團股東召開股東會,22位股東中有12人左右參加,但當時並沒有形成決議。
齊星集團託管事件始於3月底。3月28日,山東當地媒體魯網財經報道,齊星集團因資金斷裂,大量銀行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當地正組織金融機構成立債權人委員會來統一處理債券事宜。據報道,齊星集團的銀行債務高達70多億,此外還有社會債務,預計債務超過百億。
在齊星集團債務危機之下,當地“互保”現象被牽出。齊星債務危機曝光後,鄒平縣體量第二大的另一民企西王集團在3月29日對外發布一則公告,透露出截至2017年3月29日,西王集團對齊星集團及下屬子公司提供擔保餘額達到29.073億元。另外,當地的鄒平縣供電公司也參與對齊星集團的共同擔保。西王集團當時在公告中稱所有擔保已全部追加風險緩釋措施。
這場債務危機和民企“互保”風暴持續了僅僅1周,當地政府就給出了一份由其主導的解決方案。4月3日上午,齊星集團、西王集團和鄒平縣人民政府簽署《委託經營三方協議》。根據協議,西王集團將對經營困難的齊星集團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全面託管經營,三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託管期限。
託管事件之後,其合法性確曾遭到法學界質疑。
此前的4月14日,在北京召開的就齊星集團與西王集團、鄒平縣人民政府企業託管事項相關法律問題的法學專家論證會,28位民法、合同法、公司法、破產法、金融法、憲法行政法領域的法學專家參與了這場論證會,中國法學界泰斗江平也在其中。江平在論證會現場表示,“齊星集團與西王集團的託管屬於民事法律關係,應該由齊星集團自願進行。”
目前,3個月託管期限已到。7月2日,西王集團與鄒平縣政府以及齊星集團簽署了《解除託管協議》。7月3日託管到期日,解除三方協議,西王集團全面退出託管。
鄒平縣人民政府也通過前述《意見》表態:第一,從審計評估機構對齊星集團初步的清產核資情況看,齊星集團已經資不抵債。下一步,依法依規對齊星集團進行破產重整。第二,7月3日託管到期日,解除三方協議,西王集團全面退出託管。在託管期間內西王集團投入的資金,待齊星集團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後作為共益債務優先受償,確保西王集團資金不受損失。第三,齊星集團進入破產重整程序後,採取多種方式解除西王集團與齊星集團、縣供電公司的擔保關係,支持西王集團發展。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沙拉醬”:資產評估報告敢曬嗎
網友“郭大路”:感覺事情才開始
(1970-01-01)
美國平權史上的歷史性時刻到來——同性婚姻合法了。
當地時間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以5票贊成4票反對的結果,做出裁決:美國各州不能禁止同性婚姻,這就意味着同性婚姻將在全美50個州合法化。
白宮網站首頁截圖
大法官安東尼·肯尼迪在判決書中寫道:“沒有什麼結合能比婚姻更加意義深遠。人們之所以要求結婚的權利,表明他們不是為了詆譭婚姻,而是想通過婚姻的紐帶,過好他們的生活,珍重配偶間的回憶。”
在美高院做出上述裁決後,美國總統奧巴馬第一時間在推特上表示:同性婚姻裁定是邁向平等的一大步。
奧巴馬在twitter上po文和圖
美高院此項裁決與當前美國民意相符,就在此前的一項民調中顯示,60%的美國人認同同性婚姻,然而這項民調本身就是“不可思議的”,因為就在10年前,相同問卷的民調結果,當時全美民眾贊同同性婚姻的人口比例只有37%。
是什麼讓美國高院及民意發生如此逆轉?某種意義上説,美國或許正在急速“左轉”。
