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入3億的王一博不如薇婭一年賺得多,"造星"教母生意不好做

編者按: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稜鏡,作者李然,創業邦經授權轉載。

年入3億的王一博不如薇婭一年賺得多,"造星"教母生意不好做

12.9億。

這是中國頭部偶像經紀公司樂華娛樂去年一整年的總營收,扛業績的包括頂流王一博、初代歸國偶像韓庚、選秀冠軍孟美岐等。

3月8日,樂華娛樂正式向港交所遞交資料申請上市。招股書顯示,過去三年樂華總共賺了7.46億。去年,頭部電商主播薇婭補税罰款一共交了13.41億,這對應的僅僅是她個人在2019年至2020年間賺的錢裏偷漏税的部分。

也就是説,王一博和五十幾號兄弟姐妹忙活三年,還不如薇婭直播帶貨一年賺得多。

從2015年登陸新三板,到2018年摘牌後轉戰A股排長隊,再到今年赴港遞表,樂華把近年國內文娛公司的坎坷上市路全都走了一遍。

轉折點是2018年。長視頻平台主導的偶像選秀一夜爆紅,樂華順勢起飛,旗下藝人紛紛通過選秀、影視成名,連老闆杜華本人也藉助爆款綜藝成了明星。每年,樂華訓練生的錄取率僅有0.3%,比考哈佛還難。

樂華的股東陣營裏明星公司雲集——字節跳動、阿里影業、華人文化…他們賭的是中國偶像經濟的廣闊前景:效仿韓國藝人培養模式的樂華,看上去是國內文娛公司裏最懂經營偶像的那家,也可能是行業格局穩定後最能摘果子的受益者。

只不過,橘生淮北為枳。用韓式“造星工廠”的高分成,乘以中國十幾倍於韓國的市場規模,就能得出樂華們的遠大前程?

在行業高度分散、環境瞬息萬變的中國,這個邏輯並不一定成立。

 三成營收靠王一博,多數藝人兩三千萬一年

大多數登陸港股的內地文娛公司都是製作或渠道起家,樂華卻是一家不折不扣的藝人經紀公司。

招股書顯示,從2019年到2021年,樂華娛樂的收入從6.31億增長到了12.9億。這當中九成收入來自於藝人管理,其餘部分來自音樂IP製作運營和泛娛樂服務。

所謂藝人管理,是指樂華在將成熟訓練生或外部藝人籤為獨家藝人後,在為其提供培訓、資源和宣傳服務的基礎上,代其完成影視、綜藝、品牌代言、商業推廣等活動的談判和簽約,從中收取分成或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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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華的業務模式。來自招股書

從財務數據能看出,樂華成功抓住了2018年以來的偶像經濟紅利。

樂華早在2015年就在新三板掛牌,直到2018年摘牌。這當中,利潤最高的2016年,樂華娛樂的利潤是6448萬。而過去三年,樂華的利潤分別為1.19億、2.92億和3.35億,盈利連年大漲。

樂華目前共有58名簽約藝人。招股書引用的第三方分析稱,按照2020年藝人管理收入算,樂華娛樂是中國最大的藝人管理公司。按去年藝人管理收入11.75億來計算,平均每個藝人一年帶來的營收是兩千萬。

實際情況肯定並非如此。王一博、韓庚、孟美岐、範丞丞等知名藝人帶來的收入肯定遠多於新人。尤其是《陳情令》爆紅後直升頂流的王一博,一個人的收入至少抵得上幾個團,堪稱“樂華銷冠”。

這點在招股書裏也有所體現。樂華過去3年前五大供應商裏,先後出現7家旗下籤約藝人的公司。樂華支付給這些公司的款項,大致等於藝人的收入。

當中收入最多的供應商B,三年從樂華拿到了4.6億;其次是與樂華簽約3年的供應商E,三年收入8400萬;和樂華業務長達11年的供應商D,三年收入7900萬。

樂華今年3月初發布的2021年度報告書中,去年商務最多的藝人正是王一博,一年簽了36個代言,還參加了4檔綜藝、2部電視劇,另有3部影視作品待播。加上招股書透露雙方7年的業務往來,供應商B大概率是王一博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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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樂華的前五大供應商,供應商B大概率是王一博的公司。來自招股書

