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湯小小01
還記得第一次看《知否》時,成年後的顧廷燁出場,彈幕裏在説太失望了,顧二叔居然是這樣的形象。
結果看到後面大家又覺得真香,覺得這個顧廷燁真是太好了,他那麼愛明蘭,處處為明蘭着想,若能得夫如此,婦復何求。
很多人被顧廷燁感動,然後發出靈魂拷問:顧二叔為什麼那麼愛明蘭?
《知否》這部劇最有意義的一點,是每個人的行為都符合人性,是現實世界的真實寫照,不像某些偶像劇,愛得死去活來,愛得驚天動地,而且是毫無理由的愛。
這部劇裏的人,所有的愛都是符合現實的。
顧廷燁在嚮明蘭提親時曾經説過一句話:當初在宥陽江裏我救下你,你跟我説,要為蓉姐兒的將來考慮,那時我便發誓一定要娶你為妻。
這是顧廷燁娶明蘭的初衷。也就是説,在此之前,他並沒有打算娶明蘭,也並沒有愛上明蘭。
這也能解釋為什麼他沒有娶妻便收了曼娘,如果他當時便對明蘭愛得死去活來,並且勢在必得,就不會把曼娘留在身邊。有曼娘這個外室,他當初議親多難啊,沒有姑娘願意嫁給他。
所以,雖然兩個人小時候有交集,顧廷燁也幫明蘭找過郎中,但那只是他俠肝義膽,以及對明蘭有好感,並沒有愛。
為什麼明蘭在宥陽江邊對他説了那番話後,他決定一定要娶明蘭為妻呢?
因為那句話讓他意識到,明蘭是真正願意為孩子考慮的人,是對孩子有愛的人。他需要這樣的妻子。
他是被後媽坑慘的人,知道一個好後媽對孩子來説有多重要,而他有兩個孩子,作為父親,他當然希望孩子們不要吃自己吃過的苦。
這便是他決定娶明蘭的動力。
結婚當天,他跟明蘭説,蓉姐兒在你身邊,你心裏不痛快也是人之常情,不舒服你可以跟我説。我還有個兒子叫昌哥兒,現在下落不明,但是不論天涯海角,我一定要找到他。
明蘭説:應該的,這才是一個父親該做的,若我父親像你這樣,該多好。
顧廷燁感動之餘,感慨道:我娶你真是娶對了。
這句話也再次證明,他就是看中明蘭對孩子的愛,知道明蘭是會為孩子考慮的人,所以才無論如何要娶她。
雖然有點現實,但我的想法跟明蘭一樣,反而敬佩他,若每個父親都能如此為孩子考慮,人間會少了好多悲劇。
讓孩子不受委屈,是一個父親必須考慮的事情。
02
顧廷燁決定娶明蘭的第二個原因,是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明蘭是什麼樣的人。他經常稱呼明蘭為小狐狸崽子,而其他人都認為明蘭温順。
當初在課堂上,先生提問,問到明蘭時,小公爺立即出來解圍,覺得六妹妹應付不了。但顧廷燁卻阻止小公爺,説你放心,她聰明着呢。
他每次遇到明蘭,明蘭做的事都讓人刮目相看。比如她幫皇帝送詔書,她幫餘嫣然趕走了曼娘。
包括小時候一定要和他投壺,自己跑到外面幫難產的小娘找郎中。
所以顧廷燁很早就知道,明蘭是一個意志很堅定的人,看上去柔柔弱弱,實際上內心強大又聰明。
人品更是沒什麼可説的。顧廷燁父親死後,他萬念俱灰,別人也都視他為洪水猛獸,只有長柏天天去看他,明蘭雖不能前去,卻專門做了飯菜,託長柏送去。
長柏是整部劇里人品最好的,明蘭和他做了同樣的選擇,人品自然也不差。
誰不想娶一個人品好的妻子呢,哪怕自己落魄了,依然願意陪在身邊。後來顧廷燁坐牢,想要和明蘭和離,明蘭説什麼也不願意,這證明他沒有看錯,明蘭就是這樣的人。
經歷過曼孃的事以後,顧廷燁當然會比任何人都更在意,萬一哪天自己落魄,身邊人到底是會陪着自己還是離自己而去。
再加上他那個亂七八糟的家庭,娶餘嫣然那樣的妻子只有受欺負的份兒,而明蘭這樣的至少可以打個平手,所以必須得娶個厲害點的媳婦兒。
當初想娶嫣然,是因為還不知道後媽的惡毒,只一心為曼娘考慮了。後來看清了後媽的真面目,身邊也沒了曼娘,他的想法自然又會不一樣。
明蘭人品可靠,又聰明能經歷事兒,能管得了偌大的後院,是真正的賢內助。
雖然婚後顧廷燁嘴上説,讓明蘭什麼都不用管,只管享福就好,但新婚當晚就把所有錢都交給明蘭了,搬到澄園時也鼓勵明蘭,説你這麼聰明,肯定能管好家。
明蘭看得也很清楚,知道剛結婚新鮮,男人願意寵着愛着,可男人也會累啊,如果女人什麼都不會,也會成為男人的拖累。
誰結個婚,都希望另一半是助力,而非拖累。
03
以上是兩個現實因素,考慮得都沒有錯,而且我覺得,人在結婚前真的需要這樣考慮,不管不顧地愛了,然後發現不合適,那才折磨人。
有了以上兩個因素,在顧廷燁眼裏,明蘭就是最好的結婚對象。當一個人看另一個人,覺得很合適自己的時候,其實也會慢慢滋生愛。
就像你在心裏想一百遍,我是王一博老婆,你會發現,自己真的越來越愛他。
感情的形成有很多種,有一見鍾情,有日久生情,還有想象生情。
顧廷燁就屬於後一種,當初明蘭讓他為蓉姐兒考慮,那一刻他決定娶明蘭為妻,這個念頭在心裏生了根,他就會想象以後兩個人結婚一起生活的情節,在他心裏,這個人跟他的聯結越來越深,愛意也就滋生了。
他們的愛情,遠沒有想象中那麼美好純粹。
但有什麼關係呢,愛情本來就是不純粹的,再深的愛,最後都要落實到吃飯穿衣這些瑣事上。
顧廷燁和明蘭婚後過那麼好,也是因為顧廷燁婚前就把一切都想好了,知道明蘭適合自己,所以婚後沒有那麼多摩擦,兩個人夫唱婦隨,能互相理解。
對於婚姻來説,合適比愛更重要。
合適了,過得舒心了,往往能生出愛來。只有愛卻不合適,時間久了,愛可能也會被消磨乾淨。
所謂婚前睜大眼睛,婚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大概就是這個意思吧。
除了愛,多考慮一點現實因素,往往都不會過得太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