時間回到10年前,當時美國SHOWTIME頻道播出的《同志亦凡人》(Queer as folk)播到了最終的第五季,這部21世紀劃時代意義的美劇,以其對美國“同志”問題深入討論著稱,然而在其完結集中,卻流露出一種無奈與悲哀,尤其是劇中那對拉拉Lindsay和Melanie移民加拿大那段來得極為點題,因為她倆感覺,保守主義思想盛行的美國,無法賦予同性戀者相同與異性戀者一樣的保障,她們只能“北上”,尋求一個作為人應該享受的基本權利。
那一年,執政者是小布什總統,他曾在多個場合表示:“美國人應該尊重同性戀者,但我不同意同性戀者結婚,因為婚姻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的事。”
何謂婚姻,何謂現代婚姻,在保守派共和黨人的裹挾下,美國在同性婚姻問題上始終慢着歐洲好幾拍。
當地時間2015年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宣佈,同性伴侶有權在全美50個州結婚。圖為支持者在法院外慶祝。 CFP 圖
美國同志平權從一開始便追求同性婚姻合法化
美國是以“政教分離”作為立國原則的,然而弔詭的是,在同性婚姻問題上,美國法庭多年來援引的是《聖經》而非美國《憲法》。在介紹下述案例之前,需要特別指出,美國公民的婚姻事務交由各州政府自行管理。
目前,美國法學界公認,第一宗涉及同性婚姻的案例是“Baker v. Nelson案”:1971年,明尼蘇達州的一對男同性戀者貝克爾(Richard John Baker)和麥克康納爾(James Michael McConnell)因要求被告納爾遜(Nelson)頒發結婚證遭到拒絕,起訴至明尼蘇達州最高法院。原告認為,明尼蘇達州的法律並沒有明確禁止同性結婚,所以關於婚姻成立的立法目的中應當包括同性婚姻;如果該州的婚姻法只被解釋為適用異性婚姻,將會違背聯邦憲法。法院的回答是:“自從有了書面記載之時,婚姻作為一種制度歷來就是男女兩性的結合,並且包含着在家庭中生育和撫養子女的內容。”法院依靠《聖經》否認了原告的這一請求。此外,法院駁回了原告有關法律正當程序和平等保護的主張,“我們從未發現美國最高法院的任何判決曾經支持過此類主張。”
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以來,美國開始了一場風捲雲湧的民權運動——種族平等、性別平等、性自由等紛紛融入期間,而隨着1969年“石牆”事件(Stonewall riots)的爆發,美國同性戀者反歧視、爭取平權的種種努力,也匯聚到了美國民權運動的洪流中,“Baker v. Nelson案”只是一個發端,但它表明了美國同性戀者追求平權的一條主要路徑,即以同性婚姻合法化作為運動方向,從1970年代至1990年代初,先後還發生了“Jones v. Hallahan案”、“Adams v. Howerton案”、“Dean v. District of Columbia案”等,但美國各級法院均對同性婚姻給予了否定裁決,其做出的理由十分簡單,一般都以《聖經》以及“歷史上尚無此類判例”就做出判決。法院通常認為婚姻僅限於異性之間,同性之間不可能產生婚姻關係。
自1987年起,美國公民自由聯合會(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就着手致力於消除禁止同性戀者結婚的法律障礙。1989年,舊金山律師協會簽署了支持同性婚姻的聲明。此時美國各地的法院,不再單純地以傳統婚姻的定義來否決同性婚姻,而是做出了一些讓步。例如,在1989年紐約州的“Braschi v.Stahl Associates案”中,法院認為紐約州的法律允許相互做出承諾的同性伴侶享有繼承權,該州的法律賦予與死者生前共同居住並有親密關係的“家庭成員”以繼承權;同性伴侶的結合可以被理解為“家庭”,如果同性伴侶一方死亡,另一方享有繼承權。
