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影《喋血戰士》中,講述了一個美國士兵雷·加里森在戰鬥中意外陣亡,被RST公司利用尖端納米技術起死回生,甦醒後的他執着於腦海中殘存的記憶碎片,被公司的人利用,不斷“復仇”的故事。這不禁讓我陷入深思:何為人?當我們失憶之後,我們還剩下什麼?
似乎,人就是意識和行為的組合體,而意識就是大腦對外界事物的的主觀映像,在嬰兒時期,我們還只是以自我中心展開活動的集合體,那時候,我們想要什麼就能得到什麼,彷彿周圍的人都要圍着我轉,但是進化讓我們的自我的注意力逐漸轉向他人,我們在青少年時期學會了解釋、預測、做出預判和在不同場合與不同的人進行交涉,對於很多成年人來説,青春期是我們“發現”真正自我的轉折點,因為隨着一步步走向社會,我們通過團體、擁有物、品味、政治和偏好來創造自我,即一個不同於他人的個體,我們將自己是誰的故事編造得越來越精緻,並最終蜕變為一個從塑造我們的人中分化出來的角色,我們的面具也越來越厚重。於是,與其説那就是我,不如説那是一個角色,一個不斷適應環境的角色。
你有沒有想過,這就是人生,是大腦通過感知社會,創造出的一種幻象,我是誰、我來自哪裏、我想要追求的是什麼,而人生,就是在一個龐大的故事背景下,創造屬於自己的故事發展,就像圖中的正中看到一個正方形,這就是一種由周圍環境造成的幻象。將環境移除時,正方形也不見了。同理,當我們失憶時,我們就沒有了自我。而更多時候,無論我們的自我是遠離大眾還是迎合併成為大眾的一部分,都是別人在決定着我們是誰。
瞭解自我幻象可以幫助你調解生活中你經歷過的在思想和言行上的不一致。我們能很容易注意到他人被操控,卻很少能注意到自己同時也在被其他人影響。就像最近上映的電影《不日成婚》女主角在拼命付出之後一直想要得到應有的回報,甚至用盡手段去讓男主快樂,接納自己,然而卻適得其反,不僅如此,女主還活在周圍朋友的意見中,比如你應該怎樣拿下男主,你應該提防什麼,你應該什麼時候結婚等等,即你應該怎樣活,然而,她的婆婆説了一句話:“你自己都不快樂,你怎麼讓別人快樂呢?”
人們都説,離你最近的四個人,決定了你是誰,然而,其實只是決定了你當前的狀態,人與人的差別就在於,無論什麼情況下,你都要清楚,你想追求的是什麼,人生區區幾十載,有的人渾渾噩噩,一生都在思考自己為什麼而活,而有些人選擇為社會貢獻,或一代帝王,權傾朝野;或著書立作,萬古流芳,而你想怎麼活,或者説,你的故事,你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