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黃綺珊離婚案 公告發布要求必須出席

  法院受理黃綺珊離婚案,公告發布要求必須出席。8月22日,法院登公告通知黃綺珊到庭審理“張文忠(張鷹)起訴離婚”一案,被告本人必須到庭。張鷹的代理律師任律師表示張鷹起訴離婚後,法院通過多方向黃綺珊送達法院傳票,但因黃綺珊拒不出面,致使傳票至今尚未送達。任律師還稱:“據他們瞭解到的情況,黃綺珊把她和張鷹的共同財產疑似私下轉移到黃綺珊的家人好友那裏”。

法院受理黃綺珊離婚案 公告發布要求必須出席

  據悉,黃綺珊出軌可能二人是離婚重要原因之一,直接打臉黃綺珊的説法。黃綺珊10日被曝和音樂人呂燕衞現身酒店,遭疑婚內出軌,事後她的經紀人出面否認,並透露她和老公張鷹關係和睦,不過張鷹的律師卻出面證實他已訴請離婚。

  黃綺珊婚後不久,兩人就開始出現問題,黃綺珊對張鷹極為不信任,每天會翻查他的手機,看到通話紀錄有陌生電話,半夜睡覺也會叫醒質問,常常吵架讓張鷹很困擾。不過讓夫妻倆感情破裂的最大原因是黃綺珊出軌,年初她和音樂人呂燕衞悄悄在一起,身邊友人都知道,3月她生日時,男方還送梳子當禮物,象徵百年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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