當地時間2013年6月26日,美國華盛頓,美國總統奧巴馬和家人啓程,開啓訪問非洲之旅。奧巴馬的小女兒薩沙當天隨老爸訪問非洲時身背“彩虹包”十分引人注目。 東方IC 資料
歷史意義的“Baehr v. Lewin/Miike/Anderson案”
進入20世紀90年代後,發生在夏威夷的系列案件,拉開了美國法律史上關於同性婚問題集中討論的序幕。這其中最著名的即“Baehr v. Lewin案”,後來變為“Baehr v.Miike案”和“Baehr v.Anderson案”。
1990年12月17日,夏威夷州檀香山市的居民,女同性伴侶巴赫爾(Ninia Baehr)和丹賽爾(Genora Dancel),男同性伴侶羅德里格斯(Tammy Rodrigues)和普列吉爾(Antoinette Pregil),梅里羅(Joseph Melillo)和拉貢(Pat Lagon),分別向夏威夷州的衞生部提出結婚申請,均遭拒絕。他們於1991年5月,以衞生部為被告向該州巡迴法院提起共同訴訟,開始了“Baehr v.Lewin案”的漫長訴訟。當時的州衞生部長雷文(John Lewin)參加了訴訟,他的後任分別為米克(Miike)和安德森(Anderson),案件也相應地變為“Baehr v.Miike案”和“Baehr v.Anderson案”。
原告聲稱,根據夏威夷州的一項司法宣言,這種因婚姻申請人為同性而適用夏威夷修正法(HRS)第572-1條來拒絕其申請結婚證的做法是違憲的,因為這違反了夏威夷州平等權修正案(ERA)中禁止以性別為由的歧視的規定,並且限制、剝奪了他們根據州婚姻法所應享有的178種法律利益。1991年9月3日法院舉行了聽證會,並於10月1日作出了不利於原告的判決。
原告於當年10月17日向夏威夷州最高法院提出上訴。夏威夷州最高法院指出,HRS572—1就表面適用來看,是以申請人的性別為基礎來規定他們是否可以結婚並享有相應的權益;根據州憲法第一條第五項的規定,就平等保護的目的而言,性別的確是種“可疑的分類”。所以,HRS 572—1應該通過“嚴格審查”標準來檢驗其合憲性。被上訴人必須證明,除非HRS572—1是為了保障“必須的州利益”,並且該法的制定沒有不當地縮減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否則它就是違憲的。1993年5月5日,最高法院取消了巡迴法院的原判決,裁定發回重審。該案於1996年8月1日和9月10日審理。在此期間,米克於1996年4月23日擔任夏威夷衞生部長。“Baehr v.Lewin案”相應地變為“Baehr v.Miike案”。
1996年9月10日,檀香山巡迴法院法官凱文·張(Kevin Chang)審理此案,被告主要是從同性婚姻、同性家庭不利於兒童成長,也不利於公共利益的角度來論證禁止同性婚是符合“州的必須利益”。被告在9月6日的答辯中稱:“夏威夷州在促進兒童的最佳成長方面享有必須利益……州的立場是,所有事物都是平等的,但對子女來説,被其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撫養,或者至少是被已婚的男女兩性撫養,是最有利的……婚姻法進一步鞏固了此種必須利益,使公共利益不因同性婚姻經州批准而受到合理的、可預見的影響。”雙方當事人均使用了心理學家、社會學家的專家意見來支持自己的主張。於是,這場關於同性婚姻的爭論的中心議題就變成:兒童在同性伴侶家庭中成長是否會受到不良影響,以此來判斷禁止同性結婚的法律是否符合“州的必須利益。”
經過激烈的法庭辯論和大量科學證據,最終法院認可了下述基本事實:
