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消息,台灣演員柯震東因在京吸毒已被北京警方控制,網傳其吸毒被抓情況屬實,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之後經北京警方證實,台灣演員柯震東上週因在京吸毒已被控制,此外,和柯震東一起被控制的還有一名陳姓男子(房祖名),經初步審查,柯震東、房祖名對吸食毒品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警方隨後在房祖名住所內繳獲毒品大麻100餘克。
柯震東吸毒被抓細節曝光 真是太令人意想不到了
柯震東等人吸毒被拘細節曝光
17日晚,有傳台灣男藝人柯震東在內地吸毒被捕,網友徐航在微博發文稱,“柯震東吸毒被抓了,我爸審了一宿,等着看新聞啊”,之後該消息被四處轉發。18日,央視、京華時報(微博)等多家媒體證實台灣演員柯震東因吸毒在北京被警方控制的消息,並稱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隨後,北京警方發微博通報了該事件細節,2014年8月初,北京市公安局禁毒總隊通過羣眾舉報獲悉,一孫姓男子在京有涉毒嫌疑。經工作,禁毒總隊會同東城分局於8月14日,在東城區將孫某(男,36歲,北京人,助理),陳某某(男,32歲,香港人,演員,尿檢呈大麻類陽性)、柯某某(男,23歲,台灣人,演員,尿檢呈大麻類陽性)等多名涉毒人員查獲。
經初步審查,陳某某、柯某某對吸食毒品大麻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警方隨後在陳某某住所內繳獲毒品大麻100餘克。警方連續工作,於次日凌晨在西城區一小區內將涉嫌向陳某某販賣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33歲,北京人,無業,尿檢呈冰毒、大麻類陽性)抓獲,並當場繳獲毒品大麻11克。
目前,陳某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孫某、宋某某因涉嫌販賣毒品罪被東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柯某某因吸食毒品被東城分局依法行政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經紀公司鄭重道歉 稱柯震東被行政拘留
8月18日晚,柯震東所在經紀公司羣星瑞智國際娛樂股份有限公發表聲明,表示全公司上下非常痛心,旗下藝人柯震東辜負粉絲的喜愛,公司也責無旁貸,真誠説對不起。在聲明中,發稿人柴智屏寫道:
“今天下午我在北京律師的陪同之下,去了北京東城拘留所,電腦裏沒有柯震東的任何資料,我抱着一絲希望相信是誤傳而離開。在這些過程中,我所得到的有關柯震東的消息,跟大家一樣,從內地各大媒體,被“證實”柯震東已被拘提。
直到今晚6點半,接到公安機關電話,告知將會以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行政拘留14天,很快就可以讓直系家屬探視。聽聞此事,幾近崩潰!
拖延了一天非常抱歉,我們是柯震東事業上的家人,在他事業成長之中疏忽了他的生活教育,一直期許他能自律自愛,但是他卻做出錯誤的行為,最壞的示範。全公司上下與家人都非常痛心,現在證實,他真的犯了錯,就該承受法律的責任,但身為藝人的他,漠視了社會大眾的期待,辜負了家人與公司對他的愛,傷了支持他愛護他的影迷們的心,年少輕狂不是藉口,雖然我們完全無法原諒他的行為,但我們對柯震東的錯誤責無旁貸,請讓我們向社會大眾鄭重的道歉,説一聲對不起!現在心中只剩遺憾!”
柯震東曾稱母親只管他的錢:不坐牢就行
在演藝圈,柯震東被公認很“叛逆”,他曾接受採訪時透露,母親都不愛管他,“(只要我)不坐牢就行”。其實,柯震東叛逆性格早已突顯。在柯震東微博上,處處可見其張揚個性的自拍照,他也曾被媒體曝出,在社交網絡上用“柯衝動”小號發泄情緒,“衝動”便是他的自評。兩個多月前,某網絡媒體對話柯震東,問其出道這麼早,家裏支持嗎?柯震東直言“無所謂,放縱。”而再問媽媽是否不管?柯震東則説,母親只管他的錢,其他的都不管,只要不坐牢就行。他還透露,自己所有的錢都是匯到他母親户頭上。
同場加映:
房祖名涉容留他人吸毒被刑拘
住所繳獲大麻百餘克
18日晚,據平安北京微博通報,羣眾舉報,8月14日,北京警方在東城區將房祖名(原名陳祖名)、柯震東等涉毒人員查獲,在房祖名住所繳獲毒品大麻100餘克。房祖名、柯震東對吸食大麻供認不諱。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事拘留,柯震東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
可在這之前有媒體聯繫了成龍經紀人袁小姐,她卻否認了房祖名與柯震東共同被抓一事,稱房祖名不可能吸毒。並稱自己並不負責房祖名事務。
柯震東曾向成龍保證:不把房祖名帶壞
早在成龍60大壽時,林鳳嬌曾囑咐房祖名不要與柯震東走得太近,似乎有什麼蹊蹺。後來柯震東也表示曾到北京幫成龍慶生,他還自曝:“大哥不收禮物,我就答應大哥,不把房祖名帶壞。”不知如今柯房二人成了難兄難弟會做何感想。(綜合)
律師解讀:
柯震東不會被驅逐
由於柯震東是台灣藝人,不少人關心是否會牽扯到驅逐問題,另有消息證實,房祖名牽涉柯震東吸毒案,涉嫌刑事犯罪。
對此,記者就採訪了第三方律師龐理鵬進行解讀。龐理鵬律師表示,吸毒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在不涉及其他行為的情況下並不構成犯罪,柯震東是台灣藝人,但其國籍是中國,被抓不會遭驅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的規定,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而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三)》第十一條的規定,提供場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存在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兩次以上或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等情形的,應當按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的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