這意味着,王一博2019年因《陳情令》爆紅後,當年就入賬3200萬,而到去年已經陡增到3個億,接近於樂華去年營收的三分之一。考慮到樂華還要留分成,王一博絕對是樂華的半壁江山。

從其他供應商的年收入推算,其他樂華知名藝人,如孟美岐、範丞丞、程瀟、吳宣儀等,一年收入多在兩三千萬級別,可見這是藝人收入的一道坎。

比如供應商D與樂華的業務關係長達11年,大概率是樂華元老級藝人韓庚,其去年收入是3124.2萬。去年韓庚參加了4檔綜藝、1部電影、1部網劇,另有6部待播影視作品。股東關係顯示,韓庚還持有樂華2.35%的股份。

一家公司如此倚重單個藝人,從業務穩定性上看並非好事。對樂華來説,王一博現在是萬不可失的核心資產。

進樂華難過進哈佛,但比不上韓國前輩們

樂華的業務模式有深刻的韓國印記。

2009年,杜華懷揣200萬天使投資創立了樂華娛樂,初期定位於音樂,商業模式模糊,很快捉襟見肘。第二年,賬上僅剩三五十萬時,杜華去了一趟韓國考察,回國後當即拍板學習韓國的練習生制度,體系化培養年輕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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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華,來自樂華官方微博

結果後來幾年,熱錢湧去了電影市場,樂華一直到2018年偶像選秀才等來爆發期。但從藝人經紀業務模式來説,樂華邁出了預見性的一步。

艾媒諮詢曾將中國的藝人經紀業務總結為三個階段:

1.0時代的保姆型經紀

代表是王京花、李小婉等“中國第一代經紀人”,她們掌控着影視資源和藝人資源的溝通渠道,同時要操心藝人的方方面面;

2.0時代的明星工作室

周迅、范冰冰等一線藝人紛紛成立個人工作室,獨立運營,如今已成為內地明星經紀模式的常態;

3.0時代的股份制、合夥制

當紅偶像不斷迭代,傳統藝人經紀公司式微。流程化、規模化、體系化的新型專業公司開拓新藍海。

樂華正是3.0時代藝人經紀公司之一,其核心競爭優勢不在於老闆個人資源,也不在於藝人既有名氣,強調的是公司“體系化造星”的能力。

在招股書中,樂華將其引以為傲的“樂華模式”總結為四大環節:訓練生選拔、藝人培訓、藝人運營和藝人宣傳。

截至去年,樂華從全球收到5.8萬份訓練生申請,但過去三年簽約的訓練生分別只有19人、28人和50人,每年錄取率不到0.3%。也就是説,進樂華比申請常春藤名校還難——哈佛2021年的錄取率好歹還有3.4%。

標準如此之高,簽約樂華的訓練生們,卻並不一定能像韓國歐尼歐巴們一樣,以唱跳為終身事業。

以韓國偶像大廠SM娛樂為例,其通過旗下藝人獲利的方式至少五種:1.定期製作音樂作品並舉行籤售會,獲取版權轉讓收入;2.舉辦演唱會、生日會、粉絲見面會獲取門票收入;3.從藝人的廣告、代言和商業活動中抽成;4.製作藝人周邊產品或與產品方通過IP授權,獲取商品收益;5.從藝人出演影視作品中抽成。

按招商證券的研究,韓國經紀公司平均要從偶像藝人的專輯銷售收入中分走56%,從藝人的商業活動中要分走57%。佔行業主導權的SM娛樂,一張專輯的抽成可高達95%。

而中國的年輕偶像們,由於音樂作品極其有限,大多數沒法靠唱歌賺錢, 能撐得起全國巡演的屈指可數,只能轉靠演戲、綜藝和代言。

去年,樂華藝人簽約的電影合同共計9個,劇集合同共計30個,而綜藝節目合同多達99個,代言更是數倍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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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博去年的部分代言,來自樂華年度報告書

