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70天打賞女主播158萬,直播平台拒絕退款

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認識能力和自控能力低,正是因為這樣的特點,不僅是被誘騙參與色情直播,還成為各種直播盲目的打賞者。在直播的過程中,主播往往會用誘導性話語促使觀眾送出禮物,對於打賞金額較高的觀眾,主播會對其進行讚美或專門為其表演,不少的未成年人沉浸其中。近日,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的一個案件。70天的時間,未成年人小劉將158萬元全部打賞給一名主播。

男孩70天打賞女主播158萬,直播平台拒絕退款

此案中的未成年人小劉初二輟學在家,父母讓他在自家開設的蔬菜批發攤位負責收錢,忙於生計,父母很少過問孩子的情況。晚上基本無事可做的他很快被一家網絡直播平台上的一名女主播吸引,打賞、致謝、單獨表演,更多打賞。多次互動後,小劉沉迷其中無法自拔,基本每天白天收的菜款,晚上就會打賞出去,有時每晚多達兩三萬元,直到兩個多月後被父母發現。

男孩70天打賞女主播158萬,直播平台拒絕退款

隨即,小劉父母多次聯繫直播平台説明情況,希望退還打賞的158萬元,遭到拒絕後,小劉一家把直播平台告上法庭。

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法官 田雷:實際上網絡公司應該有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管。因為後台大數據應用非常廣泛,可以看到每個用户打賞的行為,它的一些規律、時間段、金額,通過這種方式能發現未成年人摻雜在裏面的情景。

最終,經法院調解,直播平台全額返還小劉一家158萬元。

最高人民法院明確,未成年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參與網絡付費遊戲或者網絡直播平台“打賞”等方式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請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返還該款項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國家網信辦、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等七部門也聯合發佈《關於加強網絡直播規範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要求網絡直播平台應當嚴禁為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絡主播賬號註冊服務,不得接受未經其監護人同意的未成年人充值打賞,同時明確對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賬號打賞的,核查屬實後須按規定辦理退款。

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副局長 高青雲:為了推動網絡護苗更有成效,下一步行動重點是預防未成年人網絡沉迷等問題,督促主要互聯網平台落實好青少年模式,聚焦未成年人經常接觸的網絡應用領域,如網絡遊戲、直播、短視頻、網絡社交平台、網絡動漫等,開展專項整治,更有力地清理不良信息,淨化網絡環境。

來源:央視網

吉林日報全媒體 編輯:趙樹凱

【來源:吉林日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070 字。

轉載請註明: 男孩70天打賞女主播158萬,直播平台拒絕退款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