第一,就子女成長角度來看,①父母與子女關係的培養,特別是監護的質量和“悉心的照料”,是決定子女快樂、健康地成長、並具有良好的適應性的最重要因素。② 父母的性傾向本身不能成為判斷其能否擔當父母資格的標準,也不會阻礙他們成為良好的、有愛心的、成功的父母,更不會影響孩子的適應性和成長過程。③同性戀父母和同性戀伴侶有潛力撫養快樂、健康和有良好適應性的子女。如果他們能夠悉心照顧子女,那麼可以允許其收養兒童。他們不但可以為子女的成長提供有益的父母子女關係和家庭環境,也可以和異性戀父母一樣勝任父母的角色。④家庭結構是呈現多元化的。在夏威夷和其他地方,兒童可以被他們的生身父母、單身父母、繼父母、祖父母、養父母、同性戀父母和同性戀伴侶所撫養。⑤雖然在同性戀家庭中生活的子女,由於他們非傳統的家庭結構,會面臨一些壓力和問題,但根據法庭所掌握的科學證據、研究和臨牀實踐等資料表明,這些子女可以按照通常的方式適應社會並順利成長。
第二,就婚姻的原因來看,夏威夷州和其他地區人們申請結婚主要基於下述理由,但也不侷限於以下理由:①生育撫養子女; ②實現關係的穩定和相互承諾;③個人親密關係;④一夫一妻制;⑤建立永久關係;⑥實現個人價值;⑦得到社會承認;⑧為了取得法律和經濟的保護、利益和義務。這些理由,同樣適用於想要結婚的同性戀者。
第三,就被告的舉證來看,①被告未能充分證明同性婚姻對夏威夷州公共利益的不良影響:②被告未能充分證明傳統婚姻制度的法律意義,為什麼需要把傳統婚姻作為一項基本的社會結構加以保護,以及同性婚姻會對傳統婚姻、社會產生什麼不利影響;③最關鍵的是,被告未能説明允許同性婚姻對兒童的健康成長造成不良影響的因果關係。
基於上述理由,以及州最高法院對此案的二審結論,巡迴法院張法官於1996年12月3日,就該案作出判決:①HRS 572—1中以性別為基礎的分類,違反了夏威夷憲法中關於平等保護的規定,拒絕向同性伴侶頒發結婚證是一種性別歧視;②被告米克及其代理人,不得僅僅由於婚姻申請者是同性就拒絕其結婚證的申請。最後,法官將此案移交至夏威夷州最高法院來執行。
這份判決是美國婚姻法領域內關於性別平等待遇的重大突破,判決明確表明,同性伴侶根據夏威夷州憲法享有締結婚姻的正當權利,這是一份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
夏威夷州的《互惠法》與聯邦政府的《婚姻捍衞法》
在張法官對“Baehr v. Lewin/Miike/Anderson案”做出裁定的第二年春,夏威夷立法者採納了一部“有關婚姻的憲法修正案”。該法案第一條規定:“本法的目的在於建議對夏威夷憲法第一條進行修改,以明確立法機關有權將婚姻限制在異性之間。立法機關發現,維繫於男女之間的婚姻關係是特有的社會制度,是應當受到保護的,這對於整個州、國家和社會具有根本的、無比的重要性。立法機關進一步發現,州是否應當向同性伴侶簽發結婚證屬於根本政策問題,應當由民眾中的代表來決定。因此,設計這種憲法方案是為了確認立法機關有權將婚姻保留在異性之間,同時給那些要求婚姻法變革的人留有餘地,他們的要求將從平等保護的基礎上予以考慮。”1997年4月29日,該《憲法修正案》在立法機關通過,它明確聲稱:“立法機關應當有權力將婚姻保留在異性之間。”
夏威夷州立法者還制定了《互惠法》,該法自1997年7月1日生效。《互惠法》第二條規定:“立法機關發現夏威夷公眾選擇保留作為獨特社會制度的婚姻,即婚姻是男女兩性相互承諾的結合。立法機關還發現,基於婚姻的獨特性,並且藉助於經常以此為基礎的法律,婚姻可以為人們提供通向多樣的權利和利益的途徑。……目前基於婚姻可享受的某些特定權利和利益,也應當由那些禁止結婚的伴侶所享受。”《互惠法》第五條還規定了對互惠關係當事人的要求:主體必須年滿 18歲;任何一方不得已婚或已與他方締結互惠關係;雙方均是法律禁止結婚的主體(此規定防止了某些可以結婚的人選擇登記互惠關係):雙方均自主地作出了締結互惠關係的意思表示,無暴力、脅迫和欺詐;雙方均需簽署締結互惠關係的聲明。只要當事人符合了上述規定,都可以登記為互惠關係。《互惠法》第七條還規定了任何一方都可以在任何時候單方面地終止此種互惠關係。
