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唱作人》2,張藝興唱歌真的不行嗎?

最近我追了一部綜藝—《我是唱作人》2,起因是我很喜歡gai,長相雖痞,看起來“人狠話不多”但實際上超有實力,還是個“奶蓋”。

從節目中我也發現了張藝興,原來他不止跳舞好,而且唱歌,創作也挺好。 要來參加這個節目,必須要自己創作歌曲並演唱。節目規則:簡單的Demo試唱之後,節目快速進入“熟悉”的內投環節,唱作人們根據內投結果分別進入了上位區、中位區和下位區。到了1V1battle,在下位區的要首先選擇一位中位區唱作人作為競演對手後,中位區剩下的三位唱作人則分別選擇了一名上位區的唱作人進行挑戰。101大眾評審當場投票給出結果,只有挑戰成功,才能順位互換。

在如此規則下,為什麼張藝興要來參加比賽呢?求出名,難道他還不夠出名了?在節目中他説出了他參加比賽的原因。

但當時鄭鈞説了我還真不知道,我第一次。

其實這也是事實,老一輩的看不起當今“小鮮肉”覺得徒有其表,能力當不上外表,所以不會過多的去了解。但張藝興用實力刷新了他的看法。

在節目中,我看到了張藝興對音樂的熱愛,一個不愛説話的人,談起音樂時很激動,侃侃而談。音樂彷彿是他的一個按鍵。

看了幾期後,發現在《我是唱作人》中張藝興的音樂明明感覺很用心,卻為什麼總是輸?在我看來很好時,卻輸了比賽。曾經楊天真指出張藝興歌曲短板:缺少共情!做成絕世神曲又如何?我想張藝興參加這個節目也是來鍛鍊自己的吧,有101位評審,沒有很多他的粉絲為他買單,所以他必須需要用他的實力來征服評審。

我瞭解到張藝興在節目《三天三夜》直言為了舞台可以付出生命。“你説他的音樂好,他就高興”,他甚至會詢問工作人員,是否相信他的歌曲都是自己譜詞編曲。“我真的是起早貪黑的做音樂”,他坦言對音樂的一腔赤誠。然而演唱會結束,馬上又開始懷疑演唱會票價是否值得一看。當姜思達提到,如果有一天去格萊美領獎會説什麼時,他竟然興奮地搓腿緊張起來,可見他對於自己音樂被世界認可這件事情也是極其渴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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