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女星因“代孕+棄養”,被封殺已成事實,廣電破例點名封殺,但為她喊冤的聲音再一次響徹耳旁,那麼,她被封到底冤不冤?從兩個方面闡述。
代孕人羣不用想都能知道,隊伍是龐大的,不限娛樂明星,包括其他階層,若任代孕的影響擴大熱議,估計會造成難以收場的局面,這也許就是她被倉促封殺的一個原因吧。
代孕原本可以服務於特殊人羣,算是一件功德無量的好事,但隨着商業代孕出現,其實已經變了味,準確説成了某些人的“福利”,當然,肯定不是吃瓜羣眾,剩下的細品吧。
她作為其中一員,被封殺絕對不冤,即使被當作出頭鳥抓了典型,也不能説冤枉,誠然,這是在“大格局”層面只能説她不冤。
此外,從目前媒體對她的獨家報道中可以看出,棄嬰並不是真的,她在這方面確實是冤枉的,還有一些人説她爭奪撫養權有目的,是為了有送人的權利,其實,考慮一下母親和父親誰更愛孩子的常識也許會改變想法。
兩人在美國的官司也是為讓孩子撫養權的官司,按照目前爆料,若男方獲勝,將得到女方30%的收入,這是什麼概念大家自己想,然後每月還會有不菲的撫養費。
按這個邏輯,即使國內官司輸掉,男方賠償2000萬也就成了“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了,似乎有些魚和熊掌兼得的意思,男方無論怎麼看也是躺贏。
不過,也有人説男方是富二代不差錢,但是,據目前兩人開公司比例來看,富二代一説有疑問,女方為了這個公司出資1360萬,而男方只出資了640萬。
何況,還有“借”女方的2000萬,一部分被用在了女方和父母的生活花費上,剩下的1300萬成了理財資金,但這也看得出,做派不符合富二代追女友模式,拿你的錢給你花是富二代?你信嗎?
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目前還在爭論中,站在最客觀的角度,整個事件其實還有些迷惑。
所以説被封殺不冤,輸得一塌糊塗很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