可以説,對於同性婚姻夏威夷州立法機關採取了一種折中的辦法,一方面通過《州憲法修正案》鞏固傳統婚姻,另一方面通過《互惠法》,把各種“配偶間的權利和義務”擴大到“互惠關係”範圍內,其中包括與健康保險、醫院探病、健康照顧決策、保險、繼承、死亡利益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1996年9月21日美國國會通過了《婚姻捍衞法》(DOMA)。該法將婚姻定義為異性之間的結合,因為聯邦的税收、退休金和其他利益政策的目的不是為了強迫各州基於美國憲法“誠信條款”的要求而承認同性婚。《婚姻捍衞法》第三條A項規定:“在認定國會法案、或任何判決、規定,或對於美國各行政機構政策的解釋的含義時,‘婚姻’這一術語僅指男女兩性作為夫妻的合法結合,‘配偶’僅指身為異性的夫妻。”該法第二條A項規定:“任何州、轄區、美國的領地或印第安部落都沒有義務認可任何將同性間的結合視為婚姻的州、轄區、領地、或部落的公共法令、檔案記錄、或司法程序的效力,以及由此種關係而主張的任何權利或要求的效力。”顯然,《婚姻捍衞法》不承認同性婚姻,其要捍衞傳統上的一男一女組成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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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捍衞法》被裁違憲,同性婚姻呼之欲出
2013年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的法官意見表決後裁定,禁止聯邦政府承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聯邦婚姻保護法》違憲,同性婚姻與異性婚姻享受同等聯邦福利。同時裁決加州的8號提案的辯護方無權辯護並駁回,為加州同性婚姻合法化打開大門。美國最高法院的此項裁決被認為是美國同志平權運動的里程碑式的事件。
2014年10月6日,美國最高法院決定不聽取有關同性婚姻禁令的上訴,為更多州允許同性婚姻掃清障礙。
美國最高法院的做法給在印第安納州、俄克拉荷馬州、猶他州、維吉尼亞州和威斯康星州的男女同性戀者結婚鋪平道路,使得美國允許同性婚姻的州增加到30個。剩下的20個州仍禁止同性婚姻。法官沒有解釋為什麼作出不處理這一問題的決定。
2014年11月13日,美國最高法允許堪薩斯州成為美國第33個同性婚姻合法州,同時1位聯邦法官宣佈南卡羅來納州的同性婚禁令無效,同性婚倡議人士贏得兩大勝利。11月4日,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克萊布崔判決宣佈堪薩斯州的同性婚禁令違反美國憲法“平等的法律保護”原則,堪薩斯州官員要求法院推翻這項判決遭到駁回。
十年間,美國變了
本文大篇幅列舉自上世紀70年代以來,圍繞同性婚姻的美國系列訴訟案,反映出的是美國民意在同性婚姻上轉變。
這裏需要指出,美國最高法院是唯一由憲法規定設立的法院。憲法不能等同於法律,憲法是最高法,根據憲法創建其他法律。據此,美國最高法院的重要職責是對憲法做出最終解釋,裁決涉及憲法解釋的案件,判定某項法律或政府行為是否違憲。正因此,美國最高法院審理的案件主要有三類:(一)下級上訴法院關於案件提供了與聯邦法律相矛盾的解釋;(二)涉及美國憲法的案件,即能對憲法產生重大影響的案件;(三)具有重大國家意義的案件。而最後兩類案件的審理最能反映美國民意,其審理結果將影響美國的國策制訂,並可能改變未來的政治生態。
所有民調都顯示,民主黨人支持同性戀婚姻的人遠多於共和黨人。五年來,支持同性戀婚姻的共和黨人由27%上升到35%,而民主黨人從2010年的56%上升到今天的74%。一些共和黨籍的候選人似乎並沒有看到美國民意快速左轉的變化。現任威斯康星州州長司考特·沃克最近説,如果他當選美國總統,將會支持制訂憲法修正案,允許州政府禁止同性戀婚姻。沃克無視美國民意日趨自由化當然與他一貫的保守立場有關。很多共和黨人認為,沃克這類言論註定了他無法贏得本黨提名,更不用説贏得全美選民的認同。
