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賠209萬?律師解讀:和解無法影響判決,被行拘可能性大
王思聰打人風波愈演愈烈。
事件起因是1月12日的一則通報。據“警民直通車”消息,1月11日4時40分,王某某、孫某某、魏某某和餘某某四人,誤以為在路邊候車的陳某某對其拍照,雙方因此發生爭吵,隨後王某某、孫某某先後揮拳擊打陳某某面部,致陳某某受傷並倒地。
原本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王某某和孫某某要被行政拘留7日,並處罰款500元,但因王某某等四人對處罰決定提請行政複議,所以四個人被暫緩行政拘留,後續會根據行政複議結果依法執行。
通報發佈後,很快就有網友猜測“王某某”是王思聰,因為王思聰1988年出生,今年剛好34歲,年齡對的上。到了1月12日中午,新京報旗下新媒體“緊急呼叫”發文表示,通過權威信息獲悉,確認打人的王某某就是王思聰。
在那之後,有關王思聰的各種傳聞不斷,有人稱賠了被打者200萬和解,還有人説賠了209萬,甚至和以往情況類似,王思聰的朋友圈再次出現,文案是“新的一年與209w和解”,下面還有很多點贊,看上去就很假。
那麼縱觀此次事件,到底是不是可以和解花錢了事、又會賠多少錢,王思聰又要接受怎樣的處罰呢?我們諮詢了深圳某律所專攻民事案件的張律師,請他逐一解讀了一下,給大家參考。
1、案件已經定性,王思聰無需承擔太大責任
張律師表示,從通報來看,事實清楚、案件簡單,不存在什麼爭議,就是很簡單的打人致傷事件,常見的民事糾紛。
因為被打者僅是鼻骨骨折、面部挫擦傷及挫傷,評定為輕微傷,所以不列為刑事案件,而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來作出處罰,而且是“行政拘留”,這和一般的犯罪行為不同,行政拘留即便執行了,王思聰也不會留下案底。而申請行政複議也是很正常的走司法流程,沒有什麼好質疑的。張律師還強調,一般這種簡單的民事糾紛,定性之後一般不會有個更改或進一步重判,所以最多就是行政拘留。
2、賠償209萬基本是謠言,賠錢和解意義不大
之所以有王思聰賠償200萬或209萬的傳言並被網友相信,是因為在大家的認知裏,只要雙方和解,被打的一方“不告了”,打人一方就沒什麼事,可以不被拘留。
但張律師給出了專業的法律解讀。他表示,如果打人之後,在公安機關明確行政拘留處罰之前,雙方是可以協商和解的。
但王思聰這一次,警方已經給出了行政拘留處罰結果,而且通過社交平台公示,在這樣的情況下,就算雙方和解,也不可以撤案不被拘留,但是可以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所以王思聰方面提起了行政複議)。按照決定書尾部的提示,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同時張律師認為,既然和解已經無法改變行政拘留處罰的結果,那麼王思聰不太可能當“冤大頭”還去賠償200多萬這麼高的金額,在處罰結果出來之前雙方沒能和解,那麼最終可能賠償的金額不會太多,一般就是醫療費、精神損失費和誤工費,肯定達不到200萬。
3、極有可能會被行政拘留
張律師表示,因為打人事實清晰、公安機關已經定性並給出相應處罰,所以雖然王思聰方面申請行政複議,一般來説也很難改變最終結果,極有可能在行政複議期限之後,王思聰還是會被行政拘留。而且這次打人被公開通報之後,已經掀起輿論、被網民熱議,在這樣的情況下,有關部門會更加嚴格的執行處罰結果,所以王思聰很難逃過行政拘留。
4、如果拘留是在哪?
如果王思聰真的被拘留,是在出具判決的公安機關的拘留所,而不會送到看守所。目前王思聰申請行政複議,則需要提出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繳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這樣算下來,如果王思聰行政複議的時長達到60天,就要繳納12000元錢,不過對於他來説,可能也就開一瓶酒的花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