樂華在行業裏的市場份額,也遠不能和SM、YG、JYP在韓國文娛圈的地位相比。

2020年,中國藝人管理市場規模為523億,從事這一行的公司超過1200家。儘管樂華按收入算已經是國內最大,其所佔的市場份額不過1.5%,前五大公司加起來也不過6.1%。

也就是説,已經做了十幾年偶像生意的樂華,至今仍然面臨一個高度分散的市場,作為頭部公司並沒有主導權。

怕藝人不紅,又怕藝人太紅

實際上,明星天然會逃避樂華的模式。

中國文娛行業目前是典型的“廟窮富和尚”,藝人只要稍有話語權,便很快就能在財富分配體系中佔到上風。

十幾年前華誼兄弟開創先河廣邀旗下明星入股,結果依然是大牌藝人集體離巢,如今華誼掙扎在虧損邊緣。從華誼出來的范冰冰,客串四天電影酬勞就是6000萬,鄭爽更是一部戲要收1.6億。

樂華採用的訓練生模式,好處是藝人還沒出名時就籤長約,此時藝人方議價能力低,公司抽成比例高。招股書稱,樂華與藝人的合同在5-15年不等。

但藝人一旦成名,風險便紛至沓來:

首要風險是藝人出走。一朝爆紅後,藝人往往會坐地起價,要求與公司調整分成比例。如果談不攏,藝人不惜違約也要出走。從明星出走華誼、超級女聲解約天娛、歸國四子裏三子都和SM鬧解約便能看出,業內地位再高的公司也留不住人。

如何解決業務模式上的根本矛盾?一方面,樂華更傾向於選擇容易掌控的藝人,如杜華曾介紹,樂華選人的標準之一是“懂得感恩”,強調契約精神;另一方面,樂華將藝人續約合同大幅縮短為1-5年,給雙方更多週轉空間。

其次,藝人紅了,隨時可能塌房。相比從影視劇出道的藝人,訓練生體系出來的偶像也許紅得快,但往往生命週期更短,原因是定位同質化,競爭更殘酷,稍有不慎就會塌房。

2019年從《創造101》C位出道的孟美岐,去年因為“456事件”口碑大翻轉,她主演的春節檔大片《我心飛揚》直接受到影響。

更不可控的還是環境變化。“限韓令”之前,大批中國文娛公司集體赴韓,投資韓國影視、簽約韓國藝人。政策一來,所有潛心佈局統統作廢。樂華的中韓跨國女團“宇宙少女”便深受影響。

好不容易起飛的偶像經濟,去年又遭遇新變數:倒奶事件引發輿論譁然,監管直接叫停了所有偶像選秀。各大公司儲備的訓練生,今年全都沒了舞台,要麼去橫店軋配角,要麼去綜藝混臉熟。

樂華也意識到了藝人風險的不可控:怕藝人不紅,又怕藝人太紅。

其應對策略是兩招。

近幾年,樂華有意培養外籍藝人,專注海外市場。2019年,樂華在韓國推出了女團EVERGLOW,專注在韓國發展。2022年,樂華的男團TEMPEST出道,成員全部是韓國人和越南人。

虛擬偶像則是另一大方向:任勞任怨,永不出走,永不塌房。

2020年末,樂華推出了五名成員組成的虛擬藝人女團A-Soul。去年,A-Soul發了7只單曲,上了抖音晚會,接了歐萊雅的商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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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華虛擬偶像女團A-Soul,來自官方微博

招股書裏,A-Soul去年帶來近400萬的收入,雖然只有王一博一年收入的零頭,但毛利率高達77.7%。樂華將其稱為“泛娛樂服務”,是公司三大業務板塊之一。

很多年前,杜華曾經在家鄉南昌的街頭反覆走了三年,希望能像偶像林青霞一樣被星探發掘。她的急切和焦慮可見一斑。

在中國影視行業最紅火的2015年,樂華還在以“3-4年培養一個男團、2-3年培養一個女團”的節奏做偶像。當時,這樣的速度在杜華眼裏“特別漫長”。

如今樂華名氣有了,頂流也有了。擺在杜華面前的功課,是學會和時間做朋友,捧出更多王一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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