同性婚姻可以算的上,奧巴馬在本月取得的第二場勝利,此前他的“患者保護與平價醫療法案”(即“奧巴馬醫改”)也順利在美高院過關了。觀察者認為,美國民意正經歷急速左轉,多數人開始轉而支持以民主黨為代表的自由派觀點。目前美國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支持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奧巴馬醫改、女權運動、黑人及其他少數族裔的維權運動,主張給非法移民後代定居、投票等機會。這些贊同自由派主張的美國人比例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高。
2013年1月21日,奧巴馬在國會山宣誓就職,並發表第二任就職演講。他成為美國曆史上第一位在就職演講中談到同性戀人權的總統。他説,“我們的旅程不算完成,直到我們的同性戀兄弟姐妹們和每個人一樣受到法律的平等對待。因為如果真的人人生而平等,那麼我們對彼此承諾的愛也必須平等。”從施政綱領的角度來説,他在同性婚姻這一項算是功德圓滿了,儘管仍然有幾個州尚未能通過同性婚姻法案。
另有一個好消息,就在兩個星期前,《同志亦凡人》的主創團隊在接受“好萊塢報道者”採訪時表示,他們正在考慮重新復活這部經典電視劇,因為在這個時代,美國“同志”的生活變得更加彩虹。
(馬毅達對此文亦有貢獻)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大王”:不是心態,是本能。我不認為同性戀應該宣傳,更不該支持同性婚姻。但對同性戀者我認為這是他們自己的事情,他人確實沒有權利去幹涉;但同性婚姻卻不僅僅只是同性戀者自己的事情。
網友“fun-chen”:你倒是很坦白嗎,你承認了你自己從一開始就是帶着“不舒服”的心態去看待這問題的,在“不舒服”的基礎上衍生出其他各種對同性戀、同性婚姻的看法,所以説這些看法從根本上就是沒有討論意義的,因為再怎麼討論也動搖不了你這個“不舒服”的出發點,從而也改變比了你由這個“不舒服”而衍生出各種反對同性戀、同性婚姻的觀點的定式思維了
網友“大王”:我必須承認,想到男同就確實會讓我不舒服。同時你也必須承認,現在與同性共同生活的男人或女人之前是異性戀,不是所有同性戀都是所謂天生的。有許多少男少女在懵懂期因為好奇而進行嘗試。説真的,瞭解自己需要什麼的並不多。你説我認知偏差,我相信自己的本能,但我能包容同性戀,但婚姻與戀是兩碼事。對同性戀,我贊同普京的做法,不反對、不鼓勵、不宣傳,讓他們過自己的生活就好。 説實話,我反對網易隔三差五的為同性戀搖旗吶喊,這讓我不舒服。我想起一件事,是説多年前一個美國人收到一個同性戀組織發給他的謀求同性戀陽光化或者類似的郵件,然後他回覆了這個郵件“請不要再給我發類似郵件了,這讓我噁心”,然後他就被告了,然後法院判他敗訴了。我雖不至於噁心,但真的不愛看這些,本能地不舒服。這絕不是什麼認知或者觀念的問題,我農村孩子,小學、初中、高中都從不知道還有同性戀這回事,但從看到這種報道開始就不舒服,認為這個事不值得宣傳
網友“大王”:我是異性戀,天然的對宣傳同性戀的東西反感、不舒服,這是很正常的。但同性戀又是確實存在的羣體,我能夠包容自己不贊成的東西。我認為同性戀不應該成為常態,同性婚姻合法化就是大眾承認同性戀是一種常態,這絕對會對懵懂時期的孩子造成影響。支持的都説同性戀是天生的,基因決定的,這的嗎?所有同性戀都是如此嗎?沒有懵懂時期因好奇而嘗試的?事實是有的
網友“fun-chen”:同性婚姻是許可同性的婚姻,而不是鼓勵異性戀的兩個同性去結婚,更不是強迫兩個異性戀的同性去結婚。而在你的認知裏面,“兩個同性可以相愛結婚相守”是誤導,是鼓勵原本是異性戀的人去組成同性婚姻。你倒是説説這是認知偏差還是骨子裏的歧視?
