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2月8日),有媒體爆料某直播代運營平台(以下簡稱“品牌代理”)“花10萬坑位費找黃聖依直播,才賣出去5個保温杯”。該代理人還吐槽黃聖依不敬業:本該7點開始直播,黃聖依8點才到,而且播了半小時就離場。
該代理人表示,公司與品牌方承諾的ROI(投資回報比)是1比3.9,達不到就得按比例退還服務費。也就是説,付出10萬坑位費,至少要賣出39萬的銷售額,而黃聖依這場實際5個保温杯的銷售額才695元。
代理人稱,如果黃聖依直播方的招商——北京星火無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火無限”)不退款,公司就要賠品牌方錢。而當初品牌代理公司與星火無限簽署合同時,確實有“達不到預期銷售額就退款”的條例,經過交涉,星火無限發函承諾會在12月2日前退款,但至今未兑現。
針對此事,《一線》與黃聖依團隊取得聯繫。黃聖依經紀人稱,自己也是在看到這篇報道後才知道10月25日的這場直播引起了這麼大的風波。她稱,黃聖依只是作為嘉賓參與該場直播,與星火無限簽署的協議中也只涉及嘉賓費用,而坑位費、保底銷售額、退款協議均是品牌代理與星火無限的約定,與黃聖依無關。
至於遲到,經紀人稱,那場直播的主播是網紅陳採尼,合同規定陳採尼的直播時間是19:00-23:00,嘉賓黃聖依的出場時間是20:00-22:00。黃聖依提前到場準備,但直到開播前都沒有收到合同規定的嘉賓費尾款,溝通之後決定還是先開始直播,因此遲到了5分鐘,8:05進入直播間。
但經紀人指出,“只播了半小時”的説法不屬實,黃聖依直播了1個半小時,期間尾款還未收到,星火無限負責人郭建軍卻突然通知説可以下播了,於是她退出直播間。經紀人強調:“現場沒有糾紛,我們給予理解,還和星火郭總及夫人合了影。”而這筆尾款至今也沒有到賬。
對於“只賣出5個保温杯”,經紀人稱,這款保温杯上架時黃聖依已經離席了,所以並不是黃聖依賣的。
在爆料文章中,品牌代理公司的負責人也承認:“後來我又翻了一下和主辦方的合同,感覺他們玩了一個文字遊戲,裏面寫的黃聖依是暫定主播,確實沒直接説黃聖依會一直直播。”
黃聖依經紀人對《一線》表示,一場直播帶貨賣得好不好,並不是藝人一個因素能決定的,還取決於貨品本身、直播平台和賬號的流量、前期的宣傳等等,“希望媒體不要把責任強加在嘉賓藝人身上”。
不過,經紀人也表示,經此一塹,以後在選擇直播的合作伙伴和平台時會更慎重,力求對消費者和商家都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