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4日。
黑龍江衞視的某相親節目上,驚現一名很出位的男嘉賓。
他自稱劉浩。
39歲。
藝校聲樂老師。
雖然長相一般。
但因為有一副好嗓子,
出場就用歌聲,吸引了全場女嘉賓的目光。
劉浩很配合。
到了跳舞環節,
主動交代自己有基礎。
還曾在吉林的迪廳,當過領舞。
主持人也很懂。
馬上cue他上台示範。
不跳還好,一跳立即引眾人爆笑,綜藝效果拉滿。
很快,有一位女嘉賓迷上了他。
兩人在台上,默契十足。
跳舞。
合唱。
儼然成為全場焦點。
女嘉賓也是熱門人選,好幾個男嘉賓在競爭。
劉浩忽然自卑。
以為女嘉賓不會選他,於是跳票。
結果,女嘉賓選他了。
劉浩既尷尬又竊喜,小表情十分靈活。
主持人馬上hold住。
問劉浩:為何不選女嘉賓?
劉浩説:“因為女嘉賓在終選時,猶豫了一會,我怕了。”
結果,女嘉賓馬上搭話:“我為什麼猶豫?因為可能怕你不選我吧。”
主持人給了劉浩二次選擇的機會。
他隨即把女嘉賓的號數插上。
但臉上的神情,卻寫着“騎虎難下”4個大字。
最後,兩人牽手成功。
但劉浩為何會騎虎難下?
我原本以為,他可能是沒那麼滿意女嘉賓。
後來,才知道另有隱情。
他自知無法戀愛。
更不可能和女嘉賓發生什麼故事。
因為,他是一名殺人在逃犯。
時間倒帶至1998年。
那時。
劉浩還叫吳剛。
是吉林一家夜總會的演職人員。
因為很有領導能力,在當地已經小有名氣。
命案發生在2月6日晚上。
這晚,吳剛和幾個夥伴的演出很成功。
幾個人相約吃夜宵。
期間,一個叫阿勇的侏儒症同事,對一個女同事展開猛烈追求。
阿勇喜歡這個女同事很久了。
但對方一直躲躲閃閃,避而不談。
那晚也是如此。
女同事幾次想要離去,不願再和阿勇有過多接觸。
見此狀,另一個叫孫軍的同事站了出來。
趁着酒勁,維護起女同事。
他帶着女同事離席,招來了一輛出租車,兩人坐了進去,準備離開。
誰知,阿勇不依不饒。
也非要坐進車裏。
孫軍火冒三丈,對着阿勇破口大罵。
一旁的吳剛聽不過去。
走了過來,幫着阿勇説話。
“他一個殘疾人,你不能去這麼對他。”
四人不歡而散。
孫軍和女同事乘車而去。
吳剛以為,這不過是一件普通的酒後衝突。
誰知,沒多久孫軍回來了。
而且是滿身酒氣,來勢洶洶,拼了命衝向他。
剎那間。
吳剛似乎瞥到,孫軍手裏握着什麼武器。
他也成了驚弓之鳥。
隨即掏出包裏的匕首,和孫軍正面剛起來。
糾纏間,吳剛刺中了孫軍的前胸。
孫軍隨即倒地。
血快速染紅了他的衣服,他甚至沒力氣站起來。
吳剛自覺大事不妙。
恐懼讓他來不及思考,轉身就逃。
後來,有人報了警。
孫軍被送院搶救後,還是不治身亡。
而吳剛也成了通緝犯。
13年以來,四處躲藏,惶惶不得終日。
吳剛會落網,起因是一個神秘女人的來電。
2011年5月。
吉林市公安局船營分局接到報案。
稱一檔相親節目裏的男嘉賓,很可能是13年前一起命案的兇手。
值班民警的第一反應,是錯愕。
覺得很可能是認錯人了。
因為,在他的從業生涯裏,從沒見過哪個逃犯,還敢堂而皇之出現在電視節目上。
這不是腦子進水了嗎?
女人見民警有遲疑。
她説得更詳細。
把那些只記錄在檔案裏,
不曾公佈於眾的細節,都説得一清二楚。
民警震驚了。
連問:“你是誰?和這起案件有什麼聯繫嗎?”
但女人拒絕回答。
只答了一句:“那個劉浩就是兇手。”
隨後,就掛斷了來電。
民警隨即翻查了檔案庫。
找到了,
女人描述的那起案件。
拿到嫌疑人吳剛的資料複印件後,他找出那期相親節目核對。
這一對,就越發覺得,事情不簡單。
嫌疑人吳剛的樣貌,與節目上的劉浩,相似度達到90%以上。
警方決定追蹤劉浩。
這起塵封了13年的懸案,終點似乎就在眼前。
如何找到吳剛?
