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沒想到,李玟離世之後,還能引發這麼的大關注,原因就是前夫Bruce一家要來搶遺產了
這也是為什麼李玟一家要帶着律師團去警署備案了,就是害怕李玟的資產被Bruce給捲走。
當然了,李玟和Bruce已經離婚了,但是手續還沒辦完,這其中還有什麼牽連,大家暫時還不得而知。
但讓人想不到的是,李玟的兩個繼女已經明確表示,會來爭產了
根據港媒的報道,她們倆會去李玟的靈堂,但是不會去祭拜
很多人都質疑,這兩個繼女有繼承權嗎,為什麼她們會覺得自己能獲得李玟的遺產,其實還真是有可能的。
因為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要有相關的收養程序,或者説事實上的撫養關係,才有繼承權
但李玟和這兩個繼女,在一起生活了這麼多年,肯定有眾多的轉賬記錄,或者説給孩子的消費記錄,這就是事實上的撫養關係
所以説,這兩個繼女才如此的理直氣壯去爭李玟的遺產
只不過房產的部分,她們暫時覬覦不了,因為李玟的房產是長命契,已經鎖定給了她的母親
香港買房的時候就要填好房子是幾人持有如果一方死了,是另一方自動繼承,還是按照繼承法繼承。英國也是。而且如果錢是被贈與的,要在買房的時候由贈與人聲明自願把錢贈與對方,這樣以後這個房子跟贈與人沒有任何關係了。我覺得這樣挺好的避免了很多糾紛。
説白了,這就是婚前財產,然後結婚時估計簽了協約,不計入婚後財產,而且遺產繼承不計入這個房產嗎?反正她先生又沒有為那個房產付出一分錢,有啥好在乎的,估計前夫和繼女想要爭奪的,就是所謂的婚後財產,比如説銀行存款,現金,貴重珠寶等等,畢竟這部分李玟還沒留下明確的遺囑,究竟給誰。
凡是在公證處立遺囑都是有效。立遺囑人身故後,家人不同意遺囑繼承那就可以撤銷,之後財產按法定繼承。
如果這10億是婚姻存續關係期間取得的,屬於共同財產。首先其前夫應當分割一半,剩下的才屬於李玟可以繼承的財產,根據其遺囑開始繼承,如果説李玟和前夫離婚成功了,雙方沒有經濟上的糾葛,那麼只有兩個繼女才能爭奪遺產,前夫Bruce就正式出局了
其實鬧成這樣,也真的 挺難看的。
一開始新聞都往“婚姻失敗老公出軌李玟抑鬱症絕望自殺”這個方向寫。她有能力、作品、名望、榮耀、錢、朋友、親人等等太多東西,這輩子經歷過很多人和事,她這一生不止寄託在男人身上,這樣的報道是對李玟的不尊重。我個人覺得是因為多種病痛和想當媽媽卻多次試管失敗等原因導致的,婚姻只是最後一根稻草。
一般他們肯定都會每年體檢,乳腺癌是比較成熟的了,短時間根本不會影響生命。感覺她經歷的事也太多了,全部都是對精神很有打擊的
李玟也不知道是着了這個前夫什麼道,如此的迷戀男方。
如果不是無所謂的心態,頻繁換對象也是一種精神能量的損害,其實這麼有錢,沒必要付出真心,直接找一個帥哥玩玩,跪舔自己挺好的,錢貨兩清,但是女人總是太傻,容易付出真心。自己離世之後,遺產還要被繼女爭產,真的是挺讓人心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