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的當紅小生,落得如此晚年》《年輕時比某大明星紅,如今卻遭子女冷落》《晚景淒涼的他,一度風光無限》......諸如此類的文章,總能勾起讀者的好奇心。
近日,原上影演員劇團團長、著名演員向梅就成了自媒體所謂“爆料”的受害者。而“處境”類似的,還有楊在葆、嚴順開、王馥荔等眾多老藝術家。這些所謂的“獨家披露”,令無數喜愛他們的觀眾唏噓不已。
然而不為人知的是,這些文章開篇一張圖,內容全靠編,無一例外對老藝術家的形象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即便當事人拿起法律武器維權,並公開展示自己的幸福生活,也很難消除文章產生的負面效應,更可能適得其反地引起觀眾的同情。“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在這些名譽糾紛中,受害者往往處於弱勢。
天平本不該傾向於造謠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嚴格保護民事主體的名譽權。自媒體捏造事實、惡意抹黑是毋庸置疑的違法行為,名譽受損的老藝術家們有權要求內容發佈者承擔民事責任,包括刪除文章、公開致歉。
仔細分析,這股網上造謠歪風的驅動力正來源於自媒體給平台帶來的巨大流量,那些躲在屏幕後面的是盲目逐利的投機者。在這些所謂“優質創作者”的價值體系裏,故事高於事實,話題勝於主題,流量先於質量。只要是能引發爭議的話題,他們就會費盡心機地拼湊素材,甚至不惜編造離奇內容,引發討論,以此博取眼球和流量。娛樂圈中四處碰瓷、正反拉踩的營銷號正是由此而生,只不過當紅的明星藝人普遍配備成熟專業的團隊,有足夠的資源和實力來應付造謠者。
而頤養天年的老藝術家們並不適應網絡輿論場的“叢林法則”。他們雖然已過自帶流量的階段,但在上了年紀的觀眾心中依然保有鮮活的形象。這種懷舊情結成為無良自媒體獵食消費的對象,進而被包裝成一則則狗血的“鬧劇”,刺激觀眾的神經,誘導讀者留言。
當網上造謠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有的侵權者非但沒有得到制裁,反而被貼上“優質”的標籤,這背後,某些平台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面對造謠產生的流量誘惑,有的選擇對投訴舉報視若無睹,能拖則拖。長此以往,法律意識、道德底線將在一次次越界中被不斷突破。我們不能讓平台的價值觀被流量主導,更不能讓企業的社會責任被造謠者綁架。
在人人都是自媒體的喧囂時代,“清者自清”實非易事。放任謠言傳播、縱容造謠者橫行,不僅會對個人造成嚴重危害,更會讓法治陷入危機。平台應當切實履行起社會責任,及時響應受害者的投訴舉報,處置違法作者,杜絕違規行為,還網絡空間一片清朗,還老藝術家們一份清淨。
作者:孫欣祺
編輯:孫欣祺
責任編輯:施薇
來源:文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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