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一則判決書顯示,按摩儀公司摩韻智能科技花了51萬元請藝人陳小春帶貨,但是卻僅僅賣出了5000元。
相差近100倍的數字,足夠證明此次陳小春直播帶貨是實打實的“翻車”事故。正是這個令人大跌眼鏡的成績,陳小春背後的MCN機構音符傳媒公司被告上了法庭。經審理後,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音符傳媒向摩韻智能科技返還服務費41.84萬元。
(相關事件判決書截圖,圖源判決書原文)
從去年疫情開始,直播帶貨變成了“致富經”,明星進入直播間也不再是個新鮮事。但硬幣的另一面是,明星直播帶貨頻頻翻車,亂象叢生。
粉絲刷單、數據注水、品控難保證……去年雙十一過後,脱口秀演員李雪琴、主持人汪涵曾被中國消費者協會點名批評。到了2021年,這種現象也屢見不鮮。
值得慶幸的是,經過一年的成長後,當明星直播帶貨的鐮刀伸向商家時,商家選擇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權益,以此降低慘淡銷量帶來的損失。
此次陳小春直播帶貨翻車的背後,再次引發了公眾對明星直播帶貨這一現象的深思。
如今,直播帶貨迎來最強監管期時期,明星+直播的組合拳能否繼續被市場買賬,仍是個未知數。但可以確定的是,現在商家們已經不再甘願當韭菜了。
一、高額坑位費,慘淡的銷量,商家不再甘當“韭菜”價值51萬元的直播合同,三場直播只賣出5000元,藝人陳小春的直播帶貨成績屬實説不過去。
緊接着,摩韻智能科技向音符傳媒公司發起的一紙訴訟狀,也表明現在商家們已經不甘願當“韭菜”了。
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信息顯示,按摩儀公司摩韻智能科技曾與音符傳媒公司簽訂了一份《雙11矩陣直播推廣協議(快手)》,委託後者直播帶貨。根據約定,音符傳媒公司提供包括在互聯網直播平台舉辦16場次直播銷售推廣活動等主播服務,主播中就包括知名藝人陳小春。雙方約定的服務費為51.5萬元。
但實際上,音符傳媒公司安排了四場直播帶貨活動,由陳小春和其餘3名網紅負責。在11月5日下午陳小春的直播中,由於在直播時沒有在直播間上商品鏈接,導致僅直播幾分鐘摩韻公司商品就被下架。後來音符傳媒公司在當日晚上安排了陳小春的助理補播。
一系列的“鬧劇”之後,摩韻公司的商品銷售量僅有5000多元。
這場鬧劇的背後,展現的不僅僅是商家與平台合作的漏洞,同時也是明星跨界做主播的“眾生相”之一。
實際上,像陳小春一樣直播帶貨翻車的明星已不在少數。在此次陳小春翻車之前,已經有不少明星不同程度地“翻過車”。
去年11月,歌手楊坤賣了120萬,退貨110萬的消息便引發熱議。當天,楊坤在個人直播間售賣羽絨服、面膜等40件商品。彼時,商家表示,其花12萬元購買的坑位費,當天總銷量為120萬元,僅過一天就收到了110多萬的退款。這樣算下來,商家的實際銷售額只有4萬元,僅為坑位費的三分之一。
無獨有偶,主持人李湘直播賣某品牌貂毛大衣,結果一件都沒賣出去。商家事後表示,李湘5分鐘的坑位費便高達80萬元。
翻車事件“排隊”發生後,明星直播帶貨的能力和效果很難被認可,品牌和消費者也逐漸冷靜下來,隨之而來的便是明星坑位費的急轉直下。
此前,據中新經緯報道,演員張晨光的坑位費6萬元,基本上只做酒水,佣金是20%。某MCN機構也在採訪中表示,其手中明星的報價在6萬元至17萬元不等,近一個月內降了1-2萬元。
而這次陳小春的直播帶貨事件,音符傳媒和摩韻智能科技更改直播方案後,雙方也約定服務費減少10萬元。
抖音帶貨“一哥”羅永浩曾在接受採訪時也坦言,如今很多機構和平台都不願意跟明星合作,就是因為帶不動貨。
多個事實都在證明,扎堆湧入直播間的明星,並非個個都能將流量轉化為銷量。
明星帶貨相繼發生的“翻車”事件,讓商家叫苦不迭,更讓商家意識到不能再當韭菜。與其花高價請明星、主播來直播,不如自力更生。