網友“張偉”:説真的,我個人而言談不上其實同性戀,只是不能的會覺得不舒服,我想異性戀多少都會有點。如果我身邊有某個男人或者女人是同性戀,只要不是我兒子女兒或者親人我覺得沒問題,就算是!我除了傷心難過最後不還得接受?但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另一個概念,這不僅僅是社會包容性的問題,我覺得這會給小孩從小一個誤導,或許將來你的孫子會問你“為何隔壁家是爸爸媽媽而不是兩個爸爸?"。你得承認一點,不是所有同性戀都絕對是天生的!
網友“fun-chen”:誰給你説人們支持同性婚姻僅僅是因為“不影響他人”?
網友“張偉”:婚姻制度是社會基石! 是現代人類的根本
網友“張偉”:或許吧。希望你能找到自己的幸福,身之所在-心之所安
網友“張偉”:另外,我之所以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最主要的也就是基於社會認知。我認為如果同性婚姻合法特別是對小孩以及發育中的青少年造成困擾,幾乎是肯定的。 你應該承認會有那麼小部分懵懂期的孩子看了同性的東西而進行嘗試的,其實他們自己也不懂,這種情況在目前的中國都有。那麼真的合法化之後呢?? 我現在也是30多歲,已經能夠平淡的看待這些,如果我們面對面我相信也能成為朋友,只要你不嫌棄咱水平低,呵呵。但回想我十多歲的時候,我不知該如何面對
網友“ydai”:那些以同性戀影響繁衍而表示反對的人,本質上也是認同沒有生育能力的男女是沒有結婚權利的。
網友“張偉”:你贊同同性婚姻,那請問你贊同父女婚姻、母子婚姻麼?他們也是有真愛的,如果你反對,請問你的理由是什麼
網友“fun-chen”:所以説你反對同性婚姻是因為你把同性婚姻和父女、母子婚姻劃等號?
網友“張偉”:支持同性婚姻的一個最大理由就是“不影響其他人”,如果這個理由成立的話,父女婚姻、母子婚姻只要不生育的前提下又有何不可??
網友“fun-chen”:誰給你説人們支持同性婚姻僅僅是因為“不影響他人”?
網友“張偉”:説真的,我個人而言談不上其實同性戀,只是不能的會覺得不舒服,我想異性戀多少都會有點。如果我身邊有某個男人或者女人是同性戀,只要不是我兒子女兒或者親人我覺得沒問題,就算是!我除了傷心難過最後不還得接受?但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另一個概念,這不僅僅是社會包容性的問題,我覺得這會給小孩從小一個誤導,或許將來你的孫子會問你“為何隔壁家是爸爸媽媽而不是兩個爸爸?"。你得承認一點,不是所有同性戀都絕對是天生的!
網友“fun-chen”:同性婚姻是許可同性的婚姻,而不是鼓勵異性戀的兩個同性去結婚,更不是強迫兩個異性戀的同性去結婚。而在你的認知裏面,“兩個同性可以相愛結婚相守”是誤導,是鼓勵原本是異性戀的人去組成同性婚姻。你倒是説説這是認知偏差還是骨子裏的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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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張偉”:你贊同同性婚姻,那請問你贊同父女婚姻、母子婚姻麼?他們也是有真愛的,如果你反對,請問你的理由是什麼
網友“fun-chen”:所以説你反對同性婚姻是因為你把同性婚姻和父女、母子婚姻劃等號?
網友“張偉”:支持同性婚姻的一個最大理由就是“不影響其他人”,如果這個理由成立的話,父女婚姻、母子婚姻只要不生育的前提下又有何不可??
網友“fun-chen”:誰給你説人們支持同性婚姻僅僅是因為“不影響他人”?
網友“張偉”:説真的,我個人而言談不上其實同性戀,只是不能的會覺得不舒服,我想異性戀多少都會有點。如果我身邊有某個男人或者女人是同性戀,只要不是我兒子女兒或者親人我覺得沒問題,就算是!我除了傷心難過最後不還得接受?但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另一個概念,這不僅僅是社會包容性的問題,我覺得這會給小孩從小一個誤導,或許將來你的孫子會問你“為何隔壁家是爸爸媽媽而不是兩個爸爸?"。你得承認一點,不是所有同性戀都絕對是天生的!