民警立即反應,聯繫了節目組的工作人員。
調取了“劉浩”的報名資料。
然而,搜尋結果大失所望。
吳剛還是機警的。
名字是假的。
電話是假的。
住址是假的。
他們陷入困境,一時間不知該如何找下去。
後來,他們追蹤到了一個疑似吳剛擁有的QQ號。
抱着最後希望,他們搜索了這個號碼。
QQ名赫然寫着:歌手阿浩。
幸運的是,這個賬號的QQ空間居然是公開的。
警方進入後,看到了大量圖片。
男主角確實是吳剛。
更幸運的是,裏面居然還有吳剛的名片。
名片上,吳剛託着下巴。
滿臉笑意。
壓根無法想象,他居然是潛逃13年的殺人犯。
找到吳剛的聯繫方式後,警方沒有輕舉妄動。
他們暗地裏調查吳剛的行蹤。
並且,謀劃着一個精密的計劃,準備讓他自投羅網。
警方先虛構了一個人物。
性別女。
然後,以想要洽談合作為由,添加了吳剛的QQ。
一加上,吳剛態度非常熱情。
噼裏啪啦説起,自己在當地的頭銜和名氣。
聊了幾天後,吳剛對這個虛構人物深信不疑。
警方抓住時機,提出見面。
“家裏老人最近過生日,想辦一場盛大的宴會,我們出來具體溝通吧。”
“好啊。”
見面那天,吳剛非常熱烈。
上來就是握手、搭肩。
主動提出,一起吃個飯吧。
便衣民警靈機一動,馬上要求:“我知道一個好去處,我們去那家店吃吧。”
吳剛毫不懷疑。
坐進了警方預先準備的車。
車上。
吳剛還在侃侃而談,炫耀自己的光榮事蹟。
絲毫沒察覺。
車將要開往的,竟是公安局。
眼看馬上要到目的地。
警方確定,吳剛已是甕中之鱉。
他們不再遮掩,説出真相:
“吳剛,你別再演戲了,這13年你也夠本了,你應該知道什麼事找你。”
此話剛出。
吳剛瞬間石化在原地,半張的嘴還想説啥,卻憋不出一個字。
只過了十幾秒。
豆大的汗從他臉上冒出,整個人都顫抖起來。
“我知道了。”
最終,他很小聲應了一句。
車,也終於開到了公安局門口。
在審訊中,吳剛説,逃亡的日子很痛苦。
當年,他從吉林輾轉到了杭州。
好不容易租到房子。
有一段時間,他每天都躲在出租屋。
連燈都不敢開。
因為窮,他每天只能吃一頓飯。
或是麪包。
或是方便麪。
甚至,只是白開水。
後來,
他山窮水盡。
為了活下去,只能出來找工作。
他只會唱歌。
便又返回了迪廳,幹回老本行。
再後來,
由於語言不通,
加上對家的想念,
他又折返去了離家不遠的瀋陽。
他做了一張假身份證。
化名劉浩。
幻想着,可以開始新生活。
然而,真的能嗎?
不。
13年來,
他從沒放鬆警惕。
夜裏無法入睡,
QQ空間裏,更是有大量超度的經文。
但時間還是漸漸麻痹了他。
2010年,黑龍江衞視準備開錄一檔相親節目。
當時,
已經在當地小有名氣,
且還單身的吳剛,收到了節目組的邀請。
“以劉浩自稱這麼多年,我都以為自己真的是劉浩了。”
也許是太渴望擺脱過去。
吳剛最終放下了警惕,參加了節目錄制。
被逮捕後,吳剛一直在哭。
他自稱“罪人”。
悔恨自己的過錯。
甚至反過來勸誡記者:“凡事不要衝動。”
一時衝動。
這個詞概括了吳剛的犯罪行為。
但卻遠不足,説清後續帶來的沉痛代價。
當年,孫軍不過是24歲的年輕人。
他是家裏的頂樑柱。
還是獨生子。
案發當天,孫軍母親趕到醫院,連兒子最後一面都見不上。
白髮人送黑髮人。
母親大受打擊,當場話都説不出,癱軟在地。
孫軍去世後,母親不願再住在家裏。
後來甚至遠走他鄉。
投靠山東的親戚。
憶子成狂,她的精神越來越失控,到最後已經走入癲狂。
吳剛也失去了一切。
當時,他剛離婚。
年幼的孩子,正是需要父親的時候。
但他卻不辭而別。
13年來,
因為藏匿,
從沒聯繫過家人。
而今,
父母已經一頭白髮。
孩子更是對他恨之入骨。
他再也沒有機會重來,也不可能做出一點彌補。
寫這起案件時,我的心情是複雜的。
吳剛與我瞭解過的大部分殺人犯,有着截然不同的面孔。
態度謙遜。
語氣温柔。
仔細觀察,
還能發現他很有頭腦。
不難想象,
如果當年沒有衝動,
他應該會有一個很不錯的人生。
但正是最危險的姿態!
作者凌楚眠曾説過:
“惡可能潛藏在日常生活的各處,在角落肆意窺探着;只是生活平淡如水,這滴惡被稀釋、淡化,但它依然存在。它隨時可能脱困而出,擇人而噬。”
惡人從不是天生存在。
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惡人。
要守住心中底線,扼制住壞情緒的操控,才可能免於被吞噬。
但這並非易事。
衝動是誘人的。
發泄是充滿快感的。
用暴力傷人,有着天然的吸引力。
而理智在本能面前,會顯得孱弱無比。
於是一個接一個的人,在憤怒上湧時,不顧後果,聽任本能,揮出自己的拳頭,甚至是刀棍。
但有多少人想過後果?
我們是否能承受?!
別以身犯險。
別成為情緒的囚徒。
因為,怒火的終點只會是毀滅。
作者:有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