在雙十一預售期間,歐萊雅與主播合作時使用了“全年最大力度”的宣傳標語,但活動當天,歐萊雅直播間卻出現了更低價,便將品牌想要脱離主播的心思公之於眾。
雖然,由於處理不當,歐萊雅被頭部主播“拋棄”,並被消費者口誅筆伐,但這也是歐萊雅不得不做的選擇。
(李佳琦方聲明,圖源李佳琦微博)
需要注意的是,過度依賴外部主播,意味着品牌逐步讓出定價權,而這會對品牌價值和品牌能力造成不可逆的傷害。更關鍵的是,將粉絲留在自己的直播間,建立自身私域流量池,對品牌的長遠發展至關重要。
這次訴訟也在向市場證明,當實際帶貨銷量遠不及明星高額的出場費和服務費時,商家已經不再甘願被“割韭菜”。如今,越來越多的商家開啓品牌自播模式,不再依賴於外部主播,讓本就不專業的明星主播日子更加不好過。
二、明星直播帶貨的時代快結束了?從流量明星到非流量明星,從偶像到影視演員,各路明星們正在跑步入場,試圖在直播帶貨這塊大蛋糕中分得一杯羹。
去年開始,直播間彷彿成了明星們在影視之外的新角逐場。而事實上,的確有很多明星嚐到了直播帶貨的“甜頭”。
去年5月,劉濤作為阿里巴巴旗下的“聚划算首席優選官”,在淘寶開啓直播,三小時銷售額便達到了1.48億元。兩天過後,陳赫的抖音主播首秀創下8000多萬銷售額;隨之,汪涵帶着國內首檔直播綜藝《向美好出發》進軍直播界,首次開播便創下1.56億元的銷售記錄。
(劉濤雙11直播截圖,圖源劉濤微博)
不難發現,高額的帶貨數據,背後無不是明星效應和平台流量在加持。劉濤是典型的被平台流量扶持的對象,其在阿里的花名為“劉一刀”。汪涵或許是憑藉在主持界的影響力,陳赫則是具有一定的粉絲基礎。
對於很多明星來説,直播帶貨既可以彌補老本行的不足,還可以建立新的直播人設,這是個穩賺不賠的生意。而局部明星收貨紅利,也引來其他明星的爭相入局。
但當行業變得越來越擁擠時,問題也就隨之而來。如果説跨界之初明星還能靠着明星光環帶貨,讓粉絲自願“掏腰包”,平台、MCN機構也會給到流量扶持。但當明星直播帶貨成為常態時,粉絲更關注的則是產品的品質和價格。
利用明星效應誇大宣傳、少有人買單、數據造假頻繁發生,平台和商家對明星的熱情也就隨之減退。有時候,一些大品牌看重並非明星對銷量的轉化,而是其流量帶來的營銷效應,但當直播間人數被拆穿,品牌商逐漸就會發現這種投資並不合算。
值得注意的是,商家和品牌逐漸意識到明星直播帶貨的“坑”,並在試圖改變。區別於專業主播,明星帶貨主播多為“高坑位費,低佣金”。據懂懂筆記報道,某MCN機構市場負責人透露,明星直播間每款商品平均坑位費為20萬元,佣金則低至5%。
這意味着,直播間銷量頻頻“跳水”後,商家、MCN機構對明星帶貨的信任度已經下降。試想,如果明星的坑位費和佣金都很高,一旦其直播間銷售轉化率慘淡,那對於商家來説便是致命打擊。而這種虧本生意,也會影響商家與MCN機構、明星的後續合作,明星的口碑也會急轉直下。
需要明白的是,幸運者仍是少數,並不是所有明星都能順利地將明星效應轉化為產品銷量。對於大多數明星來説,直播間更像是一個“照妖鏡”,稍不小心,便會讓曾經塑造的形象被打碎。
今年7月,一直以“實力派”著稱的演員張晨光,在其直播帶貨首秀中曾被罵哭過。“他們説我晚節不保,我聽到這句話真的非常傷心。”這是張晨光在直播間的一幕,當天更是登上微博熱搜,將明星直播帶貨推向輿論的漩渦之中。
另一邊,潘長江直播賣酒,引發“潘嘎之交”的鬧劇,引得眾人啼笑皆非。隨之而來的,便是這位老藝術家業績口碑的急速下滑。
更重要的是,為了達到宣傳的預期效果,不少明星被曝出有刷單、數據造假的“小動作”。
去年“雙11”時,脱口秀演員李雪琴為一款數碼產品直播帶貨,直播間顯示觀看人數是311萬人,但有工作人員爆料稱,當晚只有11萬人在線觀看,其他人都是“花錢刷出來的”。
與此同時,已經簽約銀河眾星直播機構的主持人汪涵,在“順德專場直播”中也遭到了刷單的質疑。有參加活動的商户在直播後公開表示,稱開播費10萬,當天成交1323台,退款1012台,退款率76.4%,ROI(投資回報率)僅為0.3。”
“更令人氣憤的是直播進行中出現大批多台退款單的刷單行為,導致我店鋪收到平台的虛假交易警告。”上述商家曾向紅星新聞表示。