網友“ydai”:那些以同性戀影響繁衍而表示反對的人,本質上也是認同沒有生育能力的男女是沒有結婚權利的。
網友“張偉”:你贊同同性婚姻,那請問你贊同父女婚姻、母子婚姻麼?他們也是有真愛的,如果你反對,請問你的理由是什麼
網友“fun-chen”:所以説你反對同性婚姻是因為你把同性婚姻和父女、母子婚姻劃等號?
網友“張偉”:支持同性婚姻的一個最大理由就是“不影響其他人”,如果這個理由成立的話,父女婚姻、母子婚姻只要不生育的前提下又有何不可??
網友“fun-chen”:誰給你説人們支持同性婚姻僅僅是因為“不影響他人”?
網友“ydai”:那些以同性戀影響繁衍而表示反對的人,本質上也是認同沒有生育能力的男女是沒有結婚權利的。
網友“張偉”:你贊同同性婚姻,那請問你贊同父女婚姻、母子婚姻麼?他們也是有真愛的,如果你反對,請問你的理由是什麼
網友“fun-chen”:所以説你反對同性婚姻是因為你把同性婚姻和父女、母子婚姻劃等號?
網友“張偉”:支持同性婚姻的一個最大理由就是“不影響其他人”,如果這個理由成立的話,父女婚姻、母子婚姻只要不生育的前提下又有何不可??
網友“icespring”: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生活方式,同志的各項權利理應得到保障,美國的立法系統充分尊重這一實際,很好
網友“張偉”:他們的各項權益不需要婚姻法來保障,如果是真愛,完全可以通過合約、遺囑等多種在現行法律框架內解決。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對婚姻制度的褻瀆! 建議以後大家不要去結婚了,反正權益可以通過各種途徑保障,讓同性戀們結婚去吧,讓他們領結婚證去吧。讓結婚證成為他們的特殊標籤
網友“飛行棋”:婚姻制度也不是什麼神聖的玩意,無非是異性戀社會的一個產物而已,就是這種把婚姻神聖化的做法使得社會對同性戀婚姻產生阻力。不要以為什麼婚姻,人類的繁衍是多神聖的敍事,換句話説也無非是自私,人類的自私。
網友“ydai”:那些以同性戀影響繁衍而表示反對的人,本質上也是認同沒有生育能力的男女是沒有結婚權利的。
網友“張偉”:你贊同同性婚姻,那請問你贊同父女婚姻、母子婚姻麼?他們也是有真愛的,如果你反對,請問你的理由是什麼
網友“ydai”:你對同性戀認知錯誤。
網友“icespring”:作為一種客觀存在的生活方式,同志的各項權利理應得到保障,美國的立法系統充分尊重這一實際,很好
網友“張偉”:他們的各項權益不需要婚姻法來保障,如果是真愛,完全可以通過合約、遺囑等多種在現行法律框架內解決。同性婚姻合法化是對婚姻制度的褻瀆! 建議以後大家不要去結婚了,反正權益可以通過各種途徑保障,讓同性戀們結婚去吧,讓他們領結婚證去吧。讓結婚證成為他們的特殊標籤
網友“ydai”:關於婚姻權利的重要性暫且不提,同性戀合法化的另一個重要作用就是改變社會認知,同性戀只是少數派,卻是正常人。沒有切身經歷的人是不會懂得不被社會認可不被家庭承認的壓力的。我小學意識到自己的不同,初中一度崩潰,雖然此後這種壓力迫使我極端優秀,但我現在三十多了,人在美帝卻從未談過戀愛,打算永遠單身,因為我知道我父母對同性戀的認知始終保持在應該槍斃的水準上,我是他們最重要的人,我不能讓他們傷心受辱。哪怕美帝已經全境合法,但我父母活着一天,我就不會考慮婚姻一天。
(197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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