據21Tech報道,小瀋陽直播帶貨賣酒,曾只賣出20單,第二天還有16單退貨,一位品牌方直言:“現在請明星直播,簡直就是被詐騙。”
總體來看,無論是明星本人,還是團隊、MCN機構都需要好好反思,直播帶貨這條路並非坦途。
換句話講,明星效應並非直播銷量的保證。即便粉絲會化作消費者在偶像直播間多停留一會,但這並不意味着着粉絲會盲目地下單。想要真正的留住直播間用户,還要靠過硬的產品品質和主播的專業能力。
三、光環效應幻滅,帶貨量才是王道“直播帶貨不過億,不好意思發戰績。”
在這樣的論調影響下,明星為了守住光環,刷單、數據造假等案例屢見不鮮。
很多人將明星直播帶貨“翻車”的理由歸結為,明星不負責任、選品不嚴謹、背後的MCN機構不夠專業。
拿此次陳小春“翻車”事件背後的MCN機構音符傳媒公司來説,其將原定的16場直播,臨時變更為4場直播,這樣的變動直接影響了團隊的節奏,以至於造成陳小春直播當天缺少商品鏈接的直播“事故”。
對此,音符傳媒方表示,之所以將直播場次縮減,是看重了陳小春作為明星的影響力。顯然,5000元的銷售額證明了音符傳媒的錯誤預判。從壁虎看看平台數據看到,近30天內,陳小春個人賬號粉絲量一直在下降,其粉絲是否具有購買力更是無從考證。
(陳小春近30天快手粉絲量走勢,圖源壁虎看看官網)
而很多從業人士也表示,從專業角度看,明星+主播的帶貨模式,明星的入場更像是一個輔助作用。此前,鹿晗和某頭部主播的合作中,比起主播,鹿晗更像是“吃播”,鮮少用專業的直播話術描述產品,更談不上帶貨。
事實上,疫情之下拍戲受影響的明星,跨界做主播的行為也在情理之中。但當明星直播間賣假貨的事故頻發時,網友便不會買賬。
而假貨的出現,便直接暴露了明星直播團隊供應鏈的缺陷。
眾所周知,行業內頂級主播有着強大的選品團隊,選品流程也非常複雜。但在嚴格的選品過程中,快手頭部主播辛巴、抖音帶貨“一哥”羅永浩,也都遭遇過“假燕窩”“假羊絨衫”的問題。
從頭部主播的表現有理由推測,明星作為跨界“選手”,選品的專業程度明顯不如專業主播。還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前端選品沒出現問題,後端發貨時的發錯貨、發假貨的現象也在所難免。
要知道,與娛樂直播相比,選品及供應鏈能力是電商直播的關鍵。於現在很多下場做直播的明星而言,由於其團隊更瞭解明星本人的定位和人設,所以選品時經紀團隊的話語權很大。但重要的是,他們忽略了行業玩法的重要性,對於沒有電商經驗的明星團隊來説,這不是他們擅長的領域。
更關鍵的是,大主播可以利用自身的專業程度倒逼品牌方和供應鏈,這一點也是明星們目前無法做到的。
目前來看,能有效彌補明星所欠缺的專業性和供應鏈的方法是與MCN機構合作,或者建立自己的電商團隊。相比於組建電商團隊花費的人力、物力,明星們不約而同地將眼光投向了MCN機構。
一時間,簽約新“東家”成為明星的共識。舉例來説,謙尋公司有林依輪、李靜;賈乃亮、婁藝瀟選擇遙望網絡;朱梓驍則加入願景娛樂轉型帶貨主播。
據Quest Mobile《2020短視頻KOL直播電商洞察報告》顯示,消費者在直播間購買商品,很大程度上是激情買單,低價商品更容易激起網友的購買慾。但當專業主播、明星主播帶貨頻頻“翻車”後,用户激情買單的現象勢必越來越少,留下來的用户也將對主播及產品提出更高的要求。
而名氣越大的明星,坑位費越貴,少則幾十萬,多則上千萬的坑位費無疑會讓商家重新審視與明星的合作關係,沒有真正帶貨實力,想要靠粉絲撐起銷量的日子,也將一去不復返。
可以肯定的是,明星進入直播間,首先要懂得遊戲規則,否則不僅會賠了商家的銷量,還會折了自己的“名聲”。
眼下,隨着薇婭、雪梨等頭部主播偷税漏税被懲罰,直播帶貨已經進入強監管時代。對於曾經的灰產數據、虛假營銷等問題的整治,一定程度上可以倒逼主播生態的淨化,這對商家、行業來説,都是一件好事情,而在這樣的環境下,明星直播帶貨